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工作方案》已经2020年2月14日第4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部署,扎实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建设,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打造“5+1”千亿产业集群和“百千万”目标,紧紧扭住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全力促进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5%左右,为加快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奋力谱写新时代九江改革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抓谋划,提后劲。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推进已有项目的同时,要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和重大部署及重大政策,包括为应对疫情影响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停车场、城乡冷链物流、水陆空立体交通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卫生健康、应急保障等领域,谋划一批强支撑促升级、补短板增后劲的重大项目。要切实加强汇报衔接,积极争取长(沙)九(江)池(池州)高铁新建工程、彭泽红光铁路专用线、G351(台小线)湖口县至濂溪区段国道改线工程(含过湖通道)、九江港彭泽港区红光至定山疏港公路项目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国家规划“盘子”,为项目尽快启动实施打下扎实基础。(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全面落实 “5020”项目攻坚行动,深入推进(园区)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行动。加强对重大招商活动上签约的重大项目跟踪协调,推动项目尽快履约、尽快落地。(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负责)
(二)抓建设,提速度。强化“五个一”项目推进机制的落实,重点围绕2020年全市重大项目计划,确保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800亿元以上,争取2000亿元。其中,全市投资20亿元以上项目,确保年度计划完成投资500亿元以上。各地、各部门要对所属省大中型建设项目、省重点工程项目和市重大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实行清单式管理,制定重大项目复工、重大项目开工、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重大项目突出问题破解责任和政策保障措施 “五大清单”,精准施策、责任化推进。以全市重大项目为基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等市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分别明确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五个清单,全面推动各行业、各领域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步伐,市工信局牵头每季度举行工业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加快推进奥特莱斯数码港建设项目、阿里云(九江)数字小镇项目、福川云轨项目、科翔电子、中核(庐山)环保产业园等重大产业项目开工建设。加快阳新(赣鄂界)至武宁高速公路、通山(赣鄂界)至武宁高速公路、靖安至武宁高速公路、九江港彭泽港区矶山作业区矶山园区公用码头、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市发改委总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市五大集团公司按职责分别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负责)
(三)抓协调,提服务。疫情期间,要将省、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和施工人员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按照属地原则抓好落实。提升项目服务水平,项目责任单位要定期调度、梳理项目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分类别、分权限、分层级及时抓好项目问题的协调解决。属于县级权限的问题,由县级政府解决;属于市直单位或省直部门权限的问题,由市直部门积极协调解决或争取省级对口部门解决;属市级权限问题,先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协调解决,解决不了的报请市“五人决策小组”协调解决;对需省级协调的突出问题,由市重大项目办(市发改委)按照省里要求梳理汇总,及时报请省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或省政府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字〔2019〕87号)要求,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市住建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负责)
(四)抓要素,提保障。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将土地、林地、建筑用砂、建设资金、能耗等要素资源优先向重大项目倾斜,积极争取重大项目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用地规划等进行优化调整。着力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向内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向上积极争取新增用地指标。进一步落实砂石保供稳价各项措施,健全重大项目用砂协调机制,切实强化市场监管,着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砂需求。积极解决建设资金难题,用足用好金融工具,积极通过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项目收益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加大“险资入浔”工作力度,大力引进境外低成本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完善“发改部门筛选项目、银保监部门转交、商业银行自主审贷”的政银企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紧盯国家政策动态和资金投向,进一步加强向省直部门和国家部委的汇报衔接,全力争取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获得中央预算内和省基建投资、车购税资金、民航发展基金、水利发展资金、专项债券等上级各类资金更大额度支持。(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采砂管理局、市林业局、九江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分别按职责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抓入统,提成效。继续严格落实项目入统“双向告知”制度,市、县两级项目立项(核准、备案)部门要及时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抄送同级统计部门,同时向项目(业主)单位发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申请表》,统计部门也要主动对接新开工项目,强化统计指导。工信部门在项目备案时应对技改项目注明改建及技术改造、扩建、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项目等类别。项目责任单位要全力协调解决好影响项目入库统计的各种问题,尤其是市本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不仅要保质、保安、保量加快项目建设,还要积极主动联系对接项目所在地统计部门做好项目入统工作,确保应统尽统。(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分别按职责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项目协调推进力度,由市发改委牵头,从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和市住建局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建跨部门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市财政安排专门工作经费,由市重大项目办统一进行绩效管理,全力推进省、市重大项目的调度、推进、问题协调解决、督查考核等各项工作。(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各方责任。各地、各部门是推进重大项目的责任主体,市发改委负责“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总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牵头抓好本行业、本领域重大项目的调度推进,以及项目审批涉及本系统事项的协调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对所属重大项目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项目调度。继续执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的项目调度机制,市直有关部门对本部门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也要加强调度推进,建立台账,对未达到计划进度的重大项目及时通报,督促项目加快实施。各项目责任单位及时采集、准确报送项目开竣工、实物工作量等信息,持续跟踪项目动态进展,对进度滞后项目要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推动项目加快推进、赶上进度。(市发改委、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督查考核。对全市投资20亿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由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项目办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项目单位、直插项目现场)形式明察暗访,对推进较慢的项目责任单位,通过九江电视台《落实进行时》等形式进行曝光,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将各地和市直部门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分别纳入高质量发展和“争项目争资金”年度考核范围;对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报请省政府给予及时奖励。(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统计局配合)
(五)强化氛围营造。各地、各部门要深入总结、挖掘“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组织新闻单位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介,多角度、多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全力营造重大项目建设“比赶超”的浓厚氛围。(市直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负责)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深入开展“项目建设提速年”活动,按照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本方案印发1个月之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细化方案、项目清单等,报市发改委汇总(联系人:肖孝昌;电话:8211513),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确保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
来源:中国九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