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九江市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自然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节地增效”行动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推进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全市消化批而未用土地2.8万亩,所有县(市、区)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周期达到3年以内。
二、工作步骤
(一)计划部署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全市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任务的责任主体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地要根据今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符合本地工作实际的具体方案。
(二)全面落实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
按照本方案和各地的具体工作方案,把消化任务分解到每宗地,把消化时限倒排到每个月,把消化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和领导,逐个项目抓落实,确保消化存量土地工作有力推进、取得实效。
(三)整改攻坚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县(市、区)对照年初制定的消化任务逐一进行检查核实,梳理工作漏项和短板,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距离目标任务差距比较大的县(市、区),市自然资源局要书面函告,共同研究对策,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地根据工作进展,对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工作形成专题汇报,于12月底前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年终,市自然资源局要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表彰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2020年是全省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收官之年,是总结评估、健全机制、承上启下之年。各地要高度重视,组织各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扭转粗放用地、低效用地局面,从用地计划、项目预审、土地报批和土地供应等各个环节加以审核把关,形成良性循环;要深化“要素跟着项目走”的综合保障机制,坚决防止批而不用的现象发生。
(二)多措并举消化存量。各地要在往年消化利用工作取得的经验基础上,结合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关于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实施无效用地批准文件调整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规〔2019〕6号)要求,摸清底数、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批文调整工作。同时,各地要按照《七定分解表》明确的责任分工、消化途径和时限要求,持续抓好项目落实,确保消化存量工作持续推进。对于因项目流失、规划调整、政府融资、低效和闲置用地、边角地等原因造成的批而未用土地,要灵活运用“十个一批”和“六个快速消化”等方式进行整改,确保项目尽早落地。各地消化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七定分解表》加盖当地政府(管委会)公章后,于2020年6月15日前上报市自然资源局。
(三)实施“批消挂钩”机制。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除省重点工程、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民生及环保项目等四个方面用地报批不受限制外,严格执行“批而未用土地面积在 5000 亩以上或消化周期在5年以上”暂停土地报批机制;严格执行“批而未用土地面积在 5000 亩以内或消化周期3至5年”按批而未用土地消化面积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2:1 比例挂钩机制。
(四)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各县(市、区)应每月向市自然资源局报告批而未用土地消化进展情况,市自然资源局每季向市委市政府书面专题报告,并通报至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地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市县政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
来源:中国九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