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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收费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 ——

市财政局全面规范政府采购领域代理服务收费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5-12-13 09:57 【字体:

为进一步营造公开透明、诚信规范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近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领域代理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领域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着力从源头净化市场秩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一、全面规范,让所有收费晒在“阳光下”。《通知》针对当前代理服务收费中存在的隐性收费、转嫁成本等问题,明确提出“明码标价、协议一致”原则,要求所有收费必须在委托协议、采购文件及中标公告中明确列示,严禁任何标外加价、隐性收费行为。同时,严格设定收费“负面清单”,重申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标书费、报名费、资料下载费等;严禁强制代理、转嫁评审费用等行为,切实保障供应商“零成本”参与竞争,减轻企业负担。

二、全程透明,让主体责任落在“行动上”。《通知》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要求其依法依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收费方式、标准及各方权责。代理机构须在采购文件醒目位置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并在中标公告中同步公示实际收费金额,实现全过程透明可查。同时,明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承担并单独列支,严禁向代理机构或供应商转嫁,从制度上杜绝费用链条延伸。

三、全域监管,让市场秩序筑起“防火墙”。《通知》建立健全“社会监督+行政监管”的双重约束机制,明确采购人、供应商等相关方可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各级财政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纳入信用管理,持续净化政府采购生态,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此项新规是我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系统规范代理服务收费,将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参与门槛,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下一步,全市财政部门将加大政策宣传与培训力度,强化跟踪督导,确保《通知》各项要求落地见效,切实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公信力。(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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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全面规范政府采购领域代理服务收费

发布时间: 2025-12-13 09:57

为进一步营造公开透明、诚信规范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近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领域代理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领域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着力从源头净化市场秩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一、全面规范,让所有收费晒在“阳光下”。《通知》针对当前代理服务收费中存在的隐性收费、转嫁成本等问题,明确提出“明码标价、协议一致”原则,要求所有收费必须在委托协议、采购文件及中标公告中明确列示,严禁任何标外加价、隐性收费行为。同时,严格设定收费“负面清单”,重申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标书费、报名费、资料下载费等;严禁强制代理、转嫁评审费用等行为,切实保障供应商“零成本”参与竞争,减轻企业负担。

二、全程透明,让主体责任落在“行动上”。《通知》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要求其依法依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收费方式、标准及各方权责。代理机构须在采购文件醒目位置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并在中标公告中同步公示实际收费金额,实现全过程透明可查。同时,明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承担并单独列支,严禁向代理机构或供应商转嫁,从制度上杜绝费用链条延伸。

三、全域监管,让市场秩序筑起“防火墙”。《通知》建立健全“社会监督+行政监管”的双重约束机制,明确采购人、供应商等相关方可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各级财政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纳入信用管理,持续净化政府采购生态,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此项新规是我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系统规范代理服务收费,将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参与门槛,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下一步,全市财政部门将加大政策宣传与培训力度,强化跟踪督导,确保《通知》各项要求落地见效,切实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公信力。(市财政局)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