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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申请条件?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0-01-07 10:09 【字体: 大 中 小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第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予以批准的条件】1.承租家庭的收入、住房和资产符合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申请条件;2.承租家庭无违反国家、省和市公租房相关规定的行为;3.承租家庭无违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4.承租家庭无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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