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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申报我市廉租住房的情形?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9-12-19 17:53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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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享受了房改房或集资房;(2)处置私房或公房不满2年;(3)离异人员在离婚前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且离婚未满2年;(4)拥有营业性非住宅、消费性车辆或在工商部门注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