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
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二、设定依据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
三、申报条件
1、参保用人单位凭有效证明文件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费查询本单位缴费情况,以及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和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
2、有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等因履行工作职责,依法需要查询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按照规定的查询对象和记录项目提供查询。
3、其他申请查询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四、申请材料
参保单位授权人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五、办理地点
九江市体育路6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窗
六、办理机构
九江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
九、联系电话
0792-8581179
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向九江市人社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2、一窗受理。人社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直接打印。
3、其他方式。企业登录江西省社会保险线上服务大厅查询打印。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