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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单位集体户口怎样办理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0-01-03 15:28 【字体: 大 中 小 】
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可以设立单位集体户:(一)集体宿舍房屋产权为本单位所有;(二)居住集体宿舍人员数量较多(一般不少于10人),确有设立单位集体户必要;(三)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除出生申报情形外,单位集体户仅限本单位职工落户。一个单位一般只设立一个单位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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