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人行道停车管理工作由市停管中心负责,市停管中心设在市政局,各区成立停管分中心,具体负责各区停车管理工作,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自2009年开始,执法局与交管支队根据市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人行道停车管理的通告》,对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按照九江市城区道路车辆停放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新的《九江市城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暂未出台前),我局只负责对道路附属人行道及规划道路红线或现状道路边线与合法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