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资讯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数据开放
魅力九江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知识库 > 行政执法类
基础测绘项目、使用财政资金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其他测绘项目和省重点建设工程测绘项目的测绘成果未经检查验收即提供使用的处罚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9-12-19 18:31 【字体: 大 中 小 】
用户空间
移动版
赣服通
赣政通
微信
微博
回到顶部
权威发布政府信息
提供便捷政务服务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手机一开 说办就办
支付宝扫一扫
《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测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测绘成果质量保证体系,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本省基础测绘项目、使用财政资金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其他测绘项目和省重点建设工程测绘项目的测绘成果,测绘项目出资人应当组织测绘成果的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查验收,质量合格方可提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