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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发布本省行政区域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处罚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9-12-19 18:31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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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发布本省行政区域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消除影响,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