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知识库 > 行政执法类

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处罚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0-01-07 15:57 【字体:

《土地复垦条例》第三十七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者领取采矿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后继续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收缩

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处罚

发布时间: 2020-01-07 15:57

《土地复垦条例》第三十七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者领取采矿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后继续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