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知识库 > 行政执法类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0-01-07 15:55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收缩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发布时间: 2020-01-07 15: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