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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取水申请不予许可批准?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9-12-19 18:29 【字体: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并在作出不批准的决定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批准的理由和依据:(一)在地下水禁采区取用地下水的;(二)在取水许可总量已经达到取水许可控制总量的地区增加取水量的;(三)可能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五)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六)可能对第三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的;(七)属于备案项目,未报送备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审批的取水量不得超过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设计的取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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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取水申请不予许可批准?

发布时间: 2019-12-19 18:29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并在作出不批准的决定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批准的理由和依据:(一)在地下水禁采区取用地下水的;(二)在取水许可总量已经达到取水许可控制总量的地区增加取水量的;(三)可能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五)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六)可能对第三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的;(七)属于备案项目,未报送备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审批的取水量不得超过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设计的取水量。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