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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表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2-12-20 17:30 【字体:

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表
收费项目 收费对象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执收单位 执收方式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学生 学费:2500元/年
住宿费:600元/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财综〔2004〕4号,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教财〔2020〕5号,赣价行字〔1999〕147号,赣教计字〔1997〕90号,赣教计字〔2000〕117号,赣府厅发〔2000〕49号 九江市卫生学校 委托征收
医疗事故鉴定费 医疗机构或患者 设区市医疗事故鉴定费为2500元/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3〕2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赣发改收费字〔2011〕3050号,赣财非税〔2016〕10号 九江市医学会 委托征收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受种者或者监护人、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 6000元/病例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赣财综〔2008〕73号,赣发改收费字〔2009〕2312号,赣财非税字〔2016〕10号 九江市医学会 委托征收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 门诊与住院患者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11.5/人次,单人单次核酸检测项目和核酸检测试剂收费总和不得超过15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采检测3元/人次。 赣财税〔2021〕35号、赣医保字〔2022〕15号、赣医保字〔2022〕28号 医疗机构 直接征收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生 每人每科70元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赣财非税〔2016〕10号,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卫人才发〔2016〕66号 九江市卫健委 委托征收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考生 每人每科61元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赣发改收费〔2013〕114号,赣财非税〔2016〕10号,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卫人才发〔2016〕66号 九江市卫健委 委托征收
医师资格考试(会同中医局) 考生 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临床、公共卫生、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全、传统医学师承等)每人次219元;口腔类别第人次269元。综合笔试为每人每科64元。 财税〔2016〕105号,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财综〔2011〕94号,赣财非税〔2016〕10号,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赣发改收费〔2019〕950号,赣卫财务函〔2019〕58 号,赣卫财务字〔2018〕6号 九江市卫健委 委托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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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表

发布时间: 2022-12-20 17:30

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表
收费项目 收费对象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执收单位 执收方式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学生 学费:2500元/年
住宿费:600元/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财综〔2004〕4号,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教财〔2020〕5号,赣价行字〔1999〕147号,赣教计字〔1997〕90号,赣教计字〔2000〕117号,赣府厅发〔2000〕49号 九江市卫生学校 委托征收
医疗事故鉴定费 医疗机构或患者 设区市医疗事故鉴定费为2500元/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3〕2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赣发改收费字〔2011〕3050号,赣财非税〔2016〕10号 九江市医学会 委托征收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受种者或者监护人、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 6000元/病例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赣财综〔2008〕73号,赣发改收费字〔2009〕2312号,赣财非税字〔2016〕10号 九江市医学会 委托征收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 门诊与住院患者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11.5/人次,单人单次核酸检测项目和核酸检测试剂收费总和不得超过15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采检测3元/人次。 赣财税〔2021〕35号、赣医保字〔2022〕15号、赣医保字〔2022〕28号 医疗机构 直接征收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生 每人每科70元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赣财非税〔2016〕10号,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卫人才发〔2016〕66号 九江市卫健委 委托征收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考生 每人每科61元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赣发改收费〔2013〕114号,赣财非税〔2016〕10号,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卫人才发〔2016〕66号 九江市卫健委 委托征收
医师资格考试(会同中医局) 考生 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临床、公共卫生、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全、传统医学师承等)每人次219元;口腔类别第人次269元。综合笔试为每人每科64元。 财税〔2016〕105号,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财综〔2011〕94号,赣财非税〔2016〕10号,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赣发改收费〔2019〕950号,赣卫财务函〔2019〕58 号,赣卫财务字〔2018〕6号 九江市卫健委 委托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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