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物资集团公司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物资集团公司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物资集团公司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九江市物资集团公司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物资集团公司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九江市物资集团公司前身为九江市物资局,2002年市政府机构改革,将九江市物资局转体为九江市物资集团公司,定性为实体。目前在市物资集团公司既无政府职能,又无三定方案的情况下,集团党委高度重视自身建设,结合实际,自我加压,建立健全工作职责。以稳定为大局,构建和谐氛围,着力做好维稳工作;以管理为基础,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着力提高干部素质和执行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九江市物资集团公司只有市本级预算单位1个,在职在岗人员21人,其中财政拨款行政人员4人,事业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43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4人属财政拨款工资,其他人员34人转入社保发放工资)。
第二部分 九江市物资集团公司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市物资集团公司收入预算总额378.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6.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52万元,纳入预算的资金174.6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市物资集团公司支出预算总额378.16万元,较上年增加176.4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6.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97.0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9.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9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57.63万元;项目支出1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0.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17%;住房保障支出9.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9%。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及福利支出290.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8%;商品和服务支出30.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96%;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57.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2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市物资集团公司部门预算支出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8.1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工资和福利支出预算290.44万元,为在职人员的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医保经费等,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6.8%;商品和服务支出30.09万元,包括定额公用经费、在职人员福利费、工会经费及离退休人员的福利费、特需经费等,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9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63万元,其中: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9.03万元,离退休费60.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5.2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费用预算30.0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42万元,减少率为4.72%,主要减少1人2017年5月退休等。
包括:办公费4.7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3.1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4.82万元,会议费0.9万元,降温费0.96万元,工会经费1.51万元,福利费0.6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6.82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1.99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市物资集团公司“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取消公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九江市物资集团公司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8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费用: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