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九江市委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公示
目 录
第一部分 农工党九江市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农工党九江市委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农工党九江市委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农工党九江市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农工民主党是以医药卫生、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由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组成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二、部门基本情况
农工党九江市委员会编制人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在职人数5人;工勤编1人,在职人数1人;退休人员4人。为市本级财政独立核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农工党九江市委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市农工党收入预算总额为108.2万元,而2019年农工党九江市委会收入预算总额为90.68万元,比上年增加17.52万,增加19.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市农工党支出预算总额为108.2万元,比上年增加17.52万,增加19.32%。其中: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80.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8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9.0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付0.12万元,资本性支出4.02万元。项目支出27.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19%.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0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83%;卫生健康支出3.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5%;住房保障支出4.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市农工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0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83%;卫生健康支出3.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5%;住房保障支出4.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4.6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02万元,增加26.03%。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农工党九江市委会部门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0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2020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预算。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 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 2 个,共涉及资金27.2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95%。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涉及资金27.26万元,二级项目3个,分别是开展党派工作经费20万元、基层组织活动经费6.26万元、调研经费1万元。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效果较好,绩效目标履职效益较高,评价结果均得到较好应用。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市农工党“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1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的接待开支。(2019年,按照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原则,本单位三公经费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万元,)
2016年4月以后,本部门参加全市公车改革,因此无车辆运行及购置预算。
2020年,本部门无出国出境预算。
第三部分 农工党九江市委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以上表格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出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履行部门职责职能,在本部门的运转支出项目,主要是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及非公党建等业务工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本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本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本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