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江西省九江市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同盟江西省九江市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中国民主同盟江西省九江市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国民主同盟江西省九江市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同盟江西省九江市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联系本党派成员、沟通反映信息、参与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实行民主监督。
2、了解基层情况,掌握基层动态,反映社情民意,协调各项关系,化解基层矛盾。
3、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为中心,发挥优势,积极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民主。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中国民主同盟江西省九江市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中国民主同盟江西省九江市委员会机关。本单位设立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
编制人数小计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人(含工勤编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8人,行政在职人数8人(含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5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中国民主同盟江西省九江市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国民主同盟江西省九江市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中国民主同盟江西省九江市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216.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5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16.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5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中国民主同盟江西省九江市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216.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5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9.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0.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6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26.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16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0.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中国民主同盟江西省九江市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16.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5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9.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0.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6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26.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16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中国民主同盟江西省九江市委员会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中国民主同盟江西省九江市委员会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28.2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14万元,下降0.49%。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基层组织活动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通过开展活动增强全市各级盟组织及全市盟员的政治素养,并将其融入到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去,为做好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加强组织建设,为民盟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立项依据
2021年新发展民盟会员12人(原为705人,现为717人),根据赣财行[2011]48号文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切实解决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活动经费的通知》精神,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按实际人数测算),比上年度增加1200元,用于安排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活动。
九府办抄字[2022]14号从2022年起民主党派基层活动经费保障标准由100元/人.年提高至200元/人.年,从717人增加为723人。
(3)实施主体
中国民主同盟江西省九江市委员会
(4)实施方案
详细制作每次活动方案,做好活动支出预算,提高资金使用率,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费、会议费和差旅费支出。。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度预算安排资金14.4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资金使用率100%。保障民盟各项活动的开展,促进基层组织的学习和交流,壮大民盟队伍。发展10名以上新盟员,开展3次以上盟员活动。指标如下: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中国民主同盟江西省九江市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2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和购置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六)职业年金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其他交通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工工资、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十一)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十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机关运行经费以外的一些日常经费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要、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专项统计业务:反映统计部门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统计工作的支出。
(二)专项普查活动: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三)统计抽样调查: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四)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除专项统计业务、专项普查活动、统计抽样调查等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