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民盟九江市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民盟九江市委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民盟九江市委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盟九江市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联系本党派成员、沟通反映信息、参与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实行民主监督。
2、了解基层情况,掌握基层动态,反映社情民意,协调各项关系,化解基层矛盾。
3、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为中心,发挥优势,积极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民主。
二、部门基本情况
民盟九江市委员会本级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人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2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民盟九江市委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市民盟收入预算总额为122.57万元,较上年增加2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5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市民盟支出预算总额为122.57万元,较上年增加20.37万元。其中:
按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收入122.57万元,较上年增加19.93%。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4.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2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0.8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3.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6万元; 项目支出27.8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2.75%,其中:商品服务支出25.89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67万元,较上年增加21.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4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万元,较上年减少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6%;卫生健康支出3.6万元,较上年增加0.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4%;住房保障支出5.4万元,较上年增加0.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
按支出经济类别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0.8万元,较上年增加19.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5.92%;商品服务支出39.41万元,较上年减少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1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6万元,与上年数一致,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0%;资本性支出2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市民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2.5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增加20.3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67万元,较上年增加21.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4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万元,较上年减少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6%;卫生健康支出3.6万元,较上年增加0.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4%;住房保障支出5.4万元,较上年增加0.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市民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市民盟机关运行费预算39.4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47万元,增长6.69%。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民盟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1日,市民盟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
2020年市民盟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市民盟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3个,涉及资金27.89万元。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市民盟“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第三部分:民盟九江市委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六)职业年金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