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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办]加强政府采购建设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3-10-14 08:00 【字体:

  经过10余年的改革,我国政府采购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已基本建立,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行为日趋规范化、制度化,政府采购的社会效益日益显现。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政府采购的基础管理中还存在薄弱环节,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力差,政府采购计划性不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滞后等,削弱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力度和执行效率。因此,今后政府采购改革的主要任务,不仅要健全法制,扩面增量,还要注重加强基础管理,规范操作,大力推行政府采购的电子化。作为基础管理的核心内容,加强和改进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编报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加强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编报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客观需要。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从大环节看,公共支出管理分为预算编制管理和预算执行管理,政府采购处于预算执行环节。预算资金的货币实物化,主要是通过采购来实现的,采购行为直接关系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形象。但是目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还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足:意识采购预算的约束力很差。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无采购预算或超预算采购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采购的计划性不强,不按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或年初编制了采购计划,却不按采购计划执行的现象普遍存在。三是采购的执行随意性大。单位只注重采购程序的合规性,而缺乏对采购行为的必要约束,重复采购、盲目采购现象依然存在。四是信息统计滞后。单位重管理轻统计,信息上报不及时,统计数据难以与采购执行和采购管理相结合。我们拟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技术,通过对政府采购基础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促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完善,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的编报与执行,实时掌握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各环节的执行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努力消除政府采购执行各环节的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监管“缺位”问题。
二、加强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编报也是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重要基础。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三大举措之一,上承部门预算,下启国库集中支付,对实现“三位一体”的有机统一尤为重要。目前部门预算和国库管理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化系统,而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在技术上已经成为财政持续化、精细化的“短板”,迫切需要加强。国办发[2009]35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了由财政部门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目前,我市为贯彻落实《江西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任务分工方案》文件要求和构建全省行政权力运行及网上监察平台的决策和部署,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以“管理功能完善、交易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统一、网络安全可靠”为总体目标,建设“统一平台、资源共享、规范透明、安全高效”的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和交易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操作电子化、全过程监控网络化、全覆盖上下一体化,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并结合我市电子化政府采购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力求实现从预算、计划、采购、支付、资产管理等各环节相互贯通,相互支撑。加强政府采购基础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将是电子化建设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坚实基础。我们希望通过对政府采购基础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来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施效果,全面反映我市政府采购的总量和规模,反映政府采购的内容和结构(如采购什么、为谁采购、为何采购、由谁采购、如何采购、采购如何等)。分析政府采购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及其对社会购买力产生的影响等,充分体现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要求,以防范采购运行中的违规和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推进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措施及建议
当前,局党组正在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这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的政策措施之一,便是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并明确提出,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报的相互衔接工作,充分利用现代化电子信息技术,实现政府采购和操作执行各环节的协同联动。为推进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我们要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编报、执行以及信息统计等方面,提出以下改革的措施及建议:
1.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的管理要求,修改了政府采购预算表,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从2013年开始,在部门预算表预算07表“项目支出预算表”中增加了“货物、工程和服务”分类;在预算14表“基本支出政府采购预算表”中增加了“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分类。通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全面、及时地反映政府采购的规模、内容和结构。
2.加强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从2013年开始,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财政局批复的政府采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按政府采购项目、品目、数量、金额、组织形式、采购方式等按季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执行进度,按照采购数量、采购金额、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等按季报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集中采购机构要按季编报集中采购执行情况。
3.在年初将各单位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同时编制下达,将政府采购资金预留到全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管理工作。一是实行“无资金来源不审批”原则,凡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确保资金来源,并将资金缴入采购专户后,方可审批采购项目;二是由政府采购办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对预算下达资金属政府采购性质的,其资金预留(或直接划转)采购资金专户,由采购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有关供应商,切实解决好采购资金重复划转、采购单位重复跑路等问题;三是继续推行协议采购资金由单位自行结算支付的管理制度,简化了相关手续;四是及时解决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管理运行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使管理更科学、更规范,更好地实现了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管理改革目的。
   4、制度提升政策效果。我局与市中小企业局联合发文,制定了《九江市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扶持措施》,有效利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可以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缓解中标企业“融资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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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办]加强政府采购建设

发布时间: 2013-10-14 08:00

  经过10余年的改革,我国政府采购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已基本建立,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行为日趋规范化、制度化,政府采购的社会效益日益显现。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政府采购的基础管理中还存在薄弱环节,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力差,政府采购计划性不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滞后等,削弱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力度和执行效率。因此,今后政府采购改革的主要任务,不仅要健全法制,扩面增量,还要注重加强基础管理,规范操作,大力推行政府采购的电子化。作为基础管理的核心内容,加强和改进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编报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加强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编报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客观需要。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从大环节看,公共支出管理分为预算编制管理和预算执行管理,政府采购处于预算执行环节。预算资金的货币实物化,主要是通过采购来实现的,采购行为直接关系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形象。但是目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还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足:意识采购预算的约束力很差。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无采购预算或超预算采购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采购的计划性不强,不按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或年初编制了采购计划,却不按采购计划执行的现象普遍存在。三是采购的执行随意性大。单位只注重采购程序的合规性,而缺乏对采购行为的必要约束,重复采购、盲目采购现象依然存在。四是信息统计滞后。单位重管理轻统计,信息上报不及时,统计数据难以与采购执行和采购管理相结合。我们拟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技术,通过对政府采购基础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促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完善,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的编报与执行,实时掌握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各环节的执行信息,通过信息共享,努力消除政府采购执行各环节的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监管“缺位”问题。
二、加强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编报也是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重要基础。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三大举措之一,上承部门预算,下启国库集中支付,对实现“三位一体”的有机统一尤为重要。目前部门预算和国库管理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化系统,而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在技术上已经成为财政持续化、精细化的“短板”,迫切需要加强。国办发[2009]35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了由财政部门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目前,我市为贯彻落实《江西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任务分工方案》文件要求和构建全省行政权力运行及网上监察平台的决策和部署,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以“管理功能完善、交易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统一、网络安全可靠”为总体目标,建设“统一平台、资源共享、规范透明、安全高效”的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和交易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操作电子化、全过程监控网络化、全覆盖上下一体化,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建设,并结合我市电子化政府采购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力求实现从预算、计划、采购、支付、资产管理等各环节相互贯通,相互支撑。加强政府采购基础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将是电子化建设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坚实基础。我们希望通过对政府采购基础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来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施效果,全面反映我市政府采购的总量和规模,反映政府采购的内容和结构(如采购什么、为谁采购、为何采购、由谁采购、如何采购、采购如何等)。分析政府采购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及其对社会购买力产生的影响等,充分体现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要求,以防范采购运行中的违规和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推进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措施及建议
当前,局党组正在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这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的政策措施之一,便是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并明确提出,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报的相互衔接工作,充分利用现代化电子信息技术,实现政府采购和操作执行各环节的协同联动。为推进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我们要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编报、执行以及信息统计等方面,提出以下改革的措施及建议:
1.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的管理要求,修改了政府采购预算表,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从2013年开始,在部门预算表预算07表“项目支出预算表”中增加了“货物、工程和服务”分类;在预算14表“基本支出政府采购预算表”中增加了“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分类。通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全面、及时地反映政府采购的规模、内容和结构。
2.加强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从2013年开始,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财政局批复的政府采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按政府采购项目、品目、数量、金额、组织形式、采购方式等按季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执行进度,按照采购数量、采购金额、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等按季报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集中采购机构要按季编报集中采购执行情况。
3.在年初将各单位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同时编制下达,将政府采购资金预留到全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管理工作。一是实行“无资金来源不审批”原则,凡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确保资金来源,并将资金缴入采购专户后,方可审批采购项目;二是由政府采购办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对预算下达资金属政府采购性质的,其资金预留(或直接划转)采购资金专户,由采购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有关供应商,切实解决好采购资金重复划转、采购单位重复跑路等问题;三是继续推行协议采购资金由单位自行结算支付的管理制度,简化了相关手续;四是及时解决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管理运行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使管理更科学、更规范,更好地实现了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管理改革目的。
   4、制度提升政策效果。我局与市中小企业局联合发文,制定了《九江市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扶持措施》,有效利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可以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缓解中标企业“融资难”。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