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中秋节前,市财政局根据市商务局补贴资金发放意见,第一时间下达首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893.5万元,惠及汽车以旧换新消费者509人,其中申请2万元新能源汽车补贴260人,申请1.5万元燃油车补贴249人。
为加快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兑现进度,市财政局收到首批汽车以旧换新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后,立即会同市商务局研究补贴资金发放方案,制定绩效目标,提前将资金额度全部下达至市商务局。消费者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可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入申请,经有关主管部门会审后,市商务局直接将资金拨付至消费者账户,切实提升百姓获得感,尽早发挥补贴资金的刺激和放大作用。
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2024年4月24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执行本补贴标准。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