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委组织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委组织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九江市委组织部是主管全市组织、干部及人才管理工作的市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和指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负责办理我市属于省委管理的干部有关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提出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以及有关问题的调查审理工作;负责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市委委托管理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备案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及有关干部的任免审查工作;负责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县级以上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审查工作和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的宏观指导;协助做好中央及省驻浔局(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研究提出贯彻中央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责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工作;坚持“三支队伍”一起抓,在加强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经营管理者队伍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四)负责全市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规定和重要制度。
(五)负责全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市委和省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工作。
(八)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和参与制定全市知识分子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等事务。
(九)负责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等事务。
(十)负责军队团职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退(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及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九江市委组织部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九江市委组织部机关(含市委党员教育中心、市委人才服务中心、市委综合考核事务中心)。
九江市委组织部机关内设机构18个,市委党员教育中心内设机构4个。编制人数92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9人。实有人数78人,在职人数61人,其中:行政人员50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1人;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委组织部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委组织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九江市委组织部收入预算总额为2120.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0.1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120.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0.1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绩效奖金及伙食费预算;二是增加项目支出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九江市委组织部支出预算总额为2120.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0.1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绩效奖金及伙食费预算;二是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78.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7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5.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2.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22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641.6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2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6.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26%;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6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2.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9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2.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2.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4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95.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3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5.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3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1.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4.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8.73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50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九江市委组织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20.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0.1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绩效奖金及伙食费预算;二是增加项目支出预算。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2.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9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2.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2.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78.75万元, 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7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5.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2.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22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641.60万元, 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2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6.9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6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3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95.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3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5.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3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1.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4.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8.73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50万;其他支出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87.3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9.68万元,下降9.51%。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2024年干部教育经费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项目概述:提升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立项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3、实施主体:九江市委组织部。
4、实施方案:举办全市组织系统新进组工干部暨市直单位新任人事科长培训班等2期培训班。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九江市委组织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7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18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3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公务员事务:反映公务员考核、公务员招考、公务员管理、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八)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二)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