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都昌县、星子县、湖口县、庐山区人民政府,市采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09年5月初,市委、市政府作出对鄱阳湖采砂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决策。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和热情指导下,经过全市上下的艰苦努力,我市鄱阳湖采砂统一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实现了采砂管理更加有序、资源利用更加高效、湖区治安更加稳定的目标。在实施鄱阳湖采砂统一管理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合力而为的采砂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市采砂办等12个先进单位和淦作乾等14名同志予以表彰
一、先进单位
(一)市直部门:
市采砂办、市水利局、市水上公安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处
(二)县(区):
永修县人民政府、都昌县人民政府、庐山区人民政府、湖口县人民政府、星子县人民政府
永修县采砂办、都昌县采砂办
二、突出贡献者
淦作乾、吴成祥、段火金、倪家金、陈绪修、
三、先进工作者
宁革、潘劲松、程天荣、钱燕、叶爱娣、龚全武、曹开富、熊至龙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奋发进取,继续取得新的成绩。希望全体采砂管理工作人员向他们学习,增强做好鄱阳湖采砂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立足岗位,勤奋工作,不断提高采砂管理水平,为新一年的鄱阳湖采砂管理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