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都昌县、星子县、湖口县、庐山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水利厅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经过全市上下的艰苦努力,我市2011年度鄱阳湖采砂统一管理工作再创佳绩。在实施鄱阳湖采砂统一管理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合力而为的采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激励先进,坚定信心,更好地做好鄱阳湖采砂管理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采砂办等16个先进单位和吴成祥等21名同志予以表彰。
一、先进单位
(一)市直部门单位:市采砂办、市水利局、市水上公安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综治办、市审计局、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二)县(区):永修县人民政府、都昌县人民政府、湖口县人民政府、星子县人民政府、庐山区人民政府、永修县采砂办、都昌县采砂办。
二、突出贡献者
吴成祥、皮国辉、段火金、陈绪修、宁革。
三、先进工作者
龚全武、刘贤松、赵兴无、申和均、闵熙民、吴鹏、潘劲松、程天荣、钱燕、叶爱娣、周健、郭玉星、许兴、淦家俊、江国良。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奋发进取、努力工作,继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希望全体采砂管理单位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做好鄱阳湖采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采砂管理水平,促进全市鄱阳湖采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水利 表彰决定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室,新闻单位。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2年2月24日印发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