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公安消防部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执勤备战、抢险救援和拥政爱民等各项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推动了九江消防工作跨越式发展。其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共青城市公安消防大队和星子县公安消防大队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共青城市公安消防大队建队20年以来,历届官兵继承共青“垦荒”精神,发扬消防“铁军”作风,在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绩,尤其是2011年大队承办了创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铁军中队试点工作现场会,使共青消防模式向全国推广,为维护共青城和谐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大队连续六年被总队评为“先进大队”,中队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大队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19人荣立个人三等功。
星子县公安消防大队全体官兵始终秉承“红色消防 绿色服务”发展理念,上下一心、誓为人先、奋勇拼搏,实现了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先后出色完成了“5·30”油轮火灾扑救、“3·07”星子县中巴车坠崖救援、“4·12”塑料仓库火灾扑救等一大批急难险重的灭火救援任务。大队累计为共建单位义务军训60次,消防义务宣传180次,义务冲洗街道200余公里,累计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近19.793万元,资助失学儿童6名,扶助孤寡老人2名。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2013年5月大队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三等功,6月大队党委被省消防总队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市志愿者联合会表彰为“首届九江最具影响力公益服务集体”。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大力弘扬“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共青城市公安消防大队“共青城卫士”荣誉称号,授予星子县公安消防大队“拥政爱民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以此为契机,不断开创消防工作新的局面,为我市消防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学习消防官兵英勇顽强、勇于进取、甘于奉献的铁军精神,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为“九江争得应有地位,人民过上小康生活”而努力奋斗!
2013年9月30日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