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晓筑等同志免职、享受正县级待遇
离岗退养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市直部分机构调整中离岗退养和提前退休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字〔2005〕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免去下列同志现任职务,免职后享受正县级待遇离岗退养。
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江晓筑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张汉中
市农业局:叶金铭
市民营经济服务局:王能政
市卫生局:程先友
市交通局:陈 翼
市港航管理处:陈振光
市水产局:徐书送
市统计局:吴翰山
市文化局:曹 晓
市物价局:周和鸣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免职 离岗退养江晓筑等同志 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