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五”时期是林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我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响应省委孟书记“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山上办绿色银行”的号召,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依靠科技、狠抓落实,基本完成了林业“十五”计划的各项任务。林业生态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提高。
(一)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十五”期间,全市共完成造林9.81万公顷,新增封山育林6.17万公顷,义务植树2738万株,幼林抚育24.12万公顷次,低产低效林改造1.38万公顷。为了加强生态建设步伐,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先后实施了中德造林、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治沙工程、“绿色通道”工程、种苗工程、兴林抑螺、森林公园建设、环庐山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等一批林业重点工程。这些工程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林种、林分结构的调整,推动了全市造林绿化整体水平的提高,明显改善了我市的生态环境。“十五”期间,特色林业产业迅速发展。五年来,共营造以杨树、桤木、枫香为主的工业原料林1.98万公顷、“三竹”0.56万公顷、油茶0.04万公顷,初步形成了山区以竹、桑、药、桤木为主的林业产业带,滨湖地区以速生丰产杨为主的工业原料林产业带,丘陵地区以湿地松、阔叶树和经济林为主的产业带,环庐山周围地区以阔叶风景林、苗木花卉等为主的特色产业带。
(二)资源保护不断加强
“十五”期间,我们坚持限额采伐,实行林木采伐公示制,切实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促进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十五”期间,全市有林地面积由78万公顷增加到78.58万公顷,增长0.74%;活立木蓄积量由2501万立方米增加到3118万立方米,增长24.67%;林木绿化率达50.4%。森林生长量与消耗量继续保持良性循环。坚持依法治林,严厉打击毁林犯罪,林区社会、生产秩序稳定。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行政执法“三防”水平不断提高。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平均每年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面积0.43万公顷,防治率达70%以上,成灾害率控制在5‰以内,创建无检疫对象苗圃和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工作全面展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了各级领导防火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成立了12支专业森林消防队,建立了野外火源管理巡山制度,成立了巡山员队伍,实施了环庐山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实行森林分类经营,自2001年起,我市区划公益林面积54.4万公顷,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52%,已经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19.47万公顷,更好地保护了生态。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全面展开,开展了《鄱阳湖湿地资源开发利用》课题研究,白鹤GEF项目正式启动。
(三)林业产业快速发展
在抓好生态建设的同时,坚持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优化产业结构,大办林业产业,不断增强林业自身的活力。全市已初步形成了包括工业原料林、“三竹”产业、林产品加工、森林旅游、苗木花卉等林业产业体系。2005年,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41.9亿元,比“九五”期末增加了六倍多。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例分别为42.7%、19.2%、38.1%。以商品林基地建设为重点的第一产业初具规模,苗木花卉、茶桑果发展迅速,武宁的“三竹”产业、永修的油茶产业等特色资源产业逐步壮大。林产工业蓬勃发展,资源利用率大幅提升。瑞昌市引进的江西立信园艺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值达亿元;德安县引进的年产松香5000吨的松安林化有限公司,整合了我市的松香产业资源提高了我市同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等森林旅游资源得以大力整合和开发,以庐山、柘林湖等为龙头的森林生态旅游业正不断发展壮大,并逐步成为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初见成效。
2004年9月开始,武宁县进行了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2005年5月开始在全市全面推开。这项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打破了传统的林业发展格局,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新时期林业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全市林农每年政策性减负6700万元,90%左右的集体山林已明晰到户,林地林木价值被全面拉动,广大林农和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积极性空前高涨,85%的历史遗留纠纷被有效解决,有力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通过改革,将林业部门的行政事业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深化了林业部门的内部改革,减人减事减开支,确保了林业部门的长足发展。
(四)林业科技取得可喜成绩
建立了多个采种、育苗基地;建立了市级植物组培中心,进行了非洲菊等十余种花卉的组培和应用,实施了红豆杉资源挖掘及育苗技术、小苗移栽技术的推广应用;林业科技人员编写大量的科普技术书和资料,开展了大规模的科技人员、林农的业务培训和送科技下乡活动。五年间,全市先后引进推广林业科技项目36项,获得九江市科技进步奖2项。一批成果不同程度地在生产中推广应用,为林业工程建设起着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作用。
“十五”期间,全市林业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林业投入不足,重取轻予的现象依然存在;林业改革的步伐不够大,特别是森工企业、国有场圃的改革相对滞后;林业发展的环境仍不够宽松,林业执法的困难多、阻力大;林业的整体效益不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低,生态建设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
二、“十一五”和中长期(2011~2020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关于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社会主义新九江的决定》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生态名城目标,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深化林业改革,扩大对外开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贯彻执行依法治林、科技兴林、人才强林的经营理念和策略;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大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力度;构建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建设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九江发挥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建设为主的原则
保护生态、恢复生态、改善生态是当前统筹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关键,林业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发展中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加快生态建设,进一步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防护林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是本规划重中之重。
2、坚持森林分类经营的原则
将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经营,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合理配置森林资源,实现林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全面发挥林业的综合效益,促进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坚持保护、培育、利用兼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在维护生态治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的同时,加快推进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快速增加森林后备资源,加大林业综合开发力度,加速林业产业的发展。
4、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的原则
加强林业法治建设,规范林业行政行为,加大对破坏森林案件的查处和督办力度。提升依法治林的科技手段,加快实用技术创新和成果产业化进程,加大实用技术的推广力度,提高林业工程建设质量。
5、坚持全社会办林业的原则
鼓励各种社会主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林业建设,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
(三)“十一五”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
1、“十一五” 林业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市森林面积达到82万公顷,增加森林面积3.42万公顷;森林蓄积量达3500万立方米;林木绿化率达52%,增加1.6个百分点;林业总产值达80亿元。
——国家重点保护的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24.1万公顷,地方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21.6万公顷,被保护的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4%;
——各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2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0.6%。全市森林公园数量达15处,总面积3万公顷;
——全市城镇绿化率达到40%,每年新增绿地60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平方米以上;
——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古树名木(已被登记)管护率达到100%;
——商品材年产量31.9万立方米,木材综合利用率达到70%,逐步实现由采伐天然林为主向采伐人工林为主的转变;
——基地供种率达到75%,良种使用率达到55%;
——科技进步对林业经济增加的贡献率达到45%;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灾害预报准确率达到8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
——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林业产权制度;
——建立林业分类经营体制,建立和完善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建立规范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完善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和健全的林业普法教育体系。
2、林业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
到2020年,使森林面积达85万公顷,林木绿化率稳定在53%,森林蓄积量达到4500万立方米;公益林管护面积达到54.4万公顷;自然保护区数量达25处,保护小区600个,总面积28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4.8%,森林公园数量达20处,总面积3.5万公顷;城市人均绿地面积达10平方米,城市绿化率达45 %;人工林良种率达90%,科技进步对林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0%。林业产业总产值达135亿元。形成布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齐备、管理高效的森林生态体系和规范有序、集约经营、结构合理、富有特色的林业产业体系。
三、“十一五”主要建设任务
根据不同地区对林业发展的要求和影响生产力发展的种种因素,进行林业生产力布局的优化配置,形成以生态建设为主线、重点工程为载体、发展与保护相协调的林业发展局面。
西部地区主要建设幕阜山、九岭山丘陵山区高功能的森林生态体系和特色木材生产基地,全面启动速生丰产林建设工程、封山育林工程和低产残次林改造培育工程,实现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
中东部平原区坚持生态功能与产业兼顾,加速四旁植树与农田林网建设步伐,大力发展以杨树为主的工业原料林基地和苗木花卉果品产业。
中东部丘陵低山区主要是大力培育阔叶林资源,中小径竹类资源和名特优经济林;积极开发木本油料、竹类食品,保健饮料、野生淀粉、森林蔬菜、香料和果品产业;改造以杉木为主的低产林,发展以湿地松为主的林产化工原料林;营造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培育中短期工业原料林。积极发展森林旅游产业。
环庐山周边地区主要是培育生态公益林,重点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和以乡土树种为主的阔叶风景林,整合旅游资源,建设以庐山为中心的森林旅游圈以及城市休闲林业,壮大花卉苗木产业。
(一)林业生态体系建设
1、林业生态体系建设框架
以退耕还林工程、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绿色通道工程、兴林抑螺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为依托,以庐山、鄱阳湖、长江、修河周边地区为重点,封、造、改相结合,构筑森林生态体系建设的基础;以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要道和长江南岸沿线为主框架,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通道,并与四旁植树、农田防护林网带相结合,形成点、线、片、网、带为一体的性能稳定、功能齐全的生态防护林体系。
2、重点建设八大林业生态工程
(1)退耕还林工程
将江河源头及其两侧、湖库周围的陡坡耕地、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严重等生态地位重要区域及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定的坡耕地基本实施退耕还林。“十一五”期间,主要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为主,完善政策,发展后续产业,确保“退得下,还得上,不反弹,能致富”。到2010年工程建设总规模9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7.33万公顷,封山育林1.67万公顷。
(2)长江防护林工程
在长江沿岸、鄱阳湖周边和修河流域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低产林改造等措施 ,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调整森林结构,提高森林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能力。到2010年工程建设总规模9.05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83万公顷,封山育林5.22万公顷。
“十一五”期间,综合治理沙化土地面积0.72万公顷。其中规划造林0.28万公顷,封山育林育草0.08万公顷,人工种草及改良草场0.095万公顷,治沙造林及改造低产田0.11万公顷,种植药材及其它经济作物0.1万公顷。
(3)生态公益林补偿工程
“十一五”期间,把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作为打造绿色九江,建设中国生态名城的重大举措,使修河源头、鄱阳湖源头、各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大中型水库周边,生态型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的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启动市、县两级地方公益林,参照国家标准实施补偿,力争将24.1万公顷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和21.6 万公顷地方生态公益林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并从2006年开始,全面禁伐天然阔叶林,同时逐步建立面向社会的森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力争从水电、旅游、矿山、水利等生态效益受益单位征收森林效益补偿资金。
(4)绿色通道工程
“十一五”期间,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旁区域及城镇周边地区,实行植树种草、封山育林和林分改造等措施,构建布局合理、结构完整、功能齐备的生态屏障。新增造林绿化面积0.3万公顷,封山育林和林分改造面积共6万公顷。
(5)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在鄱阳湖重要湿地区域以及等重点生态地区,新建自然保护区和提高现有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能力。到2010年,争取都昌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赤湖、幕阜山(修河源、汩罗江源)、赛城湖3处县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新建2个县级自然保护区,使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达到23个,保护总面积达到20万公顷。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系,提高县、乡保护站的管理能力,新建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2个,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2个。
(6)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依托国家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强化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管理,提高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湿地功能恢复和湿地公园建设,恢复湿地30万亩,建立湿地公园一处,省级湿地监测点10处,构建我市湿地保护监测网络,提高湿地资源监测、管理和合理利用能力。
(7)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
“十一五”期间,在林区主要山脊、山脚田边、重要设施周边、林缘等地段,营造以木荷为主的防火林带,或通过对现有林分进行改造、培育,提高森林自身的耐火、抗火性能。规划建设生物防火林带7847公里,总面积1.28万公顷。
(8)丘陵人工低产林改造工程
每年安排5-15%的采伐指标有计划地用于人工杉木低产林的改造,因地制宜、适地适树,营造以乡土阔叶树为主的用材林和定向工业原料林;或依据森林自然更替的原理,采用林内人工引入苦槠、枫香等乡土树种的方法,对丘陵人工杉木低产林进行改造。培育阔叶林及杉阔混交林,提高森林生产力,增加其经济效益,强化其森林生态功能。
(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
1、林业产业发展战略
以市场需求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工程为载体,以科技为先导,以改革为动力,以效益为核心,以森林资源培育及生态环境维护为基础,实行以林浆纸业为龙头,林板、林化为两翼,木质和非木质产品加工业、森林服务业整体并进的研、产、供、销、工贸一体化战略。以原料林基地建设为中心,兼顾地方经济、企业的壮大,加快九江林业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2、积极发展九大林业产业
(1)工业原料林基地
利用市场机制,把国际资本和民间资本引入我市林浆纸一体化等工程建设,实现原材料供应向基地化、集约化、高科技和工厂化方向转变,使造林单位、企业、金融投资机构实现项目、资金、技术的直接对接。
到2010年,营造速丰林9.5万公顷,其中以杨树、桤木为主的短期工业原料林基地(纸浆林)7万公顷,中短期工业原料林2.5万公顷。
(2)“三竹”产业
建设高标准毛竹、淡竹、桂竹示范林,提高竹林整体经营水平,大力发展笋竹加工业。重点扶持一批对林农带动力强、关联度大的笋竹龙头企业,推动竹产业化进程。
到2010年,营造桂竹、淡竹、毛竹林4万公顷,其中新造面积1万公顷,低效竹林改造3万公顷。
(3)油茶产业
通过对现有低产油茶林改培和使用油茶优良无性系造林等经营措施,提高油茶产量,同时,建设油茶丰产林基地,并以庐山区为主形成油茶精深加工区。到2010年,建立油茶丰产基地2.2万公顷。
(4)森林食品、森林药材产业
利用丰富的林地资源,大力发展森林蔬菜、果木经济林、森林药材和其它名特优新经济林基地,满足市场对无公害绿色食品和中药材的需要。扶持龙头加工企业的发展,鼓励企业自办基地,带动林农建设基地。到2010年,发展柿、梨、桃等果木经济林1.3万公顷;茶叶0.3万公顷;发展以厚朴、杜仲、红豆杉、三尖杉、吴茱萸、黄栀子、花椒为主的森林药材1万公顷。
(5)种苗花卉基地建设工程
建设以环庐山周边和昌九高速公路两旁为重点的花卉苗木产业带。到2010年,花卉苗木面积达到0.5万公顷。
(6)木质制品制造业
建立以木、竹浆造纸及纸制品业为龙头,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木质、竹藤家具制造业全方位发展的木质产业体系。到2010年,达到年产30万吨木浆生产能力。以速生杨为主要原料,依托九江金太阳林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形成木浆造纸产业加工区;以杉木、淡竹、桂竹为主要原料,形成以瑞昌市为主的木竹制品产业精加工区,重点生产木、竹园艺制品,以修水、武宁县为主的木竹制品产业加工区,重点生产细木工板、竹胶板材和笋食用加工品。整合以杉木为原料的木材加工企业,建立1—2个年耗材3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精加工企业。
(7)林产化工业
以发展松脂及其深加工产品为主,进一步调整产业布局,集中使用松林资源,实行多县一厂,实现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发展基地与产品系列加工一体化的林产化工骨干企业,在德安形成以九江松安林化有限公司为主的林产化工产业加工区。
(8)森林旅游业
积极推进以森林公园为主,以自然保护区为辅的生态旅游产业发展。依托庐山的名山效应,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建设以庐山为中心的森林旅游圈。以现有6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和6个省级森林公园为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森林资源和人文景观的保护和管理。结合红色旅游开发,在中国革命史上有重要事迹的策源地、会址、旧址周边,开辟森林旅游路线,建设森林公园;在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丰富的地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建设,开展森林旅游。争取到“十一五”期末,全市森林公园总数达到15处,森林公园面积达到3万公顷,年森林旅游人数达到500万人次。
(9)野生动物繁育利用业
开展以梅花鹿、雁鸭类、野猪、雉类为主的繁育基地建设,兴建4个规模化野生动物养殖场和自然放养基地,促进以野外资源直接利用为主向人工驯养繁育为主的转变,确保野生动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1、森林“三防”体系
(1)森林防火
以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为依托, 提高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完成庐山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在桃红岭、柘林湖-云居山重点火险区实施综合治理工程,在庐山重点火险区实施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建立了望监测、地面巡护、群众报警、远程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相结合的预警监测体系,逐步完善林火预警监测网络和林火信息指挥通讯系统,提高预警监测和指挥决策水平。巩固、完善县级专业消防队、乡级半专业消防队和乡、村巡山员队伍建设,健全火灾预防和扑救体系,提高快速反应和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扑火物资和装备建设,健全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体系,购置扑火机具、运输车辆和指挥车辆,提高控制及扑救火灾的能力。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初步形成以生物防火林带与工程阻隔、自然阻隔相结合的林火阻隔网络体系。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培训,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成果,提高科学防火扑火水平。
(2)森林公安
根据森林资源分布和林区治安形势,全市划分二个国家级森林公安重点治安区域:幕阜山、九岭山重点商品林区重点治安区域,鄱阳湖滨地区湿地和平原林区重点治安区域;设立5个省、市级森林公安重点治安小区:庐山风景游憩林区重点治安小区、柘林湖库区水源涵养林和风景游憩林区重点治安小区、桃红岭梅花鹿保护区重点治安小区、星子沙湖山湿地候鸟保护区重点治安小区、永修吴城湿地候鸟保护区重点治安小区,实行综合治理。
进一步健全森林公安机构,强化职能建设,明确各级森林公安机构职权划分。新建森林公安派出所机构12个,进一步强化派出所综合业务职能。提高市森林公安刑侦机构级别设置,全面组建县区森林公安刑事侦查大队。科学配置警力,“十一五”期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增加编制199个,总数达到512个,森林公安警力与森林面积配置比达到2000公顷/人。警力下沉,基层和一线警力占总警力比例达85%,森林派出所平均警力达到7人/所,县区森林公安刑侦队警力占总警力比例达到18%。推进森林公安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全面解决派出所办公用房、电脑和工作用车,50%的派出所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实施林区警务战略,建设80-100个林区警务室;全面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合、互联互通的警务信息系统。市、县两级森林公安机关实现办公自动化。建立全市森林公安局域网,信息网覆盖所有基层单位。建立完善适应新形势打击犯罪需要的侦查模式,加强刑事科学技术建设,新建刑事技术一级点3个,二级点8个,三级点2个;积极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林区“安宁工程”。建立信息主导的警务运行机制,组建市、县两级森林公安指挥中心,科学设置和建立全市森林公安卡点网络,有效建立起林区治安“点、线、面”结合的防控架构;建立健全森林公安警务督察体系,组建县(市、区)森林公安督察队;建立林区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指挥、监测侦查等技术保障体系,装备处置技术器材;加强森林公安后勤保障体系建设。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体系,在全市建立200个常年监测点,15个重点监测中心,形成比较完备的监测网络。适应林改后防治的需要,构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服务体系,每个基层林业工作站配备至少一名防治技术人员,对林农协会自治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普及防治知识。继续实施松材线虫病、松象虫等危险性病虫害的工程治理。在全市新建6个重点检疫检查站,加强过往松木及其制品的检疫检查。开展松材线虫病和松象虫的常年监测和普查,积极根除松材线虫病疫情。继续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建设防治检疫标准站和重点测报、防治、检疫实验室。建立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机制,提高防灾救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技术、检疫技术和防治技术特别是无公害防治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科技含量。
2、森林资源管理体系
以县为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明确森林经营方向,从严管理生态公益林,放开商品林;以县为单位制定林地利用规划,加强林地保护工作,加大对违法占地案件的查处,严格控制林地流失;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林木采伐公示制,充分发挥基层林业工作站和乡村组织的作用,实行“申报、公示、审查、审核、公示”的两榜定案制。
全面推行林业综合执法,整合林业部门的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果,建立林业法律援助中心,为基层群众提供林业法律咨询援助。
(1)强化监督,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
严格执行限额采伐计划,严禁乱砍滥伐,禁伐天然阔叶林。合理布局各地木竹加工企业,整合、减少资源消耗。严格执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对木材运输、生产、销售环节实行有效监控;严格执行木材加工许可证制度,堵住资源流失漏洞;强化林权林地管理。
(2)应用现代网络技术,改善林政、监督机构执法条件
逐步建立包括林木采伐及限额管理、林地林权管理、林业行政执法等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
(3)调整完善现有木材(竹)检查站布局及其建设
加强基层木材检查站基本建设,新建或维修站房,完善交通、通讯设施;加强木材运输证的办证管理,在各县(市、区)木材放行办证点及市局办证点建立木材运输证办理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基层木材检查站的执法监督,改进和完善执法手段,在所有基层木材检查站建立电子监控系统;加强对木材流通领域的监管,建立木材流通信息管理系统。
3、林业科技人才服务体系
(1)加快实用技术创新和推进成果产业化的进程,努力提高科技贡献率
加大科技体制改革力度,建立和健全适应我市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实际的科技机构和体制,加强和完善林业科技设施建设,建立重点实验室,夯实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推广的基础;充分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建设一批科技创新、推广示范基地,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林业科技队伍,全面提升林业科技水平,切实为我市林业建设与发展做好科技支撑工作。
(2)进一步加强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建立和完善林业科技试验推广体系
重点在林木和花卉良种及扩繁、困难立地植被恢复、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防沙治沙、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业原料林培育等方面,挑选一批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到林业工程建设中进行组装、配套和系统集成并推广应用,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技术问题,努力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逐渐实现我市林业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的根本转变;建立一批有一定规模的林业科技示范点,示范基地和高新技术科技园区,充分发挥其科技示范样板和技术辐射及带动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科技推广示范网络,稳定基层林业科技推广队伍;加强我市区域性森林种质资源库建设,使珍稀濒危树种种质资源得到有效保存和保护。
(3)加强林业标准化体系和林业技术监督体系建设
围绕林业工程建设的特征,逐步建立健全以营造林和生态建设为主体的标准化体系和质量技术监督体系,促使工程建设逐步有序地走上按标准设计、施工、验收的轨道。注重林业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林业建设进程。积极倡导森林认证,有序开展地方林业标准化建设。
(4)强化林业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林业职工、林农业务素质
强化各级林业党政干部培训,提高领导决策、科学管理、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不同层次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结合林业工程实施和实用技术推广,强化广大林农、专业户的技术培训,营造学科技、用科技的良好氛围。
4、林业投融资体系
实行林权证抵押贷款制度,积极与农村信用联社沟通,制定林权证抵押贷款的具体操作办法,盘活森林资源资产。组建林业股份制担保公司,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企业、林业部门、农户出资,组建股份制担保公司,解决贷款担保的问题。
推广林业保险,积极和保险公司联系,制定森林资源保险办法,全面推行林业保险制度。抓好林业招商引资,积极引进省外、境外、国外资金发展林业。
5、林业执法体系
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体制,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提高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加强林业行政许可管理和林业行政复议,出台《九江市林业行政复议暂行规定》,规范林业行政复议的程序和要件;运用现代科技和网络技术,建立林业行政执法案件统计、案卷评查,林业行政许可公开发布、业务管理、网上许可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林业行政执法管理的现代化,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
6、林业基础服务体系
(1)林木种苗业
开展林木种质资源的清查和乡土树种良种选育等基础工作,建立种质资源管理平台;以种苗工程建设为重点,建设和完善省级种苗示范基地,林木良种繁育基地,采种基地,启动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建设,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市、县(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室)标准化建设,完备市、县(区)两级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广泛的信息采集、发布系统。
争取到2010年,种苗受检率达到90%,一级苗率达到85%,种子储备能力达到当年用种量的15%,珍贵稀有濒危种质资源得到初步保存利用。
(2)林业工作站
以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为宗旨,以强化林业站职能为重点,以开展林业站标准化建设为手段,进一步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林业工作站的整体水平,建立和健全市、县、乡三级林业工作站管理体系,稳定基层林业工作站队伍,强化林业工作站“宣传、管理、执法、组织、服务”职能,提高基层林业工作站职工的整体素质,确保各项林业工作在基层的全面落实。到2010年,完成修水、武宁、瑞昌、彭泽、德安5个林业重点县50个基层林业工作站的标准化建设,使基层林业工作站有独立办公用房的比例达到90%,确保所有基层林业工作站有交通工具和通信设备,办公自动化率达到80%以上。逐步推广应用森林资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3)森林资源调查和生态环境综合监测
加强森林资源一类调查、二类调查体系建设,增加对森林健康、森林质量、生物多样性等调查和评价指标,实现对森林资源的综合监测。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基础建设,加快基础数表和规程规范的制定和更新步伐,完善造林核查、采伐限额检查、征占用林地等专项核查技术方法,完善森林资源综合监测体系,所有县级单位都建立森林资源综合监测机构,改善市级和县级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的设备和设施,建立林业地理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全球定位系统和遥感技术,提高监测技术装备水平,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监测水平。建立和完善森林、荒漠化、湿地等生态系统监测与评价体系,以及林业重点工程生态监测体系,在修水、永修、星子、彭泽建立若干个固定监测点,进一步加大对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数据的监测、提取与分析,快速及时地提供预警预报。
(4)林业信息化与电子政务
按照省林业厅的总体规划,搞好本市信息系统建立、维护和管理工作,完善现有林业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的设备与设施,加强信息及系统维护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对文字、图形、图像、声音、数据等处理能力,变内部、静态、历史的数据收集为综合、系统、实际、可靠、动态的数据收集与加工合成,逐步改变计算机的配备仅满足于一般的文字处理的情况,促使林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5)林业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
建立林业产权交易机构,为森林资源流转提供平台;扶持竹产业协会、油茶产业协会、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协会、人造板协会、森林资产评估协会、林果业协会、森林旅游协会等民间协会的建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支持林业咨询、规划设计、林业工程监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建立和运转,发挥中介机构在林业建设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四)“十一五”改革重点
1、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全面完成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建立完善林业产权档案,规范产权登记和变更管理;加快启动配套改革,建立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发展森林资产评估机构,组建林业股份担保公司,开展林业保险,建立林业融资体系,推行森林资产抵押贷款业务,培育活立木市场。建立和完善5个林业要素市场和产权交易中心,实现跨区域的森林资源交易。把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与林业行政服务工作结合起来,把林业行政审批、政务公开、事务公开等事项集中到交易中心统一办公,使交易中心成为林业对外服务的窗口,树立林业依法行政新形象。
2、林业分类经营改革
按照主要用途的不同,建立与社会经济相适应的林业分类经营基本框架。公益林业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商品林业按照基础产业进行管理,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扶持。
建立市、县两级地方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不断扩大补偿面积。并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水电、旅游、煤炭等受益部门投入为辅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筹措机制。
3、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管理体制改革
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逐步建设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新型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是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生态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的界定工作;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全力做好生态公益型林场核定编制和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有关政策落实工作;三是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抓好生态公益型林场分流职工的安置工作;四是不折不扣地抓好林场职工养老保险的落实工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加大森工企业改革力度,采取靠大联大、兼并重组等方式,吸引各类资本参与改制,发展股份制和民营经济。妥善解决国有职工社会保险、富余人员分流再就业和企业债务问题。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确保社会稳定。
4、林业综合执法改革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实现执法由多头分散向集中统一拓展、监督由注重事后追究向注重事前防范拓展,把林业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努力建设规范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按照“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的要求,整合林业行政执法机构,明确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健全执法保障。在总结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执法由多头分散向集中统一转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办林业的氛围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建设中国生态名城的目标,大力宣传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战略地位,使全社会了解林业、关心林业、支持林业,并积极参与林业建设。大力宣传林业发展政策,抓住林业建设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推动林业重要问题的解决。通过创新宣传内容、形式和手段,使林业建设的新思路、新观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并自觉实践。
(二)落实领导责任制,形成政府抓总林业部门抓落实各有关部门共协作的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林业建设任期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对本地区的林业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对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并由同级人大监督执行。林业建设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根据林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的林业行政机构建设,完善林业管理体系,强化林业管理职能。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工作,支持林业发展。
(三)加强依法治林,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落实到林业法律法规的具体贯彻运用
加大《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水土保持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和《江西省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办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维护林业生产秩序。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依法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条件,搞好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林业执法环境。
(四)坚持优质营林,全面提升工程造林质量
一是规范管理。在技术管理上,统一营造林标准,建立完善的工程技术标准体系,强化作业设计管理。在施工管理上,推行监理制,实现施工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在投资及项目管理上,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投标制和报账制。在管理手段上,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加快数字化林业建设。在管理方法上,大胆探索和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全面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二是落实责任。继续实行和完善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的领导责任制,对重要质量事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严格考核,不断完善检查验收的方式方法,规范考核制度。
(五)高度重视林业科技工作,提高林业建设科技含量
充分依靠科技力量发展林业事业。加大林业科技投入,大力支持林业新课题的研究与开发。大力扶持林业科研机构的改革和发展,稳定和培育一支精干的林业技术研究和推广队伍。鼓励和支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结合生产实际,建立形式多样的科研机构。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科技人员以创办科技型企业、建立科技示范点、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和科技承包等方式参与林业建设。积极推广林业高新适用技术,建立一批高标准的林业科技示范园和科技示范点,依靠园区的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来影响和带动林农群众;通过送科技下乡和“科技帮扶工程”提高非公有制林业专业户的林业科技素质,造就一大批懂科技、用科技的林业专业大户,全面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
(六)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
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资金、机制等方面的优势,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林业的发展,促使多种资本、技术和劳动力等要素在市场资源配置中流向林业。商品林建设对民营经济要完全开放,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商品林,可以采取承包、拍卖、租赁等方式搞活经营,让多种经济成分平等竞争,进入商品林建设领域。公益林建设和管护,也可引入民营机制,实行公有民营、民办公助,提高经营效率。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参与林业多种经营、林产品加工以及林区非木质资源的开发利用。各类林业投资,特别是林业项目贴息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向非公有制林业倾斜,积极扶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促进森林资源综合开发。
(七)进一步建立稳定多元的林业建设资金投入渠道
确保各级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加大对公益林业建设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科研和技术推广等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并优先安排。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化等财政支农资金,在投资渠道和管理原则不变的前提下,要统筹安排,向林业建设倾斜。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中,国家规定地方应配套的,各级政府必须按要求予以解决。对各种社会造林,各地应视财力给予适当补助。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专项用于地方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资金规模。搞好林业政策性贷款和争取利用外资工作,推动以速生丰产基地为主的林业产业工程建设。执行好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林业税费改革政策,减轻经营者负担,基层林业管理单位因此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解决。
来源:中国九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