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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06-10-24 00:00 【字体:

 一、“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重点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九江教育全局,紧紧围绕建设美而富、和而强社会主义新九江的总体部署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着眼服从服务于九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原则,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为重点,以超常规发展职业教育为突破口,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九江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发展思路和战略重点
    “十一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思路是:坚持基础教育优先发展,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为主线,以教育体制和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重点是:以农村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校内涵建设为重点,继续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三大任务。
(三)2010年主要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教育结构调整,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到2010年,全市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儿童三年受教育率农村达60%,城镇达80%。0—3岁幼儿教育有较大发展,每个县区有一所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每个乡镇有一所中心幼儿园。
2、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全市“普九”人口覆盖率达100%,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9%,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8%,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降到2%左右。切实加快特殊教育发展,全市三类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70%以上。
3、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10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规模达18万人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0%左右,城区和经济发达县(市、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4、超常规发展职业教育。各类职业教育技术培训和多样化的继续教育得到较大发展,到2010年全市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达7万人左右,招生人数达2.5万人左右,实现招生数、在校生数与普通高中的比例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总量的一半以上,在校生规模达6万人左右。
5、持续健康发展高等教育。做强做大九江学院,推进九江工程学院、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建设,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在校生达10万人左右。
6、做大做强民办教育。到2010年,全市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达10万人,民办小学在校生达1万人,民办初中在校生达2万人,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在校生占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达1万人规模。
7、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到2010年,全市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者达70%,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学历者达60%,有条件的县(市、区)初中新增教师基本具有本科学历,普通高中在教师学历达标的基础上,具有研究生学历者达到一定比例,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60%。
到2010年,全市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发展更加协调,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师资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信息水平显著增强,教育质量明显提高。
二、“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社会,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胡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注重整合德育资源,创新教育路径、载体和形式,不断推进德育工作理念、方法和评价机制的创新,着力构建人本化、生活化、科学化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新机制,使德育工作落实在教育教学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努力促进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共同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稳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质量观,以培养中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动力,加强课程整合,深化课程改革,逐步完善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系。在搞好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基础上,启动并做好高中阶段的新课改工作。
    ——探索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加快招生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完善小学升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制度;积极探索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办法改革。制订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从制度上保障素质教育在我市的顺利推进。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大力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艺术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提高学校体育课程和课外活动质量,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教育活动,着力培养青少年学生的竞争意识、合作精神和坚强毅力。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健康教育,加强艾滋病预防和毒品预防教育。大力加强学校艺术与美育教育工作,优化学校艺术教育环境。
    ----树立“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科学把握安全工作的规律,坚持重在预防、积极预防、科学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强化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合力,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监测机制。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
(二)巩固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
    ——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工作力度,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巩固和提高。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对农村家庭贫困学生继续实行“两免一补”政策,逐步在农村推行“免费义务教育”,全面提高农村教育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力争使农村初中辍学率降至2%以下。
    ——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条件。继续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及城市学校支援农村学校的结对帮扶工程;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改水改厕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和改造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差距。适应农村中小学学龄人口变化形势,继续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更加关注弱势群体受教育问题,进一步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重视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力争使每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三)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大力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为实现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与普通高中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自2006年起,招生规模每年以20-25%的速度增长,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的职普比例,切块下达招生计划。统筹高中招生工作,使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继续加强县级示范校以上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建设。每县要建成1所省示范以上的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到2010年,全市4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建成在校生5000人以上规模的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6所(市直2所、瑞昌市、修水县、都昌县、永修县各1所);30万以上人口的县建成在校生3000人以上规模的省级重点职业学校3所(九江县、武宁县、彭泽县各1所);20万以上人口的县(区)建成在校生2000人以上规模的省级示范学校5所(德安县、星子县、湖口县、庐山区、共青城各1所);庐山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学规模。全市建成在校生3000人以上规模的民办职业学校力争达到8-10所。
    ——重点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职教园区建设。到2010年将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区域性国家级重点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使之成为高级蓝领、高级技工摇篮之一。在全市建成五个重点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即:农业科技实训基地、现代制造业实训基地、旅游服务业实训基地、出口加工业实训基地、纺织、服装实训基地。高起点规划建设职教园区,改善办学条件,增加职业教育资源总容量。
    ——进一步加强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培训,充分发挥职教和农民技术学校,资源大力推进城乡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阳光工程、扶贫开发培训工程。每年培训城乡劳动者20万人,“十一五”期间为社会培训 100万人次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职业能力服务。
    ——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和制度创新,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转变。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实行“四放开”:一是放开招生。不论时间、年令、地域,全面实行注册式入学。二是放开学制。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弹性学制和“订单培养”的培养模式。三是放开人事管理。深化公办学校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和管理制度,实行待遇货币化。四是放开专业设置。根据学校定位适应市场需求,灵活开设专业,策应“3+1”发展战略,大力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植辐射力强、就业前景广的品牌专业。
    ——切实加强市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领导和县级政府的主导作用。继读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和“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四)以高校内涵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以九江学院建设为龙头,以高校内涵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全面实行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着力提高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加大教育投入,建成一批高质量、水平先进的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和重点专业,不断提升我市高等教育的核心竞争力。基本形成拥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相互衔接沟通的开放性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快提升我市高校自主创新水平,发挥好科研生力军作用,加快建设高校科技和软件产业园,积极开展市校合作,加快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力争科技立项、科技获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有新的突破,努力提高我市高校的科技贡献率。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发挥高校人才密集,力量雄厚,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充分开发我市人才资源,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九江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五)支持发展民办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办学。
    ——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投资办学环境。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市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发展民办教育的若干规定》,针对民办教育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想实招、出实策、办实事,及时制定出台鼓励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营造更加良好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民办教育管理新体制。市教育局和有条件的县区教育局将设立民办教育专门管理机构,增加管理人员,增强管理力量,规范和公开各项审批程序,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制度、办学水平评估制度、财务资产审计制度和诚信办学公示制度等,把全市民办教育纳入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轨道。
    ——加强民办教育的科学合理规划,不断优化民办教育的结构。在审批民办学校时,注重本地区民办教育发展状况的研究,结合本地区学校网点布局调整,保持民办教育的科学合理布局。主要以发展民办高中阶段教育、民办学前教育和民办高等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适度发展民办初等教育。
    ——以优质化为目标,注重民办教育的内涵发展。“十一五”期间,将抬高民办新校审批准入门槛,坚持高起点建设、高品位发展;对现有的民办学校也要进行有效的资源重组、整合,引导其不断向优质化方向发展,打造更多优质民办教育资源,使全市有更多的民办学校进入优质教育资源行列,实现民办教育发展的速度和结构、质量和效益的统一,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六)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坚持不懈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强化教师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积极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加强师德宣传,强化师德建设,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建立和完善师德考核机制,把教师个体师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派出进修、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之一,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升师德修养,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努力提高农村学校师资水平。坚持开展以“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市直学校中层干部支教、优秀教师送教下乡、县城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四项制度为主体的支教工作。积极推动开展市直部门定点支教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学校任教。县级政府要做好教师管理的统筹工作,根据农村学校教师供求关系的变化和布局调整,优化、调整、补充教师。坚持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不断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待遇,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充分发挥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的作用,帮助农村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通过努力,从根本上改变农村教师队伍年龄老化、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的现状。
    ——逐步建立现代教师管理制度。进一步确立教师的社会地位。探索建立新的教师编制管理制度,实行定期认证教师资格制度。转换用人机制,探索实行“评聘合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制度。建立教师流动服务中心,建立教师定期交流制度。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职级制。加快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行聘任制,吸引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到职业学校兼职。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行教师引进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制度。研究建立现代化的学校教师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大力加强中青年教师培训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努力提升国民整体素质,把我市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以发展教育来引领和支撑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工作的统筹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财力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领导和统筹力度,在各级规划中优先规划教育发展,在财政分配中优先保障教育经费,在资源配置中优先教育需求。把教育工作的实绩作为各级党政干部政绩考核以及选拔干部的重要内容。
    ——全社会共同努力,推进教育发展新局面。积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立健全教育决策咨询和监督机制,为教育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加大教育宣传,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的发展,形成社会共同推进教育发展的新局面。
(二)加快教育改革与制度创新,推动教育持续发展
    ——继续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不断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与协调,处理好教育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密切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合作。
    ——大力推进办学体制与办学模式的改革。积极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办学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模式,均可大胆试验,使全市教育发展迈出更大的步伐。积极探索民办教育的多种办学形式,规范并加强民办教育的管理,不断拓展民办教育的办学空间。
    ——不断推进学校制度的创新与完善。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律地位、办学目标和办学自主权,规范学校法人制度。严格学校管理,逐步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实现学校依法、依规办学。
    ——加快招生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加快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完善小学升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制度;积极探索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为基础、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办法改革;完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招生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招考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使招生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优化教育结构,完善教育体系。进一步调整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层次与结构,努力搭建不同教育类型之间相互沟通的“立交桥”。继续做好学校布局结构调整。
(三)强化高校重点建设,推进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化
    ——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规模和效益。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优化高教资源配置、转换办学体制与管理机制为契机,以完善九江学院建设为重点,带动全市高等教育水平、办学效益的全面提高,大幅度提高高等教育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强化高校重点建设。制订聘任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设立高校特聘教授岗位,遴选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若干名学术带头人,加大扶持力度,进行重中之重建设,使我市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博士点、硕士点的拥有量,以及高层次人才的拥有量达到新的水平。
    ——推进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化。高校科研要重点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实行产、学、研结合,把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技术推广与高技术产业化结合起来,积极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积极开展市校合作,发展大学科技园,发挥科技“孵化器”作用,推进高校新技术产业化进程。
(四)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保障教育改革与发展
    ——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将教育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调整各级财政支出结构,做到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保持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市级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每年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责任,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农村中小学校舍的维护、改造和建设资金足额到位,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基本支出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落实中央、省市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基本条件标准和生均拨款基本标准。实行教育预算单列,规范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各级政府根据上述标准,编制政府每年教育预算,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相应的审核、监督、检查制度。
    ——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坚持适当、合理的收费制度。在继续稳定现行收费政策与标准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管理机制,实行“以政府为主,培养成本由政府、受教育者和社会共同分担”的收费制度。
    ——努力拓宽教育经费渠道,不断增加教育经费投入。采取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对教育的捐赠。建立企业合理分担职业教育经费的办法。扶持发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性教育基金和信托基金,扩大彩票收益用于支持教育的份额,支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发展校办产业。进一步落实政策规定的各条筹措教育经费的渠道。切实规范和加强城镇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管理,落实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规定比例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确保足额到位。
    ——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重点抓好农村贫困地区和城镇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建立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资助体系。完善以助学贷款为主,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勤工俭学为支撑的高等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继续动员和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资助活动。
    ——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牢固树立勤俭办教育的思想,坚决反对一切奢侈浪费现象。建立并完善科学规范的教育经费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建立行政、专家和社会中介机构相结合的项目评价系统,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各类学校的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学校贷款规模。严禁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完善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各种违法活动。
(五)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
    ——加大对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九江市教育资源中心”的建设为抓手,创建教育信息化服务与应用平台。
    ——加强教育信息资源建设,提高教育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加快教育信息资源开发,基本实现教育信息标准化。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加快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并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支持服务体系,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建设及应用。加快科研网络、教育政务信息化、数字图书馆等工程建设,提高教学、科研与管理效率。
    ——加强信息人才培养和培训。完善教育信息人才培养体系,对教师进行普遍的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六)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与合作,拓展教育国际交流空间
    ——加大工作力度,拓展交流空间,巩固交流成果,提升教育层次。以友好城市为纽带,以友好交流项目为载体,与国外各类教育机构和组织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教师培训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构建完整的工作体系。争取新的交流项目,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合作办学带动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将国际学历引入九江。积极争取新加坡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派初中生、高中生赴新加坡留学。
    ——提升合作水平,做好规范管理,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建设一批对外交流的国内外培训与交流基地,加强与英国剑桥圣安德鲁斯学院、新西兰教育中心、美国鹤庐亚洲文化交流中心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固定的长期合作的师生交流、英语教师境外培训基地,构建完善的英语教师培训网络。
    ——大力实施“十百”工程,推动我市教育国际交流工作均衡全面发展。“十一五”期间,要实现全市所有县(市、区)都有学校与国外学校结为友好学校的目标。各县(市、区)要以本县区重点、特色学校为突破口,通过与国外缔结友好学校,加强双方教育合作交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高自身办学水平。采取“政府与民间并举、双边与多边并行”的办法,多种渠道引进国外智力、引进国外优质课程和优秀教材,引进高水平的外籍教师,引进各类助学资金,积极开展国际交流。
(七)加强和改善教育立法工作,强化依法行政
    ——加快教育立法工作,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积极推行《江西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江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江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江西省实施〈教师法〉办法》和《江西省义务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办法》,并根据九江本地区特点制定相应的教育法律法规。全面清理、修订教育部门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与国家和省教育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法规、规章体系。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依法行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改革教育行政审批制度。规范教育行政部门在政策制度、宏观调控和监督指导方面的职能。提升各级各类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水平,加强执法力度。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加大教育行政力度。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教育电子政务系统建设。
    ——建立健全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监督评价体系。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实施教育的分类督导评估,全面推动中小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并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政绩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加强督导机构与队伍建设,完善督导和监测手段。进一步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能够切实履行教育督导职责的督导机构和专业化队伍。
(八)加强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
    ——从严治教,从严治校,坚持依法办学,校务公开。改进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水平,改进并加强对学校工作的考核,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
    ——健全经济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对学校收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后勤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继续实行和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继续稳定高校收费标准,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和制度建设,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
    ——大力加强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坚持为民、务实、公正、清廉,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大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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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

发布时间: 2006-10-24 00:00

 一、“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重点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九江教育全局,紧紧围绕建设美而富、和而强社会主义新九江的总体部署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着眼服从服务于九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原则,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为重点,以超常规发展职业教育为突破口,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九江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发展思路和战略重点
    “十一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思路是:坚持基础教育优先发展,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为主线,以教育体制和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重点是:以农村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校内涵建设为重点,继续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三大任务。
(三)2010年主要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教育结构调整,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到2010年,全市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儿童三年受教育率农村达60%,城镇达80%。0—3岁幼儿教育有较大发展,每个县区有一所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每个乡镇有一所中心幼儿园。
2、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全市“普九”人口覆盖率达100%,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9%,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8%,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降到2%左右。切实加快特殊教育发展,全市三类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70%以上。
3、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10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规模达18万人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0%左右,城区和经济发达县(市、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4、超常规发展职业教育。各类职业教育技术培训和多样化的继续教育得到较大发展,到2010年全市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达7万人左右,招生人数达2.5万人左右,实现招生数、在校生数与普通高中的比例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总量的一半以上,在校生规模达6万人左右。
5、持续健康发展高等教育。做强做大九江学院,推进九江工程学院、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建设,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在校生达10万人左右。
6、做大做强民办教育。到2010年,全市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达10万人,民办小学在校生达1万人,民办初中在校生达2万人,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在校生占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达1万人规模。
7、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到2010年,全市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者达70%,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学历者达60%,有条件的县(市、区)初中新增教师基本具有本科学历,普通高中在教师学历达标的基础上,具有研究生学历者达到一定比例,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60%。
到2010年,全市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发展更加协调,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师资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信息水平显著增强,教育质量明显提高。
二、“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社会,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胡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注重整合德育资源,创新教育路径、载体和形式,不断推进德育工作理念、方法和评价机制的创新,着力构建人本化、生活化、科学化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新机制,使德育工作落实在教育教学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努力促进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共同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稳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质量观,以培养中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动力,加强课程整合,深化课程改革,逐步完善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系。在搞好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基础上,启动并做好高中阶段的新课改工作。
    ——探索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加快招生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完善小学升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制度;积极探索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办法改革。制订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从制度上保障素质教育在我市的顺利推进。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大力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艺术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提高学校体育课程和课外活动质量,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教育活动,着力培养青少年学生的竞争意识、合作精神和坚强毅力。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健康教育,加强艾滋病预防和毒品预防教育。大力加强学校艺术与美育教育工作,优化学校艺术教育环境。
    ----树立“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科学把握安全工作的规律,坚持重在预防、积极预防、科学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强化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合力,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公共卫生安全监测机制。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
(二)巩固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
    ——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工作力度,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巩固和提高。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对农村家庭贫困学生继续实行“两免一补”政策,逐步在农村推行“免费义务教育”,全面提高农村教育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力争使农村初中辍学率降至2%以下。
    ——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条件。继续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及城市学校支援农村学校的结对帮扶工程;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改水改厕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和改造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差距。适应农村中小学学龄人口变化形势,继续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更加关注弱势群体受教育问题,进一步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重视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力争使每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三)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大力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为实现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与普通高中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自2006年起,招生规模每年以20-25%的速度增长,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的职普比例,切块下达招生计划。统筹高中招生工作,使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继续加强县级示范校以上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建设。每县要建成1所省示范以上的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到2010年,全市4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建成在校生5000人以上规模的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6所(市直2所、瑞昌市、修水县、都昌县、永修县各1所);30万以上人口的县建成在校生3000人以上规模的省级重点职业学校3所(九江县、武宁县、彭泽县各1所);20万以上人口的县(区)建成在校生2000人以上规模的省级示范学校5所(德安县、星子县、湖口县、庐山区、共青城各1所);庐山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学规模。全市建成在校生3000人以上规模的民办职业学校力争达到8-10所。
    ——重点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职教园区建设。到2010年将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区域性国家级重点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使之成为高级蓝领、高级技工摇篮之一。在全市建成五个重点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即:农业科技实训基地、现代制造业实训基地、旅游服务业实训基地、出口加工业实训基地、纺织、服装实训基地。高起点规划建设职教园区,改善办学条件,增加职业教育资源总容量。
    ——进一步加强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培训,充分发挥职教和农民技术学校,资源大力推进城乡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阳光工程、扶贫开发培训工程。每年培训城乡劳动者20万人,“十一五”期间为社会培训 100万人次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才,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职业能力服务。
    ——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和制度创新,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转变。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实行“四放开”:一是放开招生。不论时间、年令、地域,全面实行注册式入学。二是放开学制。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弹性学制和“订单培养”的培养模式。三是放开人事管理。深化公办学校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和管理制度,实行待遇货币化。四是放开专业设置。根据学校定位适应市场需求,灵活开设专业,策应“3+1”发展战略,大力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植辐射力强、就业前景广的品牌专业。
    ——切实加强市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领导和县级政府的主导作用。继读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和“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四)以高校内涵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以九江学院建设为龙头,以高校内涵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全面实行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着力提高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加大教育投入,建成一批高质量、水平先进的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和重点专业,不断提升我市高等教育的核心竞争力。基本形成拥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相互衔接沟通的开放性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快提升我市高校自主创新水平,发挥好科研生力军作用,加快建设高校科技和软件产业园,积极开展市校合作,加快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力争科技立项、科技获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有新的突破,努力提高我市高校的科技贡献率。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发挥高校人才密集,力量雄厚,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充分开发我市人才资源,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九江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五)支持发展民办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办学。
    ——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投资办学环境。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市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发展民办教育的若干规定》,针对民办教育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想实招、出实策、办实事,及时制定出台鼓励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营造更加良好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民办教育管理新体制。市教育局和有条件的县区教育局将设立民办教育专门管理机构,增加管理人员,增强管理力量,规范和公开各项审批程序,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制度、办学水平评估制度、财务资产审计制度和诚信办学公示制度等,把全市民办教育纳入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轨道。
    ——加强民办教育的科学合理规划,不断优化民办教育的结构。在审批民办学校时,注重本地区民办教育发展状况的研究,结合本地区学校网点布局调整,保持民办教育的科学合理布局。主要以发展民办高中阶段教育、民办学前教育和民办高等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适度发展民办初等教育。
    ——以优质化为目标,注重民办教育的内涵发展。“十一五”期间,将抬高民办新校审批准入门槛,坚持高起点建设、高品位发展;对现有的民办学校也要进行有效的资源重组、整合,引导其不断向优质化方向发展,打造更多优质民办教育资源,使全市有更多的民办学校进入优质教育资源行列,实现民办教育发展的速度和结构、质量和效益的统一,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六)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坚持不懈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强化教师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积极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加强师德宣传,强化师德建设,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建立和完善师德考核机制,把教师个体师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派出进修、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之一,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升师德修养,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努力提高农村学校师资水平。坚持开展以“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市直学校中层干部支教、优秀教师送教下乡、县城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四项制度为主体的支教工作。积极推动开展市直部门定点支教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学校任教。县级政府要做好教师管理的统筹工作,根据农村学校教师供求关系的变化和布局调整,优化、调整、补充教师。坚持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不断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待遇,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充分发挥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的作用,帮助农村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通过努力,从根本上改变农村教师队伍年龄老化、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的现状。
    ——逐步建立现代教师管理制度。进一步确立教师的社会地位。探索建立新的教师编制管理制度,实行定期认证教师资格制度。转换用人机制,探索实行“评聘合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制度。建立教师流动服务中心,建立教师定期交流制度。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职级制。加快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行聘任制,吸引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到职业学校兼职。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行教师引进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制度。研究建立现代化的学校教师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大力加强中青年教师培训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努力提升国民整体素质,把我市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以发展教育来引领和支撑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工作的统筹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财力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领导和统筹力度,在各级规划中优先规划教育发展,在财政分配中优先保障教育经费,在资源配置中优先教育需求。把教育工作的实绩作为各级党政干部政绩考核以及选拔干部的重要内容。
    ——全社会共同努力,推进教育发展新局面。积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立健全教育决策咨询和监督机制,为教育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加大教育宣传,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的发展,形成社会共同推进教育发展的新局面。
(二)加快教育改革与制度创新,推动教育持续发展
    ——继续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不断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与协调,处理好教育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密切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合作。
    ——大力推进办学体制与办学模式的改革。积极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办学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模式,均可大胆试验,使全市教育发展迈出更大的步伐。积极探索民办教育的多种办学形式,规范并加强民办教育的管理,不断拓展民办教育的办学空间。
    ——不断推进学校制度的创新与完善。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律地位、办学目标和办学自主权,规范学校法人制度。严格学校管理,逐步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实现学校依法、依规办学。
    ——加快招生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加快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完善小学升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制度;积极探索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为基础、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办法改革;完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招生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招考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使招生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优化教育结构,完善教育体系。进一步调整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层次与结构,努力搭建不同教育类型之间相互沟通的“立交桥”。继续做好学校布局结构调整。
(三)强化高校重点建设,推进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化
    ——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规模和效益。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优化高教资源配置、转换办学体制与管理机制为契机,以完善九江学院建设为重点,带动全市高等教育水平、办学效益的全面提高,大幅度提高高等教育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强化高校重点建设。制订聘任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设立高校特聘教授岗位,遴选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若干名学术带头人,加大扶持力度,进行重中之重建设,使我市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博士点、硕士点的拥有量,以及高层次人才的拥有量达到新的水平。
    ——推进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化。高校科研要重点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实行产、学、研结合,把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技术推广与高技术产业化结合起来,积极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积极开展市校合作,发展大学科技园,发挥科技“孵化器”作用,推进高校新技术产业化进程。
(四)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保障教育改革与发展
    ——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将教育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调整各级财政支出结构,做到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保持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市级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每年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责任,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农村中小学校舍的维护、改造和建设资金足额到位,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基本支出的需要。进一步推进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落实中央、省市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基本条件标准和生均拨款基本标准。实行教育预算单列,规范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各级政府根据上述标准,编制政府每年教育预算,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相应的审核、监督、检查制度。
    ——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坚持适当、合理的收费制度。在继续稳定现行收费政策与标准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管理机制,实行“以政府为主,培养成本由政府、受教育者和社会共同分担”的收费制度。
    ——努力拓宽教育经费渠道,不断增加教育经费投入。采取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对教育的捐赠。建立企业合理分担职业教育经费的办法。扶持发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性教育基金和信托基金,扩大彩票收益用于支持教育的份额,支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发展校办产业。进一步落实政策规定的各条筹措教育经费的渠道。切实规范和加强城镇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管理,落实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规定比例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确保足额到位。
    ——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重点抓好农村贫困地区和城镇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建立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资助体系。完善以助学贷款为主,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勤工俭学为支撑的高等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继续动员和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资助活动。
    ——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牢固树立勤俭办教育的思想,坚决反对一切奢侈浪费现象。建立并完善科学规范的教育经费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建立行政、专家和社会中介机构相结合的项目评价系统,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各类学校的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学校贷款规模。严禁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完善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各种违法活动。
(五)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
    ——加大对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九江市教育资源中心”的建设为抓手,创建教育信息化服务与应用平台。
    ——加强教育信息资源建设,提高教育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加快教育信息资源开发,基本实现教育信息标准化。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加快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并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支持服务体系,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建设及应用。加快科研网络、教育政务信息化、数字图书馆等工程建设,提高教学、科研与管理效率。
    ——加强信息人才培养和培训。完善教育信息人才培养体系,对教师进行普遍的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六)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与合作,拓展教育国际交流空间
    ——加大工作力度,拓展交流空间,巩固交流成果,提升教育层次。以友好城市为纽带,以友好交流项目为载体,与国外各类教育机构和组织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教师培训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构建完整的工作体系。争取新的交流项目,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合作办学带动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将国际学历引入九江。积极争取新加坡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派初中生、高中生赴新加坡留学。
    ——提升合作水平,做好规范管理,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建设一批对外交流的国内外培训与交流基地,加强与英国剑桥圣安德鲁斯学院、新西兰教育中心、美国鹤庐亚洲文化交流中心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固定的长期合作的师生交流、英语教师境外培训基地,构建完善的英语教师培训网络。
    ——大力实施“十百”工程,推动我市教育国际交流工作均衡全面发展。“十一五”期间,要实现全市所有县(市、区)都有学校与国外学校结为友好学校的目标。各县(市、区)要以本县区重点、特色学校为突破口,通过与国外缔结友好学校,加强双方教育合作交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高自身办学水平。采取“政府与民间并举、双边与多边并行”的办法,多种渠道引进国外智力、引进国外优质课程和优秀教材,引进高水平的外籍教师,引进各类助学资金,积极开展国际交流。
(七)加强和改善教育立法工作,强化依法行政
    ——加快教育立法工作,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积极推行《江西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江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江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江西省实施〈教师法〉办法》和《江西省义务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办法》,并根据九江本地区特点制定相应的教育法律法规。全面清理、修订教育部门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与国家和省教育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法规、规章体系。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依法行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改革教育行政审批制度。规范教育行政部门在政策制度、宏观调控和监督指导方面的职能。提升各级各类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水平,加强执法力度。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加大教育行政力度。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教育电子政务系统建设。
    ——建立健全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监督评价体系。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实施教育的分类督导评估,全面推动中小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并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政绩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加强督导机构与队伍建设,完善督导和监测手段。进一步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能够切实履行教育督导职责的督导机构和专业化队伍。
(八)加强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
    ——从严治教,从严治校,坚持依法办学,校务公开。改进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水平,改进并加强对学校工作的考核,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
    ——健全经济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对学校收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后勤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继续实行和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继续稳定高校收费标准,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和制度建设,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
    ——大力加强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坚持为民、务实、公正、清廉,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大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