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 新闻发布会发布词及记者问答

《九江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

新闻发布会主发布词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法工委主任 万祥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九江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是我市制定出台的第十二部地方性法规,在市林业局、市司法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条例顺利制定出台,并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推进条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执行,借此机会,我就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三个方面,向大家作个简要介绍:

一、条例制定背景

松材线虫病是指因松材线虫侵入感染松科植物而造成的一种毁灭性松树病害。松材线虫病因其传播途径广、蔓延速度快、防治难度大,是一种极具毁灭性的林业有害生物,所以被称为松树的“癌症”,属重大植物疫情。我市自2005年首次发现松材线虫病以来,疫情快速扩散,涉及全市10个县(市、区)、80个乡镇,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已成为我市自然生态安全的重大威胁。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等上位法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作出了相关规定,但是难以满足我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实践的新需要,特别是在主体责任、分区分级治理、经费保障、联防联治等方面的规定还需进一步明确细化,以便于具体防治工作的开展。为此,2022年1月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针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专门制定一部“小快灵”式的地方性法规,将条例制定工作列入2022年度立法计划。

二、条例制定过程

条例的制定工作主要经历了六个环节:一是起草环节。市林业局牵头起草,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2022年3月,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向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提交了议案。二是初审环节。市人大环资委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初审意见。三是调研环节。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赴各县(市、区)开展了多次立法调研,通过网络、发函、座谈、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四是集中修改环节。结合各方面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反复进行修改,并在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指导组的帮助指导下,对条例进一步予以完善。五是审议环节。条例经市人大法制委全体会议三次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主任会议四次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会议三次审议。六是表决环节,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条例。

三、条例主要内容

本条例体例较小,未设章节,共31条。

(一)明确防治责任主体

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社会参与,对各方面责任进行了明确,其中: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承担制定规划、保障经费、建立协调机制、开展督促考核等职责;林业部门为主管部门,既承担监管职责,又负责疫情防治、检验检疫、技术服务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原则,负责辖区内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林业经营者、管理者在政府支持引导下,对其经营管理范围内的松材线虫病疫情进行调查和防治。

(二)实行分区分级管理

为科学精准防治松材线虫病,条例明确实行分区分级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疫区按照县级行政区划来划分,预防区按照松林分布区域来划分。已发生疫情的,将疫区分为重型疫区和轻型疫区。未发生疫情的,根据实际情况,在预防区内划分为重点预防区和一般预防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制定分区分级管理的方案,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分区分级管理方案,制定具体的防治方案。

(三)重点治理保护庐山

庐山核心景区的松林占森林面积达70%。鉴于当前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治的重点和压力在庐山,条例要求市人民政府加强对庐山风景名胜区松材线虫病疫情的重点防治,在经费保障上给予倾斜,加强工作调度;明确庐山周边所涉辖区的人民政府承担联防联控职责;明确庐山市人民政府(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要实施疫情监测、检疫封锁和疫木除治等精准防控措施,加大对核心景区的疫源管控和防治力度。

(四)科学规范疫情防治

条例针对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不到位、疫情发现不及时、疫区疫点管控不够严、疫木除治清理不规范等问题,分别作出完善监测网络、开展专题调查、及时预警预报、常态开展巡护、定点安全利用、强化社会化防治监管等行为规范。同时要求市、县级政府加大对现有纯松林的更新改造力度,有计划地调整和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林分抗御病害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松材线虫病的发生。

(五)从严强化检疫监管

在抓好疫木除治工作的同时,条例突出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等方面的检疫监管。一是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除因当地不具备安全利用条件等特殊情况外,严禁将疫木调出松材线虫病发生区,严禁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调入重点预防区。二是明确林区施工要求。电力、通信等工程建设单位在林区施工应事先书面通报、事后及时清理,减少疫情扩散风险。三是严格检疫源头管理。对涉松采购活动,采购单位应当将检疫要求列入招标文件、采购合同,并要求供货商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四是强化涉木企业的监管。要求疫木安全利用企业建立原材料收购和产成品销售台账;林业部门要制定监管方案,建立检疫备案制度,定期开展检疫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

(六)增强法律实施效果

为体现法规的刚性,条例严格遵循上位法规定,分别对擅自捡拾、挖掘、采伐疫木,违法收购、生产、经营加工疫木,违规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在林区违规施工以及渎职失职等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以增强条例执行和操作层面的法律震慑力,提高法律实施效果。

同志们,我的介绍完毕,最后借此机会衷心感谢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和社会各界在《条例》制定过程中的积极参与和支持配合,也恳请大家一如既往地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支持帮助,共同推进法治九江建设。

谢谢!

答记者问

问题1:为有效防治林业有害生物,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我省已制定出台《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为什么我市还要单独制定《九江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

答:我国现有林业有害生物8000余种,可造成严重危害的有200多种,已成为全球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自2007年以来,我国林业有害生物每年发生面积均在1.75亿亩以上,占林业灾害总面积的50.69%,是森林火灾面积的数十倍,年均造成损失1100多亿元。松材线虫病是我国有史以来最具传染性与毁灭性的林业有害生物,是我国对内、对外的头号检疫对象。该病1982年传入我国,目前已有19个省份发生疫情。其危害有三个特点:一是致死快,一棵松树从发病到死亡最快40天,一片松林从发病到毁灭只需3 -5年时间;二是传播扩散快,除媒介昆虫携带的自然传播外,人为调运疫木及其制品造成远距离跳跃式传播蔓延;三是致死率高,损失严重,由于其发病迅速,目前还无有效防治办法,被称为松树的“癌症”。

九江市林地面积1664.9万亩,其中松林面积约319.76万亩,占全市林地总面积的19%左右。松林是我市森林的主要构成树种,是立地瘠薄区域的先锋树种,更是构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的重要景观,是生态环境的重要屏障。庐山是千古人文圣山、世界文化遗产、世界地质公园,松树是其重要的文化符号,倍受世人瞩目。2005年,松材线虫病传入九江市,庐山区域的庐山区(现濂溪区)发生疫情,随后不断扩散蔓延。市委、市政府从讲政治、讲大局、对历史负责的高度出发,将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作为生态保护的重大工程,先后组织实施了松材线虫病防治保卫战,庐山区域松材线虫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探索建章立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从2021年开始,将“庐山保卫战”战略性升格为“庐山攻坚战”,并实施分区分类、综合防控、区域联防等策略,庐山区域松材线虫病防控形势呈现好转态势。

2020年以来,九江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来应对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支持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治的立法工作,加强全市森林资源特别是庐山风景区松林保护。制定《九江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的旨意在于明确防治责任,稳定经费保障、突出防控重点区域、实行最严厉的检疫措施,严格控制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调运、加工、疫木安全利用等,依法加大松材线虫病防控力度,维护全市特别是庐山区域的松林生态安全。

问题2:本《条例》制定过程中,遵循了哪些原则?

答:本《条例》是一部小切入口的地方性立法,在制定中遵循了合法性原则、问题导向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

(1)合法性原则。《条例》严格遵守地方性法规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方面的设定权限,坚持法制统一,不违背上位法。

(2)问题导向性原则。立法紧紧围绕松材线虫病防治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尤其是防治主体责任、部门责任、疫情防治分区分级管理、经费保障、涉疫物管理、疫木安全利用规范、社会化服务规范、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调运、庐山重点区域防疫要求等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具体管理要求和禁止性规定,并依法设定法律责任。

(3)可操作性原则。在立法中我们力争少一些原则性、宏观性的规定,多一些具体的规定;少一些提倡性、宣传性的规定,多一些刚性规定;少一些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多一些可操作规定。

问题3:保护森林资源尤其是庐山风景区松林资源安全,全体市民如何履行义务?

答:目前,我市正处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计划的关键时期。在此,请各位市民不将疫木调出松材线虫病发生区,不将松木及其制品(包装物等)调运(携带)进入庐山等重点预防区和非疫点区域,发现松树枯死,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林业部门反映。不擅自采伐、捡拾、挖掘、偷盗疫木及剩余物,禁止违法收购、生产、经营加工疫木及其制品。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积极举报,配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在工程建设中,要依法做好涉疫物资的使用和管理,严禁违规调运、运输、使用涉疫制品。不从市外携带任何松木及其制品进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涉及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当将相关检疫要求列入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积极支持森林植物检疫检查执法人员依法查处违章调运行为,做到不说情、不干预。各位业主要严格遵守检疫法规和对松木及其制品所限制性检疫管理规定。各位驾驶员不承运没有植物检疫证书的松木及其制品,不承运调入庐山等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

在此,也拜托各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公益宣传,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治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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