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布会发布词及记者问答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推进排污权储备交易改革 赋能全面绿色转型发展 新闻发布会

(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新民)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们以及企业家代表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秋风送爽,丹桂飘香,这是一个收获的季节。今天,我们在此召开新闻发布会,应该说也与收获有关。由市委、市政府赋予我局推进的排污权储备交易改革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结出了第一批果实。这为推动我市绿色转型发展,打造区域制造业中心提供了强大的支撑。首先,我谨代表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对各位媒体朋友以及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九江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在正式发布之前,我先就全市今年以来我市环境质量状况作一个简要通报。

大气环境质量情况:截至9月27日,我市PM2.5浓度均值为29.8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9;同比改善0.7%,改善率全省排名第一;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91.9%,同比改善5.6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全省排名第4。

水环境质量情况:1-8月,全市地表水省监测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85.7%,达到或好于Ⅱ类水体比例为61.9%,总磷平均浓度为0.056mg/L,同比变差7.7;全市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93.8%。鄱阳湖九江湖区水质均值为Ⅳ类,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25.0%;总磷平均浓度0.057mg/L。长江九江段、赣江九江段、修河、柘林湖等重点水体全部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

土壤及辐射环境质量情况:土壤环境风险总体有效管控,辐射环境保持天然本底水平。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九江市生态环境局主动站位大局,积极担当作为,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同时,服务了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加快落地建设。尤其是,在全省率先开展排污权储备交易试点工作,全力为项目建设提供排污总量、为产业升级释放环境容量,实现了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九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这是我国资源环境领域一项重大的、基础性的机制创新,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环境要素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改革,对于提升资源环境要素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一、九江市排污权储备交易试点工作总体进展情况

为解决生态价值转换实现难、优质项目落户指标难的问题。今年2月份起,在省生态环境厅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九江市积极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探索建立排污权政府储备和出让机制。3月17日,《九江市排污权储备交易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已由十二届市委第63 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近期,在省生态环境厅指导下,九江市进一步制定了《九江市排污权储备交易改革试点实施意见(试行)》。同步,正在起草相关实施细则。

本次试点以“改善环境、服务发展,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系统设计,统筹推进,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为原则。明确了“开展指标核定、启动排污权储备、试点有偿使用、规范市场交易、强化排污权监管、完善资金管理”等六项具体任务。突出发展两级市场,其中一级市场是由政府储备出让给排污单位,主要围绕交易基准价,实行协议、拍卖等出让方式,重点支持省市重点项目、新兴产业项目和产业链关键项目;二级市场是排污单位有偿获得的排污权指标或无偿取得的指标在补交出让基准价后,允许在二级市场转售给其他排污单位。今年我们主要将开展指标收储工作,重点发展一级市场,储备一批排污总量指标,开展一批排污权交易。明年,我们将着重健全配套的制度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二级市场准入及交易规则,积极培育发展二级市场。

目前,已完成2家企业共4单排污权出让交易,其中,8月24日,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我市储备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出让二氧化硫45.12吨、氮氧化物115.12吨,交易总价90余万元;9月21日,向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让二氧化硫997.10吨、氮氧化物1424.40吨,交易总价1320余万元,在实现环境有价、使用有偿的同时,服务了我市重大项目快速高效落户建设。

二、我市试点工作的做法特色

(一)在改革设计上突出了三个特性

一是赋予流通性。通过制度设计,将排污总量从业务性指标转化为权属性指标,实现其分配机制的市场化、交易价格的显性化,让排污总量从看不见摸不着的自然资源,变成可持有、可交易、可流动的资产,从而推动排污总量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资金化。

二是坚持使用性。我们深刻认识到排污总量指标本质上是一种存在开发上限的自然资源,因此在制度设计之初,我们就明确我市排污权的交易流转必须依托具体项目进行。任何企业、单位和个人不得凭空交易,或以虚拟项目的方式参与排污权交易。

三是凸显引导性。缺乏调控的市场往往容易失灵。我们此次排污权储备交易试点,重点是推动政府储备出让工作,类似于建立了排污权交易的“央行”,目的是规范一级市场、引导和带动二级市场,形成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各专其长、各司其能、互补互促、顺畅运转的良性格局。

(二)在管理机制上做到了三个闭环

一是与监管制度衔接形成了闭环。排污许可制度是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的核心。我们此次试点设计上,着重突出了排污权储备交易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挂钩,解决了指标核算、流程互嵌、机制设计等难点,既避免了改革试点孤立开展的问题,又提升了排污许可核发质量。

二是指标总量的流转形成了闭环。在排污权指标的管理上,我们坚持清单式、可追溯的管理模式。储备来源是哪个减排项目、出让对象是哪个新(改、扩)建项目、具体的指标量如何核算出来,都是清清楚楚、白纸黑字,提高了排污权交易的规范性和监管的严肃性。

三是资金使用的管理形成了闭环。我们在试点方案中明确排污权出让的收入由税务部门征收,全额上缴国库,统筹用于污染防治。坚决做到排污权出让收入“取之于生态环境,用之于生态环境”,实现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有机转换。

(三)在综合效益上统筹了三个成本

一是统筹了审批时间成本。此次试点核心特色是建立了储备出让机制。通过将零碎的排污总量指标收储整合打包,真正变“项目等指标”为“指标等项目”,极大缩短了项目审批时间,让企业获取指标不再“跑断腿”。

二是统筹了信息获取成本。以往企业与企业自主开展排污权交易,一方面是买卖信息对接难,一个项目往往要联系多方卖家,才能凑足指标交易量;另一方面由于指标“卡脖子”问题,往往是卖方市场,要么要价过高、要么观望惜售。有了储备出让机制,在解决大体量项目指标整合问题的同时,也为市场提供了价格指导参考,让二级市场能够更加顺畅运转。

三是统筹了环境消耗成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经济发展不应是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应是舍弃经济发展的缘木求鱼,而是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我们开展储备交易试点,就是要广泛凝聚环境有价、资源有价的共识,让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成为常态、成为普遍,从而引导经济社会发展走向更加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绿色发展轨道。

三、我市试点工作的创新亮点

(一)全面贯彻了国家和江西省关于排污权交易改革的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推进和深化排污权储备交易改革,2021年4月和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拓展排污权交易的污染物交易种类和范围。2023年,在省生态环境厅的积极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九江市排污权储备交易试点工作作为全省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先行试点项目,被纳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工作。对此,我们坚决从讲政治的高度,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促进排污总量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对排污权储备交易工作进行了系统设计安排,目前相关机制运转顺畅、效果良好。

(二)做到了学习借鉴与开拓创新相结合。目前,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在全国范围仍处在边探索边推进的阶段,各省、各地在制度设计、组织结构、具体操作上都有很大不同。在这项工作上,我市一方面,学习借鉴了浙江、广东、湖北等省先进经验;另一方面,也积极参考矿产、土地等其他自然资源的价值实现机制,设计了具有九江特色的排污权储备和出让模式,做到了“只要别的地方能做、九江自己能定、过程合法合规,就要大胆探索”。最大限度发挥好市场配置作用,提高环境容量资源配置效率和污染减排绩效,在推动生态环境改善的同时,打通优质项目落户要素指标瓶颈,服务和推动九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做到了有利于推动绿色转型发展。通过开展排污权储备和出让,将排污权市场配置方式逐步推广,一是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环境有价、使用有偿”的理念,增强“排污有成本、减排有收益”的绿色发展理念;二是有利于推动减污降碳相关技术、管理、制度创新,引导排污单位主动升级工艺、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带动和扩大相关社会投资;三是有利于减少排污总量的行政性、指令性分配,提升配置效率,最大限度优化九江营商环境,真正让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找市长不如找市场”。

总之,排污权储备交易对我市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需要不断探索,我们将进一步精心操作好试点工作,完善好相关制度机制,全力推动发展与保护有机统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产业项目落地实施。同时,积极总结做法、总结经验、总结成效,努力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也为九江绿色发展树立全新金字品牌,以实干担当为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贡献力量。(同志们,明天就是中秋佳节,大后天就是“十一”国庆节,在这里提前祝大家“双节”快乐,也让我们共同祝愿家人幸福安康,祝愿我们伟大的祖国繁荣昌盛。)谢谢!


答记者问


问题1:刚刚主发布人介绍了我市正在稳步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请问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排污权交易,此项交易具体要如何申请呢?(回答: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新民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企业在新(改、扩)建工业类建设项目时,如果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挥发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又无指标来源,则可通过排污权储备出让方式获取所需排污权指标。

当前,我省明确纳入交易的行业有造纸、印染、钢铁、火电及水泥5大重点行业,可交易的指标有4项,分别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为了让项目能够得到全行业全指标要素保障,经过积极争取,省生态环境厅同意我们九江市先行先试,开展全行业排污权交易,并增加了挥发性有机物的交易。目前,5大重点行业排污权交易可以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申请交易材料,可以实现全程线上交易。其他行业及挥发性有机物的一级、二级市场交易,可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申请,通过审核后,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并操作完成线下交易。

谢谢!

问题2:刚刚主发布人提到了我市组织开展了首批排污权储备出让交易,向中石化九江分公司、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排污权出让协议,首批项目交易金额为1410余万元,请问这些项目交易如何确定出让价格?(回答:市生态环境局 余波)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近期,为解决向落户项目出让排污权的定价问题,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我市对全国排污权交易市场进行了调研,参考先行省市近期排污权市场交易价格,结合我省污染治理成本、环境资源稀缺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对我市排污权储备出让进行了定价。其中,二氧化硫参考重庆市公布的 2023年6月市场交易均价,定为940元/吨·年;氮氧化物参考山东省东营市政府储备2022年12月出让挂牌价格,定为 1200元/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基准价正在加快制定。

问题3:我们想了解一下我市排污权储备出让的来源,能否介绍一下目前我市排污权储备的相关情况?(回答:市生态环境局 余波)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排污权储备来源主要有4类:一是排污单位通过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减产、转产节余的排污权;二是排污单位通过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方式节余的排污权;三是排污单位因政府投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节余的排污权;四是排污单位因破产、关停、被取缔、迁出其所在行政区域或建设项目批而不建等情形,闲置的排污权。

我市于今年3月开始,对全市排污权许可证注销企业、产城融合淘汰关停企业、重点减排工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建立了减排项目清单,在完成省级减排任务的基础上,形成了九江市第一批排污权储备清单,将35家企业闲置排污权纳入储备机构储备库管理,这为我市开展排污权储备出让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下一步储备提供了试点经验。

问题4:刚才发言人介绍,我市已有2家企业通过储备出让方式获得了排污权,我们想请问一下,作为储备出让的对象,企业对排污权储备交易试点工作有何看法?(回答:九江石化)

这次我们交易比较顺畅,价格也很满意。放在以往,我们这个项目审批过程会比较复杂,花费时间不说,可能还不一定能落地。我们作为企业,对这项改革试点是很欢迎的。我们也了解过,按照现行的出让机制,大部分中小企业建设项目,指标交易成本并不高,也就几千元到两三万元之间,项目能早点落下来、早点开始生产,企业的收益远不止交易价格这点钱,所以这个试点对改善营商环境是很有利的。同时,我们企业也有抓环保治理的责任,有偿使用排污权也是应该的,有利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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