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长江大保护助推高标准建设 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 ——在法治护航长江大保护 新闻发布会发布词及记者问答

法治护航长江大保护助推高标准建设

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

——在法治护航长江大保护

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汪志勇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九江政法系统法治护航长江大保护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政法委向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领导、来宾和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九江政法工作、法治护航长江大保护工作的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10月10日至13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亲临九江,并在南昌主持召开了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长江是长江经济带的纽带,无论未来长江经济带怎么发展、发展到哪个阶段,都不可能离开长江的哺育,要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出发,着眼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把长江保护好。

九江拥有152公里长江岸线和鄱阳湖区三分之二水域,水域治理战线长、任务重、责任大。近年来,九江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厉打击水域违法犯罪,整治水域治安乱点,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协作联动的多元共治格局,形成了大江大湖水域治理“九江模式”,全力维护了长江鄱阳湖水域和谐稳定,不断夯实法治护航长江大保护根基。

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一下九江市法治护航长江大保护工作有关情况。

一、建强“指挥部”,推行组织共建新模式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九江市委、市政府坚持将实施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亲临九江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把水域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多次深入长江鄱阳湖水域实地调研,部署调度,高位推进水域治理和法治护航长江大保护工作。

二是坚持法治引领。九江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先后出台了《九江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九江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九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框架下,组织开展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3件,修改2件,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推进长江大保护,用法治的力量护航“一江碧水”。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由九江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全市18个市直(驻市)单位及16个涉水县(市、区)为成员单位的水域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全市法治护航长江大保护问题联治、矛盾联调、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

二、点亮“科技树”,打造智慧巡防新模式

一是加强基础建设。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基础工程、先导工程,近年来,累计投入近8000万元、用于打造联合执法码头,购置新型执法艇、无人机、雷达光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完善了水上综合执法中心、水域视频监控中心“两个中心”,复杂环境下的执法巡查能力大幅加强。

二是推进“封江控湖”建设。在全国率先推动大江、大湖水域信息化建设,按照“五个一”(一览江湖、一呼百应、一图展示、一网过滤、一触即发)部署,在重点水域布建涉水探头1206个、高空瞭望60个,建立海事AIS船舶系统信息共享制度,制作全市水域电子地图,对长江、鄱阳湖24小时实时监控预警,在推动基础工作精准指引、打击犯罪建模研判、安全风险预警提示等方面实现全面突破。

三是构建“一网三巡”机制。依托水域视频监控网和三级水警水域视频中心,打造“水面巡、岸线防、网上查、空中飞”的立体化、智能化水域防控体系,对重点水域开展全天候、全覆盖、全领域的巡查管控,及时发现处置违法犯罪线索和行为。2021年以来,通过“一网三巡”机制巡查,发现涉渔类线索315起,成功侦破刑事案件29起。

三、织密“安全网”,探索执法协同新模式

一是强化打击力度。2021年以来,先后部署开展“昆仑”“平安水域”“夜鹰”等专项行动,共侦破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涉水刑事案件32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54人,打掉犯罪团伙65个,涉案价值2000余万元。九江中院审理的特大跨省非法倾倒有毒污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37批指导性案例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推荐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作为中国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整合水利、渔政、公安等6家涉水部门执法力量,组建长江联合执法队和鄱阳湖联合执法队,实行“四统一”(统一组织领导、统一队伍管理、统一协调执法、统一经费保障)管理机制,24小时屯兵江面、湖面一线。组织市公检法等15家单位建立九江水域长江大保护多元共治协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情报互通、行刑衔接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多元共治新格局,该机制被国家长江办向沿江11个省市推广。

三是强化跨区域合作。打破属地管辖限制,与湖北黄冈、安徽安庆和长航公安等公安机关建立长江大保护“一江三省四警”警务协作机制,成立赣鄂皖三省联合执法队。牵头与岳阳中院、武汉海事法院、黄石中院、安庆中院、池州中院联合签署《长江中下游环资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与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建立长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形成了跨区域协同共治的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四、打好“组合拳”,健全生态保护新模式

一是强化氛围营造。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走访宣传、普法教育、案例警示等活动,提升广大群众主动参与长江大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今年8月,邀请重庆、南京、上海等12家沿江城市中基层法院在九江开展长江司法保护成果联合展示活动,共同签订了《长江沿江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司法协作九江绿色倡议》。11月22日,举办了长江经济带水上公安机关“长江、鄱阳湖、庐山西海”冬泳江西邀请赛,35个长江沿线城市水警队伍共180余人参加比赛,并召开大江大湖平安治理座谈会,共话水域平安治理。

二是强化专群结合。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建立涉水执法部门与社会志愿组织的“9+N”联勤联动联警工作机制,组建水上志警、江豚巡护队等志愿队伍,引导社会志愿组织积极参与湖区水域巡逻,常态化开展联合宣传、联合巡查、联合防控等活动,实现志愿服务与水域治理深度融合。

三是强化监测预警。采取“人防+技防”的形式,在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集群活动地、候鸟越冬地实行多点位、网格化、全覆盖式巡查监控,及时掌握野生动物动态情况,对乱捕滥猎行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处置”。

四是强化专业保护。与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江西省水产科学研究所达成江豚保护合作协议,与中国水产科学院淡水渔业中心签订《水生生物保护技术合作协议》,投资2.5亿元建造长江鄱阳湖水生生物保护中心,打造长江江豚保护、科研、繁育为一体的国家级科研、水生生物科普教育、淡水鱼种质资源保护、特色农业林业育种、生态康养五个示范基地。

五是强化司法监督。坚持将司法监督关口前移,市中院设立了长江生态修复基地,积极探索创新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管理模式。市检察院针对长江水源地取水口污染隐患问题,专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码头企业搬迁取水口并新建取水设备,解决当地7万群众饮水安全问题,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九江市政法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牢记嘱托、砥砺奋进,全力维护长江鄱阳湖水域和谐稳定,为九江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贡献政法力量。



答记者问


问题一:近日,我们关注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38批指导性案例,是有关长江大保护的5个典型案例。我们九江的瑞昌市法院长江环资法庭审理的刘某桂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请介绍一下这个案件的有关情况。(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刘学武

回答:今年十月,最高人民法院为指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准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促进长江流域司法保护有益经验的规则转化,统一环境资源审判理念和裁判规则,在全国范围内经层层遴选,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将五个长江保护专题的案例作为第38批指导性案例予以发布,其中九江瑞昌市法院审理的刘某桂非法采矿案位列五个指导性案例之一。这是全市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司法审判领域的重大成果。

该案有三个裁判要点,为全国法院确立了三个裁判规则:

1.跨行政区划的非法采砂刑事案件,可以由非法开采行为实施地、矿产品运输始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等与犯罪行为相关的人民法院管辖。

2.对于采售一体的非法采砂共同犯罪,应当按照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便于生态环境修复的原则确定管辖法院。该共同犯罪中一人犯罪或一环节犯罪属于管辖法院审理的,则该采售一体非法采砂刑事案件均可由该法院审理。

3.非法采砂造成流域生态环境损害,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中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赔偿损失和有关费用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全国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应予以参照。此次瑞昌市法院的案例入选指导性案例,是对九江法院环资审判水平的充分肯定,我们将以此为动力,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扎实工作,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不断贡献司法力量。

问题二:九江市检察机关开展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项监督活动有什么具体做法和成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彭中

回答:近年来,九江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工作部署,持续开展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项监督活动。立案2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份,开展诉前磋商12件。实现长江沿线检察院办案全覆盖,长江、鄱阳湖、修河等辖区通航水域全覆盖。2023年2月,最高检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案调研组到九江调研,对九江专项工作成效表示肯定。央视《今日说法》栏目对我市办理的长江码头船舶污染治理案件进行正面报道。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开展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项监督活动作为服务长江大保护国家重大战略,保障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重要举措。市检察院党组认真研究部署,检察长亲自谋划推进,听取工作进展汇报,与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参加联合巡江调研,开展“回头看”。各基层检察院“一把手”对涉及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项活动的事项主动过问、主动协调。形成两级院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公益诉讼部门主动抓,各业务部门协同抓的横向互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是坚持一体履职,强化精准监督。充分发挥检察办案一体履职优势,坚持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市检察院发挥统筹指导作用,成立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工作专班,依托协作机制,与海事部门、港航部门开展诉前磋商,推动辖区登记的1257艘船舶和所有进出港船舶防污染技术改造全覆盖。瑞昌市检察院以“企业码头违规作业破坏长江生态”为切入点,通过开展融入式、跟进式监督,以个案办理推动码头船舶污染系列问题得到综合治理,促成行政机关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武宁县检察院针对船舶修造过程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流入庐山西海问题开展监督,促成企业搬迁并升级改造,规范危险废物储存转运体系建设。

三是推进协同保护,凝聚广泛共识。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争取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形成守护绿水青山的多方合力。牵头建立长江大保护多元共治协作机制、长江九江段检察保护协作机制、环鄱阳湖检察协作机制,着力破解“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的治理难题。始终把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专项工作的重要抓手,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以船舶防污染技术改造、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污染物转运体系建设为重点,从源头解决船舶污染问题。实现了“3个100%”:本籍港船舶100%铅封、到港船舶100%铅封和现场铅封100%核查。全市80座港口码头配备船舶生活垃圾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油污水接收设施全覆盖,“船-港-城”系统治理体系基本形成。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提高办案质效,为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作出九江检察应有贡献。

问题三:请问九江公安机关在护航长江鄱阳湖生态安全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水上分局局长 汪秋平

回答: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走在前范、勇争先、善作为”的使命担当,勠力同心推动长江大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坚持重拳出击,在提升打击效能上精准发力。突出工作重点,紧盯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组织开展破案打击会战,有效挤压犯罪空间,形成强大震慑,确保长江大保护工作不留死角盲区。坚持破大案、打团伙、挖幕后,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知七查”要求,健全完善挂牌督办、绩效考核等制度,提升全链条打击能力。近三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97起,侦破非法采砂刑事案件37起,打掉违法犯罪团伙45个。其中,公安部督办案件13起,部督“8.19”非法捕捞水产品案、部督余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和部督“华青8188”非法采矿案先后入选公安部十大典型案例,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二是树立风险意识,在提升防控效能上全面发力。立足水域实际,坚持科技支撑、智慧引领,深化水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水域治安防控效能。一是强化水域智能化建设。建设“封江控湖”智慧工程,在长江、鄱阳湖重点水域共布建1206个涉水探头、60个高空瞭望,购置26台无人机,建设2个雷达光电机站和3个水域视频监控中心,发现水面违法犯罪线索315条,打造“水面巡、岸线防、网上查、空中飞”的立体化、智能化水域防控体系。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三大专项行动”,建立涉水执法部门和社会志愿组织的“9+N”联警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护渔队、蓝天救援队等社会力量,切实做到排查在前、预警在早,化解在小。三是强化水上公共安全管理。成立了以特警、水警为主的打击非法捕捞无人机联合巡逻执法队,依托水上联合执法队,通过“水、陆、空、网”对长江、鄱阳湖重点水域开展联合巡查,实现“人巡+船巡+车巡+视频巡查+无人机巡查”的立体化、智能化水域治安防控体系。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在创新完善机制上持续发力。聚焦水域平安建设,创新完善以水域联防、力量联合、信息联通、执勤联动、执法联处、救援联手为主要内容的水域联合执法机制。一是强化部门联动。组建公安牵头,渔政、海事、水利、港口航运管理等部门参与的九江长江、鄱阳湖等联合执法队,全力打造水上哨所,实现了24小时屯兵江面、湖面和执法力量前移。二是强化区域协作。推动与长航公安九江分局、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的警务协作,牵头建立长江大保护“一江三省四警”警务协作机制,升级组建“一江三省四警”联合执法队,进一步强化对三省交界重点水域和重点场所的管控,提升区域警务协作水平。三是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优化水域治安管理警力配置,统筹推进沿江、沿湖涉水派出所“水所融合”,实现辖区水域向“水警+涉水派出所”共同管理转型,确保九江水域平安稳定。

长江大保护,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下一步,九江公安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持续深化主动警务、预防警务,不断夯实水域平安基石,以高水平的九江水域平安建设,为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问题四:长江大保护要靠各方合力、共同治理,法治是根本保障,请问司法行政机关近年来采取了哪些有力有效的措施主动融入长江大保护工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黎虹莲

回答: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让一江碧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是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普法、立法、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以守土有责的使命感积极为长江大保护贡献法治力量。

一是深化普法宣传,广泛凝聚长江大保护的社会共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纳入“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市共举办了30余场长江大保护宣传活动。大力推动“法护长江”文化建设,全市建成九江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宪法广场、中国·江豚湾(湖口)水生生物保护基地、彭泽县彭蠡长江大保护法治宣传带等长江大保护普法宣传阵地,其中,湖口县“以法治保障推动长江江豚保护”项目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候选项目。今年我市“保护长江‘宪’在行动”活动和湖口县依法保护江豚工作,被《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中央和省、市各大主流媒体密集报道,充分展示了我市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的现实成效。

二是优化法治供给,全面释放长江大保护的法治效能。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建设:配合市人大出台《九江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九江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九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组织开展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废止3件,修改2件。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服务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自2021年以来,依法审查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政策文件11件;办理长江水系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复议案件14件;办理长江水系增值流放鱼苗现场监督公证107件;受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案件1155件,采信率均为100%,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推动形成长江大保护的监管合力。率先在全省出台《九江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常用案件指引》,纳入非法采矿案、污染环境案、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等71种常规案件,以及相对应的行政执法依据、刑事立案标准,积极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监管提供协调指导。会同市水利局联合开展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有效遏制了涉砂等河湖保护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2年以来,先后抽取港口航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等涉及长江大保护执法部门的59份行政执法案卷,反馈评查意见261条,通过以案促学、以查促改,有力推进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把推进长江大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长江大保护各项决策部署,为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九江篇章提供高效有力的法治保障。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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