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 全力筑牢核与辐射安全屏障新闻发布会发布词及记者问答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 

全力筑牢核与辐射安全屏障新闻发布会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二季度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新民)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参加九江市生态环境局二季度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市生态环境局对长期以来关心、关注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在正式发布之前,我先例行通报一下当前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状况。

大气环境质量情况:今年截至6月16日,我市PM2.5浓度均值为36.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7%;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87.5%,变化幅度全省排名第7。

水环境质量情况:1-5月,全市地表水省监测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95.2%,同比上升9.5个百分点。全市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100%,同比上升6.2个百分点。长江九江段、赣江九江段、修河、柘林湖等重点水体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持续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全力筑牢核与辐射安全屏障”。核与辐射安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国家安全的组成部分,关乎社会经济发展、关乎人民群众健康。下面,我围绕主题就我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作一个发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将核安全纳入国家总体安全体系,提出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为我市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九江市生态环境局主动作为、务实担当,积极推进我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全力为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守牢美丽九江建设安全底线。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着力强化辐射环境监测,在监测能力上做加法。我局早在2010年设立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辖区内辐射类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和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011年单独设立市辐射环境监测站,2019年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中保留市辐射环境监测站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应急监测处理等,为辐射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目前拥有便携式监测设备50余台套,已具备三大类15项监测能力,是目前全省唯一一个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市级站。另外,我市现有电离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点2个,其中国控点1个,市级点1个;国控电离辐射环境人工监测点位6个,其中水质点位2个,空气点位3个,土壤点位1个。省控电磁环境人工监测点位1个,市级电磁环境自动监测站点3个。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提升辐射监测能力,为各派出局配备了辐射剂量监测仪,组织开展了监测设备实操培训,切实增强了派出局的辐射监测能力。各派出局保障人员力量,确保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科站联动、市县同频工作模式运转良好,各项工作任务高效完成。

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服务流程上做减法。2022-2024年连续三年组织举办了全省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九江专场考核,方便我市辐射从业人员就近参加考核,切实为从业人员和单位节约了大量时间和成本。自2022年5月1日起,由各派出局核发“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目前已有11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就近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让企业少跑路。主动对接瑞昌核物理应用研究院,靠前指导帮扶重点项目,助力打造江西省高水平、开放式、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核技术创新平台。为国网九江供电公司项目管理人员量身定制“一堂课”,重点对输变电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点和管理要求进行了宣贯,服务九江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送法入企和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30余场,为企业宣讲法律法规政策,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三是坚持强化平战结合理念,在应急能力上做乘法。不断督促完善各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体系建设,编制修订了《九江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九江市生态环境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与九江海关建立口岸核与辐射应急处置合作机制。强化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的应急能力建设,配备了长柄式辐射监测仪、背包寻源、伽马能谱巡测仪等应急监测设备。近年来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坚持以“练”备战,以“演”促防,2023年开展了九江市辐射事故应急及监管执法能力双提升综合演习,并于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与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开展了省、市、县三级联合辐射事故应急演练,为有效预防和遏制辐射事故发生,为辖区辐射环境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是始终保持“严监严管”态势,在安全隐患上做除法。目前,我市共有核技术利用单位280余家,在用密封放射源190余枚,主要用于工业测厚、料位计、液位仪、成分分析仪等,射线装置700余台,主要用于工业探伤、辐照加工、医用诊断和治疗等。2020-2023年我局连续四年开展了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每年全覆盖,并对伴生矿、金属冶炼加工、锅炉及压力容器制造和废旧金属熔炼等行业进行排查。对放射源进行全过程管控,全市未发生辐射事故。核与辐射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组织了全市辐射监管交叉检查,落实实战练兵,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辐射应急与监管执法能力。对79个输变电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核查,并对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进行了核实。拍摄制作了固定式Ⅲ、Ⅳ和Ⅴ类源使用场所监督检查示范视频,多次在全省核与辐射监管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2023年在全省辐射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获得先进集体二等奖,一人获得先进个人一等奖的好成绩。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深刻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紧盯核与辐射安全,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一是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切实落实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聚焦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领域的重点工作,着力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管执法与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监管能力,为确保全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驾护航。

二是进一步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对高风险、重点领域的辐射安全监管,依法严格放射源安全管控,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核技术利用领域的各类弄虚作假和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各类企业走持续健康发展之路,严格杜绝重、特大辐射事故的发生。

三是进一步优化“放管服”措施。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跟进核与辐射领域重大项目实施,加强与相关项目建设单位的协调和沟通,围绕现场踏勘、评估审评等工作靠前指导帮扶,全力服务保障核与辐射重大项目建设,以高水平监管和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

四是进一步提高数字化水平。聚焦“现代化”“数字化”,提升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开发九江智慧环保核与辐射安全综合管理系统,对全市放射源和伴生矿实现“一张图”在线监管,实现核技术利用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有效提升我市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五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创新科普宣传方式,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六五环境日等时间节点,面向社区、企业、校园开展核技术利用、5G通信基站、输变电工程、核与辐射安全等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消除公众恐核恐辐心理,同时加强涉辐射项目的舆情监测,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开展风险解读,科学解疑释惑。

以上是本次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问题1:随着5G时代的到来,居民区周边随处可见通信基站,请问下通信基站旁边是否安全,对人体会有危害吗?

答:近年来在国家“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双碳”目标战略指引下,我市建设交付通信基站近4000座,高效快速支撑了九江市“双千兆城市”和“5G新基建”的建设,实现了全市主城区、县城、乡镇5G网络全覆盖,为市民的移动支付办公、智能生活、网络购物、休闲娱乐等提供了便捷服务。

基站信号属于电磁辐射,在传播过程中随距离衰减,在城市中更因建筑物阻挡而使室内的信号衰减严重,为保障良好的通信服务质量,基站应布设在距离用户较近的位置。根据生态环境部与工信部、中国铁塔及三家运营商共同签署的《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目前我市各运营商和铁塔公司均依法履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按要求对通信基站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进行了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此同时,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常态化指导和监督各运营商和铁塔公司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辐射“无处不在”,手机、电脑、冰箱等常用电器设备都存在辐射,大家常见的移动通讯基站、变电站、输电线路等设施产生的电磁场强度远低于我国和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公众暴露限值标准,不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面对基站的电磁辐射,大家无需过多担心。

问题2:医院放射科的CT等设备需要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许可,现在我市开设了越来越多的口腔诊所和宠物医院,这些小型医疗机构配备有口腔全景机、口腔CT、牙片机和宠物拍片用DR机等设备,怎样办理环境保护相关手续?

答:感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下这个问题,口腔全景机、口腔CT、牙片机和宠物拍片用DR机都属于射线装置,需要办理的环境保护手续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两个方面。

根据《射线装置分类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这些设备都属于Ⅲ类射线装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无需审批。辐射安全许可在所属辖区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办理即可。

问题3: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工作人员需要持证上岗吗?怎样进行培训考核?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辐射安全考核的公告》,对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无需参加集中考核,由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行组织考核,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参考试题库和考核规则,核技术利用单位按照考核规则对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涉及放射性同位素、Ⅱ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人员应参加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组织的集中考核,每月一次在南昌考核。2022年以来,我局每年承办了一次专场考核,让全市各核技术利用单位从业人员就近考核,切实解决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之难,得到了核技术利用单位和辐射从业人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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