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词及记者问答

九江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与民同行

助力法治中国建设”新闻发布稿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鄢  凯)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这次发布会的主题是“行政检察与民同行 助力法治中国建设”,主要向大家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履行行政检察职能的做法成效。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 九江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以做实行政检察的实际成效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与民同行、向民而行,着力解决执法司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406件,提出监督意见1278件。

    一、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行政检察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努力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发力点,立足九江本地实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活动,以高质效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聚焦市场主体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部署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全市行政检察部门走访企业百余次,收集企业法律诉求300余个,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次,办理涉企案件110件。构建“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变更法定代表人”数据模型,通过类案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全面清查,有效消除市场安全隐患。共青城市院针对涉企强制执行裁定送达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申辩权等合法权利。经开区院针对非公经济实体轻微违法等情况,建议行政执法部门采取训诫、警告等方式,慎重开具行政处罚决定,获得区各单位、企业一致好评。修水县院结合本地名茶之乡实际,对办案中发现的茶企法律意识不强等发展短板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向政府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推动治罪与治理的有机融合,彰显检察担当。二是综合一体履职,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纽带”作用,推动解决履职中发现的普遍性、制度性问题,2023年以来针对行政机关未有效履职、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民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04件,有效堵塞执法监管漏洞。庐山市院排查本地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非诉执行情况,发现多起案件存在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财产被保全等状态,发出类案检察建议,卫健委与法院依法终结执行2008年以来的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案件,解除限制措施,促进国家生育政策落地落实。三是围绕重点领域,护航民生民利。聚焦就业、教育、社保等领域,以及农民工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高质效办好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努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全市办理涉民生民利行政检察案件276件。共青城市院履职中发现部分在建项目未参加工伤保险,多次与人社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进行沟通协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效保障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全力推进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最高检、省检察院对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要求,加强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多措并举,提升监督质效。全市办理涉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3件,其中提出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0件,涉及各类土地面积2034.8亩。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围绕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通报反馈的277个耕地保护和矿产督查问题跟进监督,有效压实各方整改责任,整改到位265个,整改面积3634.85亩。都昌县检察院办理的罗某某非法采矿非诉执行案入选最高检“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优秀案件。修水县检察院持续跟进某文旅公司违规用地问题,督促拆除违章建筑3栋,复垦耕地131亩,引导企业打造“文化+农业+旅游”多元融合模式,实现乡村振兴、企业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共赢”。二是制度优化,建立协作机制。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作用,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机制。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制定的《九江市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查处整改共同责任清单》,市检察院与市自然资源局共同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公益诉讼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动配合、专人联络等方式,积极开展土地、矿产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三、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2023年以来,对决定不起诉但仍需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096件1524人,占全市不起诉人数53%,行政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1232人,占提出检察意见人数的80.8%,行刑共治取得良好质效。一是提升工作精准力。积极探索繁简分类办理,对盗窃、帮信、故意伤害等12类涉公安机关高频罪名案件,点对点衔接,实现简案快办。对于存疑不诉、需证据转换等疑难复杂案件,通过提前介入+内部会商+行政机关联席形式,做到繁案精审。市院定期收集梳理并及时解决基层院反馈的共性问题,带案走访行政机关,共聚“法定职责必须为”理念,妥善处理难点堵点,避免移而不罚。二是提升衔接执行力。两级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实际,先后与烟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行政机关会签机制,为行刑衔接工作提质增效提供制度保障。涉鄱阳湖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地永修县院与环湖流域5个县农业农村局会签《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机制的意见》,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畅通跨区域衔接渠道,以检察之治助长江之治。

   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针对司法实践中一些行政案件程序已结但讼争未解的“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等问题,2023年以来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65件。一是采用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化解矛盾。通过厘清事实、阐明证据、以案释法等方式,把矛盾化解在源头,2023年以来共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公开听证86次。武宁县院办理一起行政处罚争议案件,邀请专业律师参与公开听证,现场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都昌县某自来水有限公司属民生企业,在其违法项目建设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一案中,都昌县院通过公开听证,实现执行和解,帮助该公司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二是注重争议化解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依法能动履职,以合法权益救济为目标,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高期待。在全市推广修水县院获评最高检优秀检察监督案件经验,化解涉冒名婚姻登记行政争议46件。庐山市院坚持发挥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司法专业判断等优势,坚持溯源治理,成功化解涉补缴养老保险行政争议,有效节约行政和司法资源。

    各位媒体朋友,行政检察肩负着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双重责任,承载着解决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神圣使命。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强化履职、实现有力监督为目标,以行政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动力,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作出积极的检察贡献。最后,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九江行政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谢谢!


答记者问

    问题1:检察机关如何在全面依法治国格局中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行政检察具有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又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手托两家”特点,与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内在的关联性,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具有独特优势。新时代新征程,九江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找准行政检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进路,在具体工作举措上,聚焦党中央重大部署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以专项活动为抓手促进行业治理、系统治理。主动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建立党委领导下的“行政”+“检察”沟通协调,将行政检察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从监督、预防、衔接、数据四个维度,“四管齐下”解难题、补短板、开新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中贡献行政检察智慧和力量。

    问题2:发布词中提到行刑反向衔接,请介绍一下这项工作。

    答:随着行政管理范围的不断扩大,国家行政职能不断增强,大量行政法规出台,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也大量出现,对此需要进行行政处罚乃至刑罚处罚,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提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双向移送”机制。具体到检察机关,行刑衔接既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正向衔接,又包括司法机关向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的反向衔接。2023年7月行政检察部门承担了反向衔接工作,对决定不起诉但仍需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并跟进督促行政机关回复落实。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096件1524人,行政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1232人,占提出检察意见人数的80.8%,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有效防止“不刑不罚”。

    问题3:行政争议在当下层出不穷,我们注意到检察机关履职过程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请介绍一下这方面工作?

    答:实践中,有大量案件因行政诉讼“程序空转”而申请行政检察监督,此类案件大多被法院以案件超过起诉期限、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主体不适格等为由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案涉行政争议一直未能进入实体审理阶段,程序一直“空转”,极易形成“诉讼拉锯战”,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也给当事人带来了诉累,徒增大量社会矛盾。例如冒名婚姻登记监督案,一方使用虚假身份证号码登记结婚导致婚姻关系无法通过诉讼或者行政行为解除,检察机关介入后,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以“监督权力”和“保护权利”为出发点,瞄准行政争议的核心问题,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协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推进,解决长期困扰群众的难题。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把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价值取向和重要目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65件,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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