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攻坚行动”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词及记者问答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市司法局,感谢新闻界的朋友们多年以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向一直以来关注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各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三大攻坚行动”中的具体做法和工作成效作个简要介绍。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主动融入全市“三大攻坚行动”,找准司法行政服务保障的结合点,释放司法行政效能,做优做强法律服务,持续增强法治供给,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率和贡献度,为“三大攻坚行动”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一、强化制度保障,打通营商环境“最先一公里”。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修改完善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相关条款,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无差别的制度支持,近年来,全面清理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228件。扎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文件专项审查,从合法性角度对涉企政策文件进行严格把关,今年来,先后为28项决策事项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对6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进行审查,较好确保了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不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依法审查涉企事项清单,2024年,先后对《九江市行政备案清单(2024年版)(送审稿)》的237项行政备案事项、《九江市赋予国家级开发区市级权限指导目录动态调整情况》的34项赋权事项、《九江市精准赋权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情况》的57项精准赋权进行了公布前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促进“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助手作用,参与30余起市政府涉法事务协调处理,为相关事务的处理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二、强化法律服务,打通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全面整合市、县、乡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市县乡三级、工业园区建立“一站式”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229个,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化律企合作机制建设,搭建律企协作平台,扎实开展“千所进万企”和“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常态化为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帮助企业增强抵御法律风险能力,提升民营企业法治化水平。截至8月底,全市律师事务所共开展送法三进活动53次,上门走访企业98家,提供入驻服务168次。积极拓展涉外法律服务,在吉尔吉斯共和国设立惟民(比什凯克)律师事务所,成为全省首家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全市公证机构为企业开通“绿色专道”,设置专门的企业窗口,做到“当日受理、及时办理、快速出证”,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做到公证“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上半年,全市公证机构为企业累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615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强化调解服务暖企,发挥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探索建立完善调解、仲裁、公证等衔接联动模式,为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强化规范执法,打通营商环境“最难一公里”。聚力降低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影响,印发《九江市2024年度市直部门“一业一查”综合双随机监管联合事项清单及抽查计划》,大力推广“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规定每月1—20日期间为企业“安静生产期”,除特殊情形,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准入园对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实现企业无事不受扰、办事不求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大力推行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做到严而不苛、宽容有度,今年来,市本级适用免罚案件数1391件,免罚金额898万余元,从轻处罚案件数98件,减轻处罚案件数200件,减轻金额850万余元,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案件数16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扎实推进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市工商联主导的“1+7”非公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工作,加大事前、事中、事后调解力度,今年上半年,通过调解、和解成功化解涉企纠纷21件,纠错9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43.3万元,有力促进了政企纠纷的有效化解,极大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持续推动“三大攻坚行动”落地见效,在加快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展示司法行政工作更大作为。
我的介绍到此结束,真诚地欢迎新闻界朋友到市司法局参观指导,更多地了解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监督,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问题一:市司法局在组织引导律师队伍服务民营企业、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黎虹莲: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有请律师工作科负责人聂运继回答。
答: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积极组织引导律师队伍主动服务民营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律企合作机制建设,做优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持续深入推进“万所联万会”机制,搭建律企协作平台,组织律师进园区、进商会、进企业,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开展“千所进万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一对一、点对点的为企业梳理风险问题,提出处置建议,调处矛盾纠纷,普及法律知识,提升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管理水平。截止至8月底,全市律师事务所共开展送法三进活动53次,组织座谈交流46次,上门走访企业98家,组织法律讲座98场,提供入驻服务168次。
二是组建涉企法律服务团队,建强企业法律人才队伍。统筹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成立九江市司法局综合性法律服务团,印制《九江市综合性法律服务团服务手册》,发放给园区、企业,主动上门开展“综合性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有序推进公司律师制度,广泛向民营企业宣传公司律师制度,做好政策咨询解答、材料初审、年审备案等全流程行政审批服务,帮助企业便捷快速地设立公司律师机构,为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提供坚实的法律人才保障,截止至8月底,我市已成立8家公司律师事务部,公司律师48人,公司律师人数位列全省第一。
三是拓宽商事纠纷化解途径,化解企业涉法涉诉风险。探索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律师商事调解新路径,鼓励推荐律师在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中担任调解员,鼓励支持成立律师调解机构,如:九江市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九江市濂溪区共赢商事调解中心、与市工商联创建“1+7”维权服务平台等,为企业商事纠纷提供新的化解途径,维护企业权益、减轻企业诉累。我市律师主持调解的“江西省九江市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入选全国工商联“百佳商会调解典型案例”。到目前,九江市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结案50件。
问题二:能否介绍一下我市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
黎虹莲: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有请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张良回答。
答:2024年是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攻坚之年。为持续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我市继续大力推行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2024年3月20日,市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九江市2024年度市直部门“一业一查”综合双随机监管联合事项清单及抽查计划》,进一步明确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开展检查时,要向被检查的企业发放“九江市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宣传单,主动接受企业监督。
2022年6月,经市政府同意,市营商办、市司法局、市市监局印发《关于推广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的通知》,首次对全市企业安静生产期内入企检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每月1—20日期间为企业“安静生产期”,除特殊情形外,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准入园(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工业园、产业园等)对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特殊情形主要包括:
1.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需要在特定时间或者重大敏感节点完成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双随机”、产品质量抽检任务;
2.涉及重点监管污染源、事关群众生命安全的特种设备、食品药品、消防、安全生产、建筑施工等安全问题,需要现场检查;
3.遇突发性安全事故、卫生健康流行疾病或疫情防控等需要现场处置;
4.较大安全隐患正在整改,需要现场督促检查;
5.涉及偷逃抗骗税及风险应对的税务检查等情形需要现场检查;
6.对投诉举报、案件查处需要调查取证;
7.其他确需到现场检查的情形。
同时还明确,坚持把“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执法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行政执法部门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合理降低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原则上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确需到现场检查的,应遵守企业“安静生产期”规定。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问题三: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制度进行了系统性重构,请问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在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黎虹莲: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有请行政复议审理科科长钟盈昌回答。
答:今年以来,我市坚持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紧盯复议功能发挥,着力提高涉企案件办理质效,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建立涉企行政复议容缺受理“绿色通道”,在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接待大厅、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在全市56个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在园区、商会、企业、景区设立55个行政复议联系点,同时,在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行政复议服务平台以及微信小程序开通“行政复议网上申请”端口,打通了企业申请行政复议“最后一公里”,确保涉企争议畅收快办、快收快立。上半年,全市新收涉企行政复议案件65件,同比增长10%。
二是做实涉企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调解、和解等规定,按照“应调尽调、受案先调”原则,统筹调动各种行政争议化解资源与力量,坚持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把调解的理念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对于涉企疑难、复杂的案件,均采用听证的方式审理。对于涉及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主动邀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团进行会审,尽可能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上半年,全市通过调解方式办结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共12件。
三是加大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充分利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变更、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纠错机制,依法审理企业对罚款不服类型的行政复议案件,坚决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加强与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协同,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半年,我市共纠错涉企行政复议案件9件,其中变更1件、撤销6件、确认违法2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43.3万元,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是注重源头防范依法护企助企。面向各类市场主体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普及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持续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法律服务专项活动,通过入园宣传、专题座谈、实地观摩或公开听证等,织牢织密行政复议涉企“服务网”。建立助企防范行政争议机制,对于在涉企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的违法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8件,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及时整改完善;对于涉企行政执法普遍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3件,并发挥信息通报作用,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有力提升了企业法治获得感。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