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攻坚行动”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词及记者问答
推行服务型监管 促进九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发炳
(2024年12月20日)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市市场监管局“推行服务型监管 促进九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市市场监管局,向大家长期以来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上周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针对企业经营中的关切诉求,加强政策支持和优化监管服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近期就推行服务型执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分别作出了部署,九江市委、市政府多次就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提出明确要求。为抓好贯彻落实,我们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推行服务型监管指导意见》,积极探索推行服务型监管,下面我从五个方面向大家作个介绍:
一、把握服务型监管的内在要求。首先,推行服务型监管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保障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是进一步提升规范执法水平,提高监管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其次,监管与服务两者是有机统一的。监管的本质是公共服务,服务可以为监管赋能、增值。服务型监管不是弱化监管,更不是以服务代替监管,而是在监管中做好服务,寓服务于监管。再次,服务型监管把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守牢安全底线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前提下,推动监管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服务由事后救济向贯穿监管全过程转变,做到“零距离服务、等距离监管、有距离交往”,更好实现监管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推行企业全生命周期合规指导。我们将主要通过建立“一清单”“两个库”“六书制”,为经营主体开启“导航式”行政指导全过程服务新模式。“一清单”就是通过编制涉企行政指导清单,明确行政指导事项、常见违法行为表现、法律依据及违法责任、风险等级、指导建议等内容。“两个库”就是建立专家库和案例库,为企业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案例指导。“六书制”就是对经营主体实行证前指导建议书、行政指导风险提示书、责令改正通知书、案后回访指导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廉洁自律反馈书等行政指导。
三、不断创新更有质效的监管方式。围绕提升监管质效,我们主要采取三条措施:一是深化“监管一件事”改革,全面推行多部门“一业一查”,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检查对企业的干扰。二是依托国家、省建市场智慧监管平台,加快建设涵盖生产经营场所的可视化终端网络,实现“一图查看、一键部署、一网统揽”。三是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量归集企业信用信息,以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依据,对全市经营主体进行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
四、营造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执法环境。这是服务型监管的主要目的。我们将坚决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推动安全生产固本强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守住“三品一特”安全底线;不断优化市场监管减免责清单,进一步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防止小过重罚,营造更加宽容的市场环境;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执法尺度,有效防止类案不同罚;提升12315办理质效,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依法、规范、高效处置,切实维护好消费者权益。
五、打造高素质服务型监管队伍。这是推行服务型监管的关键所在。我们将通过开展以服务型监管为核心的能力提升培训,加强对市场监管队伍的教育管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监管执法考核评价机制,将服务型监管作为重点考核评价内容,鼓励干部在服务型监管改革中勇于探索,担当作为。
为了推动《关于推行服务型监管指导意见》落实落细、见行见效,我们还同步制定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范、行政处罚程序适用规范等制度性文件。下一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采取更多切实管用措施,如完善入企检查评估机制、监管与执法协同机制、跨区域行政执法标准衔接机制,全力推动“服务型监管”落地见效,为九江加快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作出市场监管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问题一:行政执法行为是否文明规范一直广受群众关注,市场监管部门是重要的执法部门,请问,在此次推行服务型监管中,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作出了哪些规定?
朱局长:这个问题由我的同事冯中贵来回答。
答: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是推行服务型监管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专门制定了《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统一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的作风纪律、仪容举止、执法语言与办案程序等基本要求。明确了执法活动“八个严禁”“十个不得”禁止性规定,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执法、趋利执法、机械执法、简单执法、消极执法、粗暴执法、钓鱼执法等问题发生。“八个严禁、十个不得”就是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负面清单,对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行为亮出“红牌”,要求执法人员紧绷纪律之弦,强化刚性约束、严明工作纪律,保障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的规定,涵盖了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时的方方面面。这些规定不仅是对执法人员行为的约束,更是对市场监管执法行为的全面规范,将有效遏制执法过程中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减少执法过程中的漏洞和弊端,促进市场监管执法的公正、透明与高效,为市场环境的改善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谢谢!
问题二:我们注意到网络上有一些“小过重罚”“过罚不相当”“类案不同罚”案件时有发生,也看到一些食品安全事件中认为“处罚过轻”、要求落实“四个最严”的观点,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如何避免此类情形发生?
朱局长:这个问题由我的同事黄和明来回答。
答: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你提的问题很有价值,从专业角度看,这是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问题。市场监管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职权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规章达570余部,执法事项比较多。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很多法律条款处罚幅度较大,尤其在食品药品领域,执法实践中难以把握。总局、省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裁量基准,但仍有不少规定原则性较强。为此,我们制定了《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范》。
这个裁量权适用规范,从裁量权的定义、适用范围、原则、情节、适用情形、适用规则等,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做了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九江市市场监管系统裁量权基准体系,明确了综合裁量情形,进一步统一认定标准,为执法人员提供更多操作性强的标准和尺度,能够有效解决行政处罚领域存在的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问题,推动行政执法更加精准、规范、高效。
我们针对执法实践中食品经营类、广告类案件数量多、起罚点高、涉及面广、减免罚尺度难以把握等现实困境,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意见、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及裁量基准要求,细化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先行制定食品经营、广告等领域部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操作指南,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有效防止类案不同罚。
问题三:据了解,市场监管部门一直在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请问九江市场监管系统减免责清单制度落实效果如何,下一步有何打算?
朱局长:这个问题由我的同事任小康来回答。
答:我们市场监管系统实行的减免责清单包括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和少用慎用强制措施这“四张清单”。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适用“四张清单”,共办理免罚案件283件,免罚金额826.39万元,免罚金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00多万元;共办理从轻处罚案件342件、减轻处罚案件542件,减罚金额1862.91万元,减罚金额比去年全年增加600余万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让广大经营主体真切感受到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审慎包容监管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减免责清单,结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的立改废情况,升级减免责清单版本,增加有关事项,扩大减免责范围。二是进一步细化自由裁量标准,探索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切实用好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柔性执法手段,推动包容审慎监管案件占一般程序案件的比例不断上升。三是进一步规范减轻行政处罚程序,确定决定减轻行政处罚的机构及基本原则,明确可以减轻、应当减轻的情形,确保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切实营造更加宽松包容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