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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解读:《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2-01-17 15:00 【字体:

解读人:九江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平生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为认真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出台了《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我市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2020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2021年8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年11月19日,《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出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际着眼“十四五”期间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和养老服务发展需要,我市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在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中,一是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二是贯彻相关政策要求。主要是贯彻好《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老年人权益保障和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9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7〕32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九府办发〔2019〕1号)等文件要求三是广泛征求了意见。在广泛开展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共收到建议14条,进一步对文件内容充实完善。

三、《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

2022年,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覆盖90%以上的城市社区,所有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2025年,全市新增养老床位800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超过50%,完成6500户特殊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县级失能集中照护机构,重点打造7家失智照护机构(含失智照护单元)和护理型省级示范机构,乡镇敬老院全面改造提升,新增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80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覆盖85%的行政村并持续运营。

四、明确五项任务

(一)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设施供给能力

1. 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布局。2021年底,所有市辖区街道和县(市)城关镇建设1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运营家庭养老床位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机构;到2022年,市县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

2. 提升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能力。各地针对失智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在县(市、区)福利院开辟失智照护楼或照护单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面向失智老年人的照护机构或照护专区。

3. 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规则。

4. 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形成以“一县一中心、一乡一阵地、一村一场所”为支撑的农村养老服务格局。

(二)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扩面

5.实施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构建“机构有效益、老人可接受、市场有发展、质量有保障”的普惠养老模式。

6.增强家庭自主照料能力每年对不少于1300户特殊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

7.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内涵。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大力发展助餐、助急、助医、助行、助浴、助洁等服务。

8.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发挥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核心功能。

9.提升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落实联防联控制度,切实做好养老机构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

10.推进养老领域“放管服”改革 支持各类主体进入养老服务市场,实行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制度。

11.保障养老服务设施需求。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养老用地需求,并安排在合理区位。

12.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按照实际接收失能、部分失能、自理老年人情况给予运营补贴。

13.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评价机制。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明确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细化目录清单,进一步完善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

14.减轻税费负担。养老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可享受小微企业、非营利性组织等财税优惠政策,服务场所用水、用电、用气享受不高于居民价格优惠政策

15.加大养老服务金融支持力度。允许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担保条件的养老机构提供担保服务。

16.促进康养产业发展。充分依托我市优质的生态和旅游资源,研究出台康养产业扶持措施,促进医、养、旅、居、文、体等相关产业融合,不断提升康养产品质量和水平。

(四)强化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17.加强人才教育培训。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相关院校养老服务类专业毕业生到非营利性养老院连续就业满3年的,当地财政给予一次性入职补贴。

18.健全从业人员激励机制。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留用人数对单位给予每人最低工资标准100%的一次性就业见习补贴。

19.培养老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特色养老服务。

20.健全“社工+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专业化养老服务。

(五)构建全方位养老服务监管体系

21.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制定出台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协同监管机制,制定责任清单,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22.推行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五、落实四项保障措施

(一)建立定期研判联席会议制度。

(二)加大政策资金保障支持力度。

)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养老服务工作考核评价。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就解读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疑问,可通过市民政局官方网站留言或者拨打0792-3908697电话咨询。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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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解读:《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1-17 15:00

解读人:九江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平生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为认真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出台了《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我市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2020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2021年8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年11月19日,《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出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际着眼“十四五”期间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和养老服务发展需要,我市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在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中,一是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二是贯彻相关政策要求。主要是贯彻好《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老年人权益保障和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9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的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7〕32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九府办发〔2019〕1号)等文件要求三是广泛征求了意见。在广泛开展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共收到建议14条,进一步对文件内容充实完善。

三、《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

2022年,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覆盖90%以上的城市社区,所有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2025年,全市新增养老床位800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超过50%,完成6500户特殊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县级失能集中照护机构,重点打造7家失智照护机构(含失智照护单元)和护理型省级示范机构,乡镇敬老院全面改造提升,新增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80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覆盖85%的行政村并持续运营。

四、明确五项任务

(一)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设施供给能力

1. 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布局。2021年底,所有市辖区街道和县(市)城关镇建设1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运营家庭养老床位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机构;到2022年,市县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

2. 提升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能力。各地针对失智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在县(市、区)福利院开辟失智照护楼或照护单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面向失智老年人的照护机构或照护专区。

3. 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规则。

4. 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形成以“一县一中心、一乡一阵地、一村一场所”为支撑的农村养老服务格局。

(二)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扩面

5.实施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构建“机构有效益、老人可接受、市场有发展、质量有保障”的普惠养老模式。

6.增强家庭自主照料能力每年对不少于1300户特殊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

7.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内涵。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大力发展助餐、助急、助医、助行、助浴、助洁等服务。

8.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发挥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核心功能。

9.提升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落实联防联控制度,切实做好养老机构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

10.推进养老领域“放管服”改革 支持各类主体进入养老服务市场,实行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制度。

11.保障养老服务设施需求。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养老用地需求,并安排在合理区位。

12.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按照实际接收失能、部分失能、自理老年人情况给予运营补贴。

13.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评价机制。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明确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细化目录清单,进一步完善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

14.减轻税费负担。养老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可享受小微企业、非营利性组织等财税优惠政策,服务场所用水、用电、用气享受不高于居民价格优惠政策

15.加大养老服务金融支持力度。允许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担保条件的养老机构提供担保服务。

16.促进康养产业发展。充分依托我市优质的生态和旅游资源,研究出台康养产业扶持措施,促进医、养、旅、居、文、体等相关产业融合,不断提升康养产品质量和水平。

(四)强化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17.加强人才教育培训。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相关院校养老服务类专业毕业生到非营利性养老院连续就业满3年的,当地财政给予一次性入职补贴。

18.健全从业人员激励机制。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留用人数对单位给予每人最低工资标准100%的一次性就业见习补贴。

19.培养老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特色养老服务。

20.健全“社工+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专业化养老服务。

(五)构建全方位养老服务监管体系

21.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制定出台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协同监管机制,制定责任清单,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22.推行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五、落实四项保障措施

(一)建立定期研判联席会议制度。

(二)加大政策资金保障支持力度。

)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养老服务工作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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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