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高群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我是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高群。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九江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对我市二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下面由我来对办法作一个简要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2016年。中央将这项工作纳入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2019年7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文件的出台对规范土地二级市场作出了全面系统性的制度安排,对促进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2020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2号)和《江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员2021年领衔推进落实重大改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改字〔2021〕7号),要求各地要把完善土地二级市场建设作为重要的改革任务来推进。
(三)目前,我市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政府供应为主的土地一级市场取得长足发展,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而以市场主体之间转让、出租、抵押为主的土地二级市场管理相对薄弱、发展相对滞后,存在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交易规则不够健全、交易信息不对称、交易平台不规范、政府服务和监管不完善等问题,导致要素流通不畅,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较低,难以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随着国家对新增建设用地的管控和收紧,土地二级市场活跃度将不断提升,二级市场管理体系亟待完善。
二、文件出台的意义
将会促进我市建立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及“信息发布—达成意向—签订合同—交易监管”的交易流程。确保我市土地二级市场运行更规范、交易规则更完善、交易程序更科学、服务监管更健全,有助于促进土地要素流通顺畅,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对于促进我市土地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起草依据及过程
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 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2号)《江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员2021年领衔推进落实重大改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改字〔2021〕7号)精神,并借鉴长沙、南昌等地出台的相关意见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形成初稿。先后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内、市直各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在网站面对社会征集意见,通过征求意见,共收集13条,并进行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九江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共有七章40条,包括总则、土地二级市场建设、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交易市场监督与管理、附则。《九江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的制定主要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交易规则、运行模式,进一步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
以上是我市《九江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的简要解读,如想进一步详细了解,请致电0792-8175083,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咨询。谢谢大家!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