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市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科 胡丽丽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近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公布了《九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在国家和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对《九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了动态调整,进一步规范了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之间的行政许可权限边界。下面由我来作一下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1.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1月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2.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2月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国办发〔2023〕5号),由2022年的996项调整为991项。
3.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7月公布了《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赣府厅字〔2023〕54号),由2022年全省的697项调整为693项。
二、编制过程及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省政府办公厅《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市行政审批局在《九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基础上梳理形成了《九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向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市委编办职能匹配审核,完成了行政权责清单调整的各项程序。
相较《九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本次新增5项,其中:财政局1项、农业农村局1项、国动办2项、体育局1项;减少4项,其中:林业局1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九江监管分局3项;总数由358项调整为359项,其中:市级实施113项,市、县两级实施175项,市、县、乡镇三级实施2项,县级实施62项,县、乡镇两级实施1项,乡镇实施2项,其他机构实施4项。
三、重要意义
1.各县(市、区)要对照《九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动态调整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要求,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互联网+监管”事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等各类清单的动态管理,保持行政许可事项的一致性。
3.行政许可事项新增、取消或内容变更的,要做好工作衔接,避免断档脱节。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做好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认领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坚决清查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进一步提升行政许可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
我的解读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