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科长 刘拥军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近期市政府办印发了《九江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下面由我对《办法》作简要解读。
一、背景及目的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激励在我市质量工作中取得卓越绩效的组织,树立质量先进典型,引导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进一步提升九江总体质量水平、全社会质量意识,加快推进九江经济高质量发展。近些年,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不断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不断变化,原有的《九江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中部分条款与当前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二、主要依据及制定流程
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及文件要求,经请示于今年3月启动重新制定《管理办法》。经过分析调研、草拟、专家研讨、征求部门、企业意见、社会公示、合法性审核等程序。在此过程中共收集意见建议27条,采纳19条,社会公示无意见。
三、主要变化
本次制定的《管理办法》较前版有较大变化。一是更新了立法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二是变更了组织实施主体。(原办法中组织实施主体“九江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变更为“九江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质量兴市”的相关描述变更为“质量强市”)。三是调整了评审依据。采用最新版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作为评审依据。四是调整了评审周期。由原一年一评变更为两年一评(参照国家、省及兄弟地市做法,减少频次),增加了获评组织的有效期为四年等。五是明确了获奖企业的权利和义务。要求获奖企业积极与社会分享成功经验并输送优秀评审人员,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全市质量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七章31条3000余字,主要内容有以下七个方面:
(一)总则。明确九江市市长质量奖的设立依据、主要目的、评审对象、评审标准和原则。
(二)组织管理。明确市长质量奖的评审组织机构和常设办公室职责,以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所发挥的作用。
(三)申报条件。明确申报市长质量奖的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法人资格,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近2年持续盈利,主要经济、技术、安全和质量等指标位于同行业领先地位的组织;且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并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取得显著的质量效益和突出的社会贡献。
《管理办法》中还明确,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型企业申报市长质量奖。
(四)评审程序。明确市长质量奖的评审步骤。主要包括社会通告、组织申报、资格审核、资料评审、现场评审、领导小组集体审议、社会公示、市政府审定。市长质量奖评审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
(五)通报表扬。明确市长质量奖的奖励金额、有效期,以及获奖后再次申报的规则。
(六)监督管理。明确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责任义务,以及几种撤销荣誉的情形,企业或组织、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应遵循的评审纪律。
(七)附则。明确《办法》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
我的解读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