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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九江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3-09-06 17:00 【字体:


解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 谢佩祥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我是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近期,市政府办印发了《九江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下面我就《考核办法》的起草情况作简要解读。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条规定:“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2023年3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修订印发了《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国办发〔2023〕6号)。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依法开展,有章可循。7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修订印发了《江西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赣府厅发〔2023〕5号),文件要求各市级人民政府依法制定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基于这个背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参照《江西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按照九江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九江市食安办在充分调研、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牵头修订了《九江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二、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全文16条,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内容:

(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各县级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对各县级人民政府的考核内容共分6大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基础工作、食品安全年度重点工作、食品安全状况、即时性工作评价、加分项和减分项。

(三)考核程序。考核按照日常考核、年中督促、食品安全状况评价、县级自评、年终评审、综合评议和结果通报等7个程序进行。

(四)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得分排在前9名且无降级和否决情形的为A级,得分排在第9名以后且无降级和否决情形的为B级。

五)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各县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

三、有关说明

考核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九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食品安全办)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委托,会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简称相关成员单位)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客观公正、推动创新、注重实效、奖罚分明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过程,强化责任落实。

考核采取评分法,基准分为 100 分,加分项分值不超过 5 分。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及其细则中明确,设置科学合理,可操作、可评价、可区分,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可以说,《考核办法》从考核目的、对象、组织、原则、内容、步骤、等次确定、结果运用、考核纪律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是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以及实行奖惩的重要考量,也是从制度上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总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重大举措。

我的解读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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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九江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 2023-09-06 17:00


解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 谢佩祥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我是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近期,市政府办印发了《九江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下面我就《考核办法》的起草情况作简要解读。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条规定:“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2023年3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修订印发了《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国办发〔2023〕6号)。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依法开展,有章可循。7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修订印发了《江西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赣府厅发〔2023〕5号),文件要求各市级人民政府依法制定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基于这个背景,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参照《江西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按照九江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九江市食安办在充分调研、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牵头修订了《九江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二、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全文16条,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内容:

(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各县级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对各县级人民政府的考核内容共分6大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基础工作、食品安全年度重点工作、食品安全状况、即时性工作评价、加分项和减分项。

(三)考核程序。考核按照日常考核、年中督促、食品安全状况评价、县级自评、年终评审、综合评议和结果通报等7个程序进行。

(四)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得分排在前9名且无降级和否决情形的为A级,得分排在第9名以后且无降级和否决情形的为B级。

五)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各县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

三、有关说明

考核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九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食品安全办)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委托,会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简称相关成员单位)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客观公正、推动创新、注重实效、奖罚分明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过程,强化责任落实。

考核采取评分法,基准分为 100 分,加分项分值不超过 5 分。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及其细则中明确,设置科学合理,可操作、可评价、可区分,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可以说,《考核办法》从考核目的、对象、组织、原则、内容、步骤、等次确定、结果运用、考核纪律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是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以及实行奖惩的重要考量,也是从制度上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总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重大举措。

我的解读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