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市政府工作规则是市政府各部门及组成人员工作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市政府运行的基本指导原则,也是市政府高效运转的基本保障。2023年3月份,国务院印发了新版《国务院工作规则》,4月份省政府修订完善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为保持工作规则的规范性、协调性,市政府办公室对《九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原则
一是突出政治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工作要求,力求体现最新精神、最新要求。修改了第一章“总则”,结合上级精神进行了完善;新增了第二章“党的领导”,强调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二是保持延续性。对原来一些好的制度规定进行了保留。比如,市政府领导工作岗位AB角制度、会议制度、公文处理等,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证明,都是务实管用、行之有效的,这次继续沿用了这些制度,并结合当前形势任务的变化,进行了完善。
三是强化约束性。对市政府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程序要求、时限要求、纪律要求,推动市政府及各部门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
四是重视落实性。新增了第七章“工作落实”,对抓好政府各方面工作落实进行了重点阐述,明确提出“市政府要带头把抓落实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着力营造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让抓落实、重实干在政府系统成为常态、形成生态。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市政府工作规则》文字更加精炼、结构更加明晰、内容简洁明了。由原来的12章78条13000余字精简为10章57条10800字,新增了“党的领导”“工作落实”“自身建设”三个章节;合并了“组成人员”“政府职能”两个章节;删减了“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行政执行力”“推进政务公开”“廉政和作风建设”五个章节。“坚持依法行政”中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分表述,以及“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中关于决策程序的部分表述,均融进了“公文处理”章节;“提高行政执行力”的部分表述融进了“工作落实”章节;“推进政务公开”的表述在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均有体现,故予以删除;“廉政和作风建设”的部分表述分别融进了“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章节。
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3条。明确了《市政府工作规则》的制定依据、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提出市政府的工作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科学民主、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清正廉洁。
第二章,党的领导,共4条。明确提出市政府及各部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委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必须向市委请示报告。
第三章,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共5条。明确提出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按分工负责分管领域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根据统一安排,代表市政府进行外事活动。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明确了市政府主要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其中融入了政府工作的新理念、新要求,为各部门各单位谋划工作、履行职责提供了遵循。
第四章,监督制度,共5条。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机关监督、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监督、审计等部门监督,以及社会各界、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五章,会议制度,共12条。市政府实行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根据需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和市政府专题会议。
具体内容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对会议内容、审批程序、会风会纪、会后落实等提出了更加详细具体的要求,便于操作落实。如市长办公会议,明确提出了会议的4个主要任务:①讨论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落实过程中的具体事项;②研究处理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包括年度内市本级出资项目的调整、新增,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具体事项,预备费、预算外大额资金使用等;③研究需要统筹协调多个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多个工作部门的重要事项;④通报市政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和推进措施。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各召开2次。
会风会纪方面,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场,不得擅自扩散会议尚未决定或不能对外公开的内容,不得擅自录音或传播领导讲话录音。
参照省政府工作规则,还新增了市政府专题会议的相关内容。同时,对市政府领导同志代表市政府出席分管领域外的会议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安排建议,经秘书长报市长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公文处理,共8条。明确了市政府公文行文规则、处理程序、运转时限、签发程序、精简公文等要求,将之前行政决策程序方面的规定融入此章节,市政府各部门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公文,必须遵守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程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论证;涉及地方或部门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要求全市政府系统要切实提高公文办理的效率和质量,科学设置拟办、审签、转办、督办等环节,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加快流转速度,提升办理效能。
第七章,工作落实,共5条。结合我市抓督查、促落实的工作实际,提出“建立市长调研指示、市长批示和重要会议明确事项三本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式推进、销号式管理”,并对创新督查方式方法、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进行了明确。
第八章,工作纪律,共7条。要求市政府及各部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情况、重大事项向市委报告遵照有关规定执行;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请示报告的事项共10个方面:
①出台重大政策措施,作出重要工作部署,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②出台重大改革或创新举措,特别是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且无明文规定、需要先行先试,需经授权才能实施的情况;
③明确规定需要请示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文件等;
④重大突发事件;
⑤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但事关重大或者特殊敏感的事项,或者涉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
⑥向国家、省级部门申报的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各类重大专项经费的安排和使用;
⑦大宗国有资产处置;
⑧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调动和考录(招聘)、公开遴选(选调)计划;
⑨向省政府部门、省直单位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⑩按规定需要向市政府请示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章节还对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调查研究、出席会议活动等工作纪律方面提出了要求。市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原则上每次外出时间不超过3天。副市长、秘书长离浔,应事先向市长请假,并按有关规定报告或报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离浔,应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同意,报请市长批准,并按有关规定报备。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离开辖区外出,应报请市长同意,并按有关规定报备。
第九章,自身建设,共6条。提出市政府建立学习制度,每季度安排一次专题学习,学习主题由市长确定。着重强调了大兴调查研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廉洁从政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等内容。
第十章,附则,共2条。明确提出了《市政府工作规则》的适用范围和施行时间。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