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玉山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我是九江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玉山。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九江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明确了我市再生水利用管理有关工作,下面,我从四个方面为大家作个简要解读。
一、出台《办法》的背景和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决策部署,2022年6月,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市水利局草拟了《九江市城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并以市政府名义报省政府批准。2022年12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6部门批准九江作为全国78个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之一,九江也是全省唯一试点设区市。12月1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公布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结论的通知》,九江位列全国23个优秀试点城市第八名,这也是江西唯一一个获得优秀的城市。
推进再生水利用,强化再生水利用管理意义重大。一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思路,将“节水优先”摆在首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就必须要坚持节水优先方针,落实全面节约战略,持续推动水资源利用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二是落实全省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推进会的重要体现。在全省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推进会上,省水利厅领导指出九江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地级市参与试点工作,要率先出台再生水利用配置的顶层政策文件,为全省其他市县区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工作提供政策支持、总结经验做法。三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九江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2023年度工作要点》,市水利局负责牵头制定《九江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因此,出台该《办法》,既是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的重要任务,也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办法》起草的依据和过程
该《办法》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江西省节约用水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相关制度作了细化和创新。为制定该《办法》,市水利局多次同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单位会商,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初稿出来后,又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并通过网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对《办法》进行了完善,最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办法》主要内容说明
该《办法》共二十二条,分六部分。
第一部分,也就是第1条至第3条,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相关概念及遵循原则等内容。
第二部分,也就是第4条至第9条,明确了再生水利用的主管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对再生水利用工作的领导,建立再生水利用协调机制,加强再生水利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再生水的认识。
第三部分,也就是第10条至第14条,明确了再生水利用范围和再生水利用的设施要求。
第四部分,也就是第15条至第17条,明确了再生水的运营、利用设施的管护和再生水的有偿使用。
第五部分,也就是第18条至第21条,明确了再生水安全监督、运行管理有关要求。
第六部分(第22条)明确办法的实施日期。
四、解答市民朋友们比较关心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对于再生水使用收费有没有什么规定?
根据发改委《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规定:“建立使用者付费制度,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定价。”该《办法》第十五条明确, 再生水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使用再生水的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再生水水费。再生水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结合再生水水质、用途等情况,按照低于自来水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标准由再生水运营单位与使用单位自行确定。
第二个问题是: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对于再生水输配管网维护有什么具体规定?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窨井盖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保障设施安全运行。” 该《办法》第十八条明确,再生水输配管网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输配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检和定期养护维修工作,确保输配管网安全运行。再生水输配管网、供水机等设施外观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在供水机和景观环境出水口处标注“非饮用水”,必要时应当设置隔离设施。
我就解读到这里,感谢市民朋友们关心关注再生水利用管理工作,谢谢!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