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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解读:《九江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4-04-29 15:55 【字体:




解读人:市发改委能源科负责人 吕军


市民朋友们:

近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九江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试行)》),将持续培育壮大氢能企业,丰富示范应用场景,进一步推动我市氢能产业发展。下面由我对《政策措施(试行)》作一个简要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氢能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协氢能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九江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等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氢能企业招引和氢能示范应用,促进我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江西省氢能经济开放先行区”,由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九江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二、起草过程

基于我市氢能产业发展基础和发展现状,《政策措施(试行)》起草过程中,我们参考了武汉市、重庆市等地政策文件,并多次征集各部门、相关企业意见,提出加快氢能产业培育、支持氢能示范应用和氢能产学研合作等三个方面11条产业支持政策和4条政策实施要求。3月27日市政府召开氢能产业发展专题调度会讨论和征集意见,对《政策措施(试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试行)》主要内容分为支持氢能产业培育、支持氢能示范应用、支持开展产学研合作、政策实施等四个部分共15条。

第一部分为支持氢能产业培育。主要是对涉氢企业的落户、培育壮大和金融资金予以支持。如对氢能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2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50万元。

第二部分为支持氢能示范应用。聚焦氢燃料电池船舶、车辆示范应用和氢燃料电池车船运营等方面,丰富我市氢能应用场景。如对在我市运营的氢燃料电池船舶(参照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补贴政策)按功率给予奖励,单船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第三部分为支持氢能产学研合作。重点对产学研合作、企业技术创新、氢燃料电池及氢能船舶研发制造和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支持。如对氢燃料电池船舶、氢燃料电池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等列入国家、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目录的产品,按产品单价(货值)分档分别给予研制单位、应用单位最高200万元奖励。

第四部分为政策实施。明确了奖励资金的发放原则、政策适用企业范围、政策宣传、试行期限等事项。

以上是我对《九江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内容的简要解读,如有疑问,请致电0792-8556280,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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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解读:《九江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发布时间: 2024-04-29 15:55




解读人:市发改委能源科负责人 吕军


市民朋友们:

近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九江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试行)》),将持续培育壮大氢能企业,丰富示范应用场景,进一步推动我市氢能产业发展。下面由我对《政策措施(试行)》作一个简要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氢能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协氢能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九江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等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氢能企业招引和氢能示范应用,促进我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江西省氢能经济开放先行区”,由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九江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二、起草过程

基于我市氢能产业发展基础和发展现状,《政策措施(试行)》起草过程中,我们参考了武汉市、重庆市等地政策文件,并多次征集各部门、相关企业意见,提出加快氢能产业培育、支持氢能示范应用和氢能产学研合作等三个方面11条产业支持政策和4条政策实施要求。3月27日市政府召开氢能产业发展专题调度会讨论和征集意见,对《政策措施(试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试行)》主要内容分为支持氢能产业培育、支持氢能示范应用、支持开展产学研合作、政策实施等四个部分共15条。

第一部分为支持氢能产业培育。主要是对涉氢企业的落户、培育壮大和金融资金予以支持。如对氢能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2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50万元。

第二部分为支持氢能示范应用。聚焦氢燃料电池船舶、车辆示范应用和氢燃料电池车船运营等方面,丰富我市氢能应用场景。如对在我市运营的氢燃料电池船舶(参照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补贴政策)按功率给予奖励,单船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第三部分为支持氢能产学研合作。重点对产学研合作、企业技术创新、氢燃料电池及氢能船舶研发制造和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支持。如对氢燃料电池船舶、氢燃料电池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等列入国家、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目录的产品,按产品单价(货值)分档分别给予研制单位、应用单位最高200万元奖励。

第四部分为政策实施。明确了奖励资金的发放原则、政策适用企业范围、政策宣传、试行期限等事项。

以上是我对《九江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内容的简要解读,如有疑问,请致电0792-8556280,谢谢大家。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