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发改委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盛祥武
市民朋友们,大家好!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构建一小时低空通航经济圈,建设长江经济带“低空智城”,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九江市促进低空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面由我作简要解读。
一、支持范围
重点从完善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壮大低空制造产业、提升创新研发能力、拓展低空市场应用、促进低空人才集聚、强化金融保障、政策实施七个方面,对相应市场主体给予支持。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全文共计25条。
1.完善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共5条。包括突出规划引领、推进通用机场建设、推进各类起降点建设、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国有资本投入。例如,支持新建通用机场建设单位申请省级通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补助,通用机场每个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在九江市境内投资建设无人机、新型航空器起降点,按照实际建设固定资产投入的50%进行一次性支持,其中每个小型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个中型起降场、大型起降枢纽、eVTOL(载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起降场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以低空航空器研发制造为特色的低空经济产业园区,在园区规划、用地和能耗指标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支持政府平台公司与优势低空经济链上企业合作,共同参与本市低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2.壮大低空制造产业共3条。包括支持低空经济企业做大做强、支持航空器适航取证、降低低空经济企业试飞成本。例如,对新增纳入九江市统计核算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低空企业,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每年度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本市低空航空器整机研制生产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150万元、2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的本市低空核心零部件和关键材料研制生产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50万元、1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在九江境内定型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的航空器产品,且产品后续在九江境内生产交付的,对该型产品制造企业给予支持。其中,对生产eVTOL(载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飞行汽车、固定翼飞机等载人航空器企业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生产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企业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生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企业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提升创新研发能力共3条。包括支持低空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提升科创能力、支持企业参与低空标准制定。例如,对在九江市内新认定的低空经济领域的实验室/联合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低空领域各类平台,按上级对平台支持资金的40%给予配套支持,其中国家级低于20万元补齐20万元、省级低于10万元补齐10万元。对本市低空经济链上企业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5万元支持,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支持。本市低空经济链上企业参与技术标准制(修)定,国际技术标准制(修)定支持最高50万元;国家技术标准制(修)定支持最高30万元;行业技术标准制(修)定支持最高20万元。
4.拓展低空市场应用共6条。包括支持开通低空航线、支持打造低空“天眼”、培育低空新兴业态、支持做强低空文旅、支持举办各类低空经济展会、鼓励开展飞行培训。例如,对本市新开通短途通用航空载客固定航线,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在本市境内正式投入运营的首条eVTOL(载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商业载人航线运营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本市的低空载人飞行体验项目,按航次给予项目运营企业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5.促进低空人才集聚共1条。包括汇聚低空人才。对低空经济领域高级管理、创新创业等人才,按照《关于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举措(修订)》(九发〔2024〕5号)文件给予支持。
6.强化金融保障共3条。包括设立产业基金、创新金融产品、畅通融资渠道。例如,推动在九江市工业产业引导基金下,设立规模50亿元的低空经济产业引导子基金,为落户的低空经济链上企业提供资本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面向低空经济链上企业和低空经济产投企业的纯信用、低成本信贷、中长期技术研发、技术改造等贷款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物流、载人、城市管理等低空商业应用险种,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和商业场景契合度,建立风险覆盖广泛的低空经济保险服务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链上企业申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鼓励其对接境内外资本市场。
7.政策实施共4条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主营业务为通用航空、无人驾驶航空器研发制造、低空飞行、运营及保障等低空经济链上企业。市级财政在政策有效期内,建立总额1亿元的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保障本措施执行。
以上解读,如有疑问,请致电0792-8211512,谢谢大家!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