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市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柳仁勇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我是九江市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柳仁勇。近日,市政府印发了《赋予濂溪区市级审批事项清单》,向濂溪区赋予一批市级审批权限。下面由我来进行政策解读。
一、工作背景
(一)市政府办公室2024年8月印发了《关于支持中国-新加坡(江西)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九府办发〔2024〕23号),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向濂溪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下放审批权限。
(二)《江西省行政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赣府发〔2021〕21号)第十条规定,仅需调整部分设区市行政权力清单的,报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调整。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组织推进行政权力下放工作。
(三)2022年以来,我市开展了精准赋权改革,确立了按需、动态、多样的赋权工作原则,在向国家级开发区赋权和各县市区赋权工作中,摒弃了自上而下的赋权方式,由基层地方根据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实际承接能力,提出赋权需求清单,市行政审批局再牵头开展征求意见建议及审核程序,最后报请市政府决定。
二、主要程序及内容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向濂溪区下放审批权限的工作要求,市行政审批局积极做好行政权力下放的各项牵头工作:
(一)征求濂溪区意见建议。2024年8月19日,就市级审批事项需求向濂溪区征求意见。根据濂溪区反馈的赋权需求,汇总形成了赋予濂溪区市级审批事项清单(27项),涉及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8个部门。
(二)征求部门意见建议。2024年10月15日,向市发改委等8个部门征求意见建议,收到意见建议共17条,根据意见建议进行了完善,形成了赋予濂溪区市级审批事项清单,涉及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4个部门,共17项。
(三)有关部门审核。就赋予濂溪区市级审批事项清单(17项),2024年10月30日函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2024年11月11日函请市委编办进行权责职能匹配审查,截至2024年11月14日,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审核后无不同意见。
(四)部门研讨。2024年12月2日,市行政审批局组织召开了向濂溪区赋予市级审批权限推进会,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人和濂溪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对赋予濂溪区市级审批事项清单(17项)进行了座谈讨论,进一步明确了事项承接主体和赋权适用范围。
本次赋予濂溪区市级审批事项共17项,具体为:市自然资源局7项,即:“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测绘项目备案”“闲置土地处置”“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核报原批准用地的或者有批准权的政府)”。
市住建局4项,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市市场监管局2项,即:“企业登记注册”“涉及市场主体相关事项备案”。
市城市管理局4项,即:“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后续赋权事项如需调整,由濂溪区政府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和承接能力向市政府报告,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三、下一步工作
本次赋权事项适用范围为濂溪区中国-新加坡(江西)产业园、濂溪产业园、鄱阳湖生态科技城。自清单印发之日起,设置3个月的过渡期,在此期间濂溪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对接,市直有关部门继续受理办理,过渡期后市直有关部门不再办理。根据濂溪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承接能力,由濂溪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按规定程序对本赋权清单进行调整。
以上是我对《赋予濂溪区市级审批事项清单》内容的简要解读,如有疑问,请致电0792—8983480,谢谢大家!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