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学生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基字[2007]34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新学期开展中小学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07]29号)、《关于转发(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07]32号)以及市委《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和党的十七大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九维稳组字[2007]2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坚决消除中小学安全隐患,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秋季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新的学年已经开学了,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组织教育、公安、卫生、交通、文化、消防等部门对学校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重点:一是校舍安全。主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厕所、围墙和校内各类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二是交通安全。对学校是否存在使用农用车、报废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和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的情况进行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和租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及驾驶员、行驶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必须见车见人,不留死角,并登记造册,逐步建立学生上下学乘车动态监管机制和幼儿及低年级学生校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保障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的安全;三是饮食卫生安全。对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毒各环节管理情况,学校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管理以及水质检测情况,学校食品、供水等从业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情况,传染病防控描施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消除学校饮食饮水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的身体和生命安全;四是消防安全。对学校消防器材和设施数量、质量以及维护情况,学生教师宿舍疏散通道和用电用气情况等隐患环节进行检查。同时,还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环节隐患进行排查,尤其是学生上下学管理、学校门卫、宿舍值班、巡逻等内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进行重点检查,坚决防止犯罪分子侵入校园危害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9月下旬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要把安全教育作为幼儿园、中小学课程的重要内容,按照教育部下发的《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指导纲要》,加强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以提高中小学生、幼儿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增强教师和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掌握基本的遇到危险时自护、自救、逃生和报警的方法。要通过形式多样的途径和方式,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自觉远离危险地区,注意餐饮卫生,自觉抵制“三无”食品。
三、认真清理、整顿不合格的办学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谁审批,谁负责”,严格审批标准,依法履行对管辖范围内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责任。凡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合格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要实行教育行政部门的归口管理。对不符合办学条件、没有审批手续、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该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取缔,并妥善解决好学生、幼儿的就学、入园问题。
四、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机制,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格实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教育局长、校长具体抓的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体系。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安全 通知
(内部明电)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