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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2-01-24 09:52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切实加强全省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2163号)要求,结合九江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依据全省2021年至2025年目标任务,逐项对照梳理,明确我市各年度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坚持以目标为导向,以任务为抓手,切实加强全市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

(一)2021年度目标任务。

1.10月底前完成7座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主体工程,12月底前基本完工。

2.完成2021年度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一般债实施的18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建设。

3.完成小型水库攻坚行动70%以上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成100%工程实体建设遗留问题处理。

4.完成2021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的63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任务。

5.全面完善大中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完成107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73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任务。

6.推广小型水库专业化社会化管护模式,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明确管护责任,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完成率70%以上。

(二)2022年度目标任务。

1.完成已鉴定的2座中型、2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2.完成2021年度18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竣工验收。

3.3月底前完成小型水库攻坚行动全部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4.完成年度计划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任务。

5.全面推行小型水库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社会化管护模式。

(三)2023年度目标任务。

1.完成已鉴定的1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2.全面完成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四)2024年度目标任务。

1.完成2座中型、4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竣工验收。

2.健全完善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机制,保持正常运行,信息化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五)2025年度目标任务。

1.对“十四五”期间按期开展安全鉴定后新增的病险水库,及时实施除险加固。按轻重缓急,优先对病险程度较高、防洪任务较重的水库实施除险加固。

2.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全面落实,水库标准化管理持续实施,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常态化机制全面建立。

二、加快实施水库除险加固

(一)做好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落实水库大坝定期安全鉴定制度,制定年度安全鉴定工作计划,及时组织已到期限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做到当年到期、当年完成鉴定。认真开展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意见审定,摸清安全隐患,找准病险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治理措施,保证安全鉴定工作深度。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做好小型水库安全鉴定成果核查工作,提高安全鉴定成果质量。(各大坝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按照分年度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十四五”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基本建设程序,加快前期工作,加强勘察设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监管,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工程安全和资金安全。及时组织已完工项目竣工验收,做到完工一座、验收一座,确保尽快投入运行、发挥效益。(各大坝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合理妥善实施水库降等报废。建立水库退出机制,对功能萎缩、规模减小、除险加固技术不可行或经济不合理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降等或报废,并同步解决好生态保护和修复等相关问题。水库降等或报废要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按权限审批,无防洪任务、影响范围较小的小(2)型水库,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批成果及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小(1)型水库和坝高15米以上或下游涉及防洪、重要基础设施的小(2)型水库,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各大坝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切实加强水库运行管护

(一)严格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制度。全面梳理辖区范围内已建水库大坝注册登记情况,未注册登记的抓紧补充申报,新建水库及时申报注册登记。已建成水库大坝未申报注册登记的,严格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运行安全。(各大坝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措施。全面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小型水库按照规定落实行政、主管、管理、技术、巡查等安全管理“五个责任人”,小(1)型水库行政责任人须由县级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小(2)型水库行政责任人由乡镇以上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及时更新完善水库特征水位、库容曲线等信息,逐库修订完善调度规程和安全管理预案,配备必要的管理设施和防汛物资,强化预报、预警、预案、预演等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对鉴定为三类坝且未除险加固的水库,逐库制定控制运用方案,必要时空库运行。(各大坝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水库标准化管理常态化。围绕“工程运行安全、效益充分发挥、环境整洁美观”的目标,按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六步法”要求,常态化推进水库标准化管理。进一步落实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做好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安全监测、调度运用等工作。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推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社会化管护模式。全面完成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积极创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市水利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水库智慧信息管理能力。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程序,规范实施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项目,并做好运行维护工作,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等信息收集,及时上传全国水库运行管理系统和江西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动态管理。完善九江市“智慧水利”平台建设,结合实际推广应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促进系统融合、信息共享,为水库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撑。(市水利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完善责任体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辖区范围内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负总责,要将其纳入“十四五”规划及河湖长制考核,明确具体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推进工作落实;要衔接国家深化改革的政策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建立适应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长效机制。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小型水库运行管护属地责任,不断提高管护能力和水平。(市水利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地方资金投入责任。按照水利财政事权,各县(市、区)要切实落实支出责任,保障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资金需求。鼓励各地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债券资金,用于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安全鉴定、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等。对财力较弱的县(市、区),市级财政适当给予补助支持。健全市场化机制,带动地方和民间投资,扩大有效投资。在确保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明晰水利工程产权的前提下,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小型水库经营,用经营收益承担部分管护费用,盘活水库资产,拓宽筹资渠道。(市水利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部门监督指导责任。各县(市、区)水利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水库除险加固、运行管护和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能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与水利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所管辖水库大坝的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问责机制,完善监督保障措施。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发挥审计和稽察等部门作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持续开展水库专项检查、暗访督查、质量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督促有关地方依法依规及时整改,对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市水利局牵头负责)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实化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落地见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水利局要加强跟踪督导,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附件:“十四五”期间全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清单




2022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十四五”期间全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清单


一、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2座)

序号

县(市、区)

乡(村)

水库名称

水库类型

总库容(万m3

完成时限

1

柴桑区

马回岭镇马头村

马头水库

中型

1566

2022年底

2

瑞昌市

范镇镇高泉村

高泉水库

中型

1022

2022年底


二、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7座)

序号

县(市、区)

乡(村)

水库名称

水库类型

总库容(万m3

完成时限

1

都昌县

西源乡东湖村

辉煌水库

小(2)型

13

202110月底

2

湖口县

武山镇武山村

龙潭涧水库

小(1)型

300

202110月底

3

湖口县

武山镇五星村

姚王庙水库

小(2)型

27.2

202110月底

4

湖口县

大垅乡花尖村

跃进水库

小(2)型

18

202110月底

5

永修县

滩溪镇安城村

安城水库

小(1)型

294.3

202110月底

6

武宁县

泉口镇楼下村

红旗水库

小(1)型

665

202110月底

7

武宁县

石渡乡官田村

王连坑水库

小(1)型

360.04

202110月底


三、2021年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一般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18座)

序号

县(市、区)

乡(村)

水库名称

水库类型

总库容

(万m3

资金类型

完成时限

1

都昌县

左里镇源村

来垅水库

小(1)型

121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2

都昌县

春桥乡堰上村

高山水库

小(2)型

31.9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3

都昌县

蔡岭镇田民村

龙涧水库

小(2)型

21.5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4

湖口县

张青乡泉水村

亭子涧水库

小(1)型

108.4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5

共青城市

甘露镇前山村

莲子塘水库

小(2)型

12.8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6

永修县

白槎镇栗山村

岷山垅水库

小(2)型

20.4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7

永修县

立新乡竹

刘家垅水库

小(2)型

48.6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8

永修县

立新乡桃竹村

桃竹水库

小(2)型

26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9

永修县

梅棠镇大塘村

桐水库

小(1)型

630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10

永修县

云山集团果林公司黄韶农场

黄韶水库

小(2)型

95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11

永修县

云山集团林业公司

燕山水库

小(1)型

284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12

永修县

虬津镇红桥村

莲蓬塘水库

小(2)型

49.7

地方一般债项目

2021年底

13

瑞昌市

肇陈镇华坊村

水锻一库

小(2)型

72.62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14

瑞昌市

花园乡茅竹村

红旗水库

小(1)型

366.6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序号

县(市、区)

乡(村)

水库名称

水库类型

总库容

(万m3

资金类型

完成时限

15

瑞昌市

黄金乡大林村

上影井水库

小(2)型

16.8

地方一般债项目

2021年底

16

瑞昌市

横港镇远景村

何子山水库

小(2)型

20.37

地方一般债项目

2021年底

17

瑞昌市

横港镇清湓村

莲塘水库

小(2)型

33.39

地方一般债项目

2021年底

18

武宁县

罗坪镇洞坪村

洞坪水库

小(2)型

11.28

地方一般债项目

2021年底


四、2022-2023年度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45座)

序号

县(市、区)

乡(村)

水库名称

水库类型

总库容(万m3

完成时限

1

都昌县

大沙镇三里村

罗家山水库

(2)

22.8

2022年底

2

都昌县

大沙镇召卜山村

红卫水库

(2)

33.8

2022年底

3

都昌县

狮山乡狮山村

狮山水库

(2)

86.6

2022年底

4

都昌县

北山乡芙蓉村

王寺涧水库

(2)

11

2022年底

5

柴桑区

涌泉乡铁炉村

戴山水库

(1)

454.4

2022年底

6

柴桑区

沙河开发区毛桥村

道士洼水库

(2)

10.03

2022年底

7

柴桑区

马回岭镇红桥村

大垅水库

(2)

25.14

2022年底

8

柴桑区

马回岭镇蛟田村

大屋山水库

(2)

17.85

2022年底

9

柴桑区

涌泉乡枫树村

万垅水库

(2)

12.46

2022年底

序号

县(市、区)

乡(村)

水库名称

水库类型

总库容(万m3

完成时限

10

柴桑区

马回岭镇红桥村

李家山水库

(2)

17.86

2022年底

11

永修县

白槎镇塘上村

赤前湖水库

(2)

13.7

2022年底

12

永修县

滩溪镇沙垅村

大蛇垅水库

(2)

17.69

2022年底

13

永修县

三溪桥镇杨垅村

石源水库

(2)

22.8

2022年底

14

瑞昌市

高丰乡小源村

小壤水库

(2)

11.59

2022年底

15

瑞昌市

南义镇新福村

跃进水库

(2)

60.13

2022年底

16

瑞昌市

高丰镇长垅村

长垅水库

(2)

61.1

2022年底

17

瑞昌市

南义镇乐园村

莲塘水库

(2)

18.05

2022年底

18

武宁县

东林乡桥头村

双港水库

(1)

187

2022年底

19

武宁县

鲁溪镇大桥村

张坝垅水库

(2)

39.5

2022年底

20

武宁县

泉口镇五泉村

石灰坑水库

(2)

33.62

2022年底

21

武宁县

宋溪镇南皋村

南皋水库

(2)

35.96

2022年底

22

武宁县

泉口镇田塘村

徐芳水库

(2)

15.7

2022年底

23

武宁县

鲁溪镇大桥村

鲁溪洞水库

(2)

11

2022年底

24

武宁县

罗溪乡阳芳村

阳芳水库

(2)

70.16

2022年底

25

修水县

黄沙镇彭桥林场

彭桥电站水库

(1)

184.8

2022年底

序号

县(市、区)

乡(村)

水库名称

水库类型

总库容(万m3

完成时限

26

修水县

溪口镇车头村

雷公岩电站水库

(2)

72.5

2022年底

27

市本级(庐山西海)

巾口乡三山村

山峡水库

(2)

33.59

2023年底

28

市本级(庐山西海)

巾口乡三山村

双群水库

(2)

75.81

2023年底

29

都昌县

北山乡北山村

北山水库

(2)

10.3

2023年底

30

彭泽县

东升镇松林村

利冲水库

(1)

206.89

2023年底

31

彭泽县

马当镇丽山村

风波水库

(2)

35

2023年底

32

彭泽县

马当镇和团村

正冲水库

(2)

34.7

2023年底

33

柴桑区

新合镇利民村

螺山水库

(1)

556.7

2023年底

34

德安县

宝塔乡东山村

东山水库

(1)

377.2

2023年底

35

德安县

丰林镇紫荆村

山塘水库

(2)

10

2023年底

36

德安县

林泉乡清塘村

范家洼水库

(2)

10.6

2023年底

37

德安县

丰林镇上湖村

季叉洼水库

(2)

10.8

2023年底

38

德安县

林泉乡小溪山村

邓家垅水库

(2)

15.5

2023年底

39

德安县

宝塔乡八一村

石子岭水库

(2)

12

2023年底

40

德安县

高塘乡顾田村

黄家山水库

(2)

24.71

2023年底

41

德安县

爱民乡西泉村

西泉水库

(2)

27.69

2023年底

序号

县(市、区)

乡(村)

水库名称

水库类型

总库容(万m3

完成时限

42

瑞昌市

横港镇初升

中正二水库

(2)

22.7

2023年底

43

瑞昌市

洪一乡麦良村

西家垅水库

(2)

11.96

2023年底

44

瑞昌市

范镇李坂村

茅山水库

(2)

25.93

2023年底

45

瑞昌市

范镇中源村

横冲水库

(2)

16.2

2023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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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1-24 09:5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切实加强全省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2163号)要求,结合九江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依据全省2021年至2025年目标任务,逐项对照梳理,明确我市各年度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坚持以目标为导向,以任务为抓手,切实加强全市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

(一)2021年度目标任务。

1.10月底前完成7座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主体工程,12月底前基本完工。

2.完成2021年度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一般债实施的18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建设。

3.完成小型水库攻坚行动70%以上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成100%工程实体建设遗留问题处理。

4.完成2021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的63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任务。

5.全面完善大中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完成107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73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任务。

6.推广小型水库专业化社会化管护模式,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明确管护责任,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完成率70%以上。

(二)2022年度目标任务。

1.完成已鉴定的2座中型、2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2.完成2021年度18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竣工验收。

3.3月底前完成小型水库攻坚行动全部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4.完成年度计划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任务。

5.全面推行小型水库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社会化管护模式。

(三)2023年度目标任务。

1.完成已鉴定的1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2.全面完成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四)2024年度目标任务。

1.完成2座中型、4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竣工验收。

2.健全完善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机制,保持正常运行,信息化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五)2025年度目标任务。

1.对“十四五”期间按期开展安全鉴定后新增的病险水库,及时实施除险加固。按轻重缓急,优先对病险程度较高、防洪任务较重的水库实施除险加固。

2.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全面落实,水库标准化管理持续实施,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常态化机制全面建立。

二、加快实施水库除险加固

(一)做好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落实水库大坝定期安全鉴定制度,制定年度安全鉴定工作计划,及时组织已到期限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做到当年到期、当年完成鉴定。认真开展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意见审定,摸清安全隐患,找准病险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治理措施,保证安全鉴定工作深度。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做好小型水库安全鉴定成果核查工作,提高安全鉴定成果质量。(各大坝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按照分年度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十四五”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基本建设程序,加快前期工作,加强勘察设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监管,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工程安全和资金安全。及时组织已完工项目竣工验收,做到完工一座、验收一座,确保尽快投入运行、发挥效益。(各大坝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合理妥善实施水库降等报废。建立水库退出机制,对功能萎缩、规模减小、除险加固技术不可行或经济不合理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降等或报废,并同步解决好生态保护和修复等相关问题。水库降等或报废要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按权限审批,无防洪任务、影响范围较小的小(2)型水库,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批成果及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小(1)型水库和坝高15米以上或下游涉及防洪、重要基础设施的小(2)型水库,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各大坝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切实加强水库运行管护

(一)严格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制度。全面梳理辖区范围内已建水库大坝注册登记情况,未注册登记的抓紧补充申报,新建水库及时申报注册登记。已建成水库大坝未申报注册登记的,严格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运行安全。(各大坝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措施。全面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小型水库按照规定落实行政、主管、管理、技术、巡查等安全管理“五个责任人”,小(1)型水库行政责任人须由县级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小(2)型水库行政责任人由乡镇以上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及时更新完善水库特征水位、库容曲线等信息,逐库修订完善调度规程和安全管理预案,配备必要的管理设施和防汛物资,强化预报、预警、预案、预演等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对鉴定为三类坝且未除险加固的水库,逐库制定控制运用方案,必要时空库运行。(各大坝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水库标准化管理常态化。围绕“工程运行安全、效益充分发挥、环境整洁美观”的目标,按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六步法”要求,常态化推进水库标准化管理。进一步落实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做好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安全监测、调度运用等工作。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推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社会化管护模式。全面完成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积极创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市水利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水库智慧信息管理能力。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程序,规范实施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项目,并做好运行维护工作,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等信息收集,及时上传全国水库运行管理系统和江西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动态管理。完善九江市“智慧水利”平台建设,结合实际推广应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促进系统融合、信息共享,为水库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撑。(市水利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完善责任体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辖区范围内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负总责,要将其纳入“十四五”规划及河湖长制考核,明确具体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推进工作落实;要衔接国家深化改革的政策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建立适应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长效机制。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小型水库运行管护属地责任,不断提高管护能力和水平。(市水利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地方资金投入责任。按照水利财政事权,各县(市、区)要切实落实支出责任,保障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资金需求。鼓励各地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债券资金,用于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安全鉴定、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等。对财力较弱的县(市、区),市级财政适当给予补助支持。健全市场化机制,带动地方和民间投资,扩大有效投资。在确保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明晰水利工程产权的前提下,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小型水库经营,用经营收益承担部分管护费用,盘活水库资产,拓宽筹资渠道。(市水利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部门监督指导责任。各县(市、区)水利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水库除险加固、运行管护和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能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与水利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所管辖水库大坝的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问责机制,完善监督保障措施。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发挥审计和稽察等部门作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持续开展水库专项检查、暗访督查、质量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督促有关地方依法依规及时整改,对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市水利局牵头负责)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实化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落地见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水利局要加强跟踪督导,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附件:“十四五”期间全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清单




2022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十四五”期间全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清单


一、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2座)

序号

县(市、区)

乡(村)

水库名称

水库类型

总库容(万m3

完成时限

1

柴桑区

马回岭镇马头村

马头水库

中型

1566

2022年底

2

瑞昌市

范镇镇高泉村

高泉水库

中型

1022

2022年底


二、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7座)

序号

县(市、区)

乡(村)

水库名称

水库类型

总库容(万m3

完成时限

1

都昌县

西源乡东湖村

辉煌水库

小(2)型

13

202110月底

2

湖口县

武山镇武山村

龙潭涧水库

小(1)型

300

202110月底

3

湖口县

武山镇五星村

姚王庙水库

小(2)型

27.2

202110月底

4

湖口县

大垅乡花尖村

跃进水库

小(2)型

18

202110月底

5

永修县

滩溪镇安城村

安城水库

小(1)型

294.3

202110月底

6

武宁县

泉口镇楼下村

红旗水库

小(1)型

665

202110月底

7

武宁县

石渡乡官田村

王连坑水库

小(1)型

360.04

202110月底


三、2021年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一般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18座)

序号

县(市、区)

乡(村)

水库名称

水库类型

总库容

(万m3

资金类型

完成时限

1

都昌县

左里镇源村

来垅水库

小(1)型

121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2

都昌县

春桥乡堰上村

高山水库

小(2)型

31.9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3

都昌县

蔡岭镇田民村

龙涧水库

小(2)型

21.5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4

湖口县

张青乡泉水村

亭子涧水库

小(1)型

108.4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5

共青城市

甘露镇前山村

莲子塘水库

小(2)型

12.8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6

永修县

白槎镇栗山村

岷山垅水库

小(2)型

20.4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7

永修县

立新乡竹

刘家垅水库

小(2)型

48.6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8

永修县

立新乡桃竹村

桃竹水库

小(2)型

26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9

永修县

梅棠镇大塘村

桐水库

小(1)型

630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10

永修县

云山集团果林公司黄韶农场

黄韶水库

小(2)型

95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11

永修县

云山集团林业公司

燕山水库

小(1)型

284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12

永修县

虬津镇红桥村

莲蓬塘水库

小(2)型

49.7

地方一般债项目

2021年底

13

瑞昌市

肇陈镇华坊村

水锻一库

小(2)型

72.62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14

瑞昌市

花园乡茅竹村

红旗水库

小(1)型

366.6

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2021年底

序号

县(市、区)

乡(村)

水库名称

水库类型

总库容

(万m3

资金类型

完成时限

15

瑞昌市

黄金乡大林村

上影井水库

小(2)型

16.8

地方一般债项目

2021年底

16

瑞昌市

横港镇远景村

何子山水库

小(2)型

20.37

地方一般债项目

2021年底

17

瑞昌市

横港镇清湓村

莲塘水库

小(2)型

33.39

地方一般债项目

2021年底

18

武宁县

罗坪镇洞坪村

洞坪水库

小(2)型

11.28

地方一般债项目

2021年底


四、2022-2023年度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45座)

序号

县(市、区)

乡(村)

水库名称

水库类型

总库容(万m3

完成时限

1

都昌县

大沙镇三里村

罗家山水库

(2)

22.8

2022年底

2

都昌县

大沙镇召卜山村

红卫水库

(2)

33.8

2022年底

3

都昌县

狮山乡狮山村

狮山水库

(2)

86.6

2022年底

4

都昌县

北山乡芙蓉村

王寺涧水库

(2)

11

2022年底

5

柴桑区

涌泉乡铁炉村

戴山水库

(1)

454.4

2022年底

6

柴桑区

沙河开发区毛桥村

道士洼水库

(2)

10.03

2022年底

7

柴桑区

马回岭镇红桥村

大垅水库

(2)

25.14

2022年底

8

柴桑区

马回岭镇蛟田村

大屋山水库

(2)

17.85

2022年底

9

柴桑区

涌泉乡枫树村

万垅水库

(2)

12.46

2022年底

序号

县(市、区)

乡(村)

水库名称

水库类型

总库容(万m3

完成时限

10

柴桑区

马回岭镇红桥村

李家山水库

(2)

17.86

2022年底

11

永修县

白槎镇塘上村

赤前湖水库

(2)

13.7

2022年底

12

永修县

滩溪镇沙垅村

大蛇垅水库

(2)

17.69

2022年底

13

永修县

三溪桥镇杨垅村

石源水库

(2)

22.8

2022年底

14

瑞昌市

高丰乡小源村

小壤水库

(2)

11.59

2022年底

15

瑞昌市

南义镇新福村

跃进水库

(2)

60.13

2022年底

16

瑞昌市

高丰镇长垅村

长垅水库

(2)

61.1

2022年底

17

瑞昌市

南义镇乐园村

莲塘水库

(2)

18.05

2022年底

18

武宁县

东林乡桥头村

双港水库

(1)

187

2022年底

19

武宁县

鲁溪镇大桥村

张坝垅水库

(2)

39.5

2022年底

20

武宁县

泉口镇五泉村

石灰坑水库

(2)

33.62

2022年底

21

武宁县

宋溪镇南皋村

南皋水库

(2)

35.96

2022年底

22

武宁县

泉口镇田塘村

徐芳水库

(2)

15.7

2022年底

23

武宁县

鲁溪镇大桥村

鲁溪洞水库

(2)

11

2022年底

24

武宁县

罗溪乡阳芳村

阳芳水库

(2)

70.16

2022年底

25

修水县

黄沙镇彭桥林场

彭桥电站水库

(1)

184.8

2022年底

序号

县(市、区)

乡(村)

水库名称

水库类型

总库容(万m3

完成时限

26

修水县

溪口镇车头村

雷公岩电站水库

(2)

72.5

2022年底

27

市本级(庐山西海)

巾口乡三山村

山峡水库

(2)

33.59

2023年底

28

市本级(庐山西海)

巾口乡三山村

双群水库

(2)

75.81

2023年底

29

都昌县

北山乡北山村

北山水库

(2)

10.3

2023年底

30

彭泽县

东升镇松林村

利冲水库

(1)

206.89

2023年底

31

彭泽县

马当镇丽山村

风波水库

(2)

35

2023年底

32

彭泽县

马当镇和团村

正冲水库

(2)

34.7

2023年底

33

柴桑区

新合镇利民村

螺山水库

(1)

556.7

2023年底

34

德安县

宝塔乡东山村

东山水库

(1)

377.2

2023年底

35

德安县

丰林镇紫荆村

山塘水库

(2)

10

2023年底

36

德安县

林泉乡清塘村

范家洼水库

(2)

10.6

2023年底

37

德安县

丰林镇上湖村

季叉洼水库

(2)

10.8

2023年底

38

德安县

林泉乡小溪山村

邓家垅水库

(2)

15.5

2023年底

39

德安县

宝塔乡八一村

石子岭水库

(2)

12

2023年底

40

德安县

高塘乡顾田村

黄家山水库

(2)

24.71

2023年底

41

德安县

爱民乡西泉村

西泉水库

(2)

27.69

2023年底

序号

县(市、区)

乡(村)

水库名称

水库类型

总库容(万m3

完成时限

42

瑞昌市

横港镇初升

中正二水库

(2)

22.7

2023年底

43

瑞昌市

洪一乡麦良村

西家垅水库

(2)

11.96

2023年底

44

瑞昌市

范镇李坂村

茅山水库

(2)

25.93

2023年底

45

瑞昌市

范镇中源村

横冲水库

(2)

16.2

2023年底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