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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鄱阳湖九江市可采区过剩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3-12-27 14:14 【字体: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鄱阳湖九江市可采区过剩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2月27

此件主动公开


鄱阳湖九江市可采区过剩

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鄱阳湖九江市可采区采砂船舶(机具)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切实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处理过剩采砂船舶的指导意见》(赣水政法字〔2012〕82号)和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处置过剩采砂船舶奖励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农〔2012〕1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鄱阳湖九江市可采区过剩采砂船舶(机具以下简称鄱阳湖过剩采砂船)切割淘汰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的工作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国企担当、船主自愿、适当补助”的基本原则。在保障采砂船主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对鄱阳湖九江市可采区符合切割淘汰条件、自愿申请切割的过剩采砂船舶(机具)予以适当补助。

二、工作目标

依据省水利厅《关于处理过剩采砂船舶的指导意见》(赣水政法字〔2012〕82号)和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处置过剩采砂船舶奖励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农〔2012〕126号)文件精神,逐步清理过剩采砂船舶(机具)。从源头上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我市鄱阳湖可采区船龄满18周年的采砂船舶(机具)到期有序退出,确保我市涉砂领域秩序平安稳定。

三、组织领导

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及工作需要并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九江市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及工作职责进行调整,具体负责此次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调整后的九江市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切割工程组、监督检查组、验收及资金拨付组、维护稳定组。

四、范围和对象

凡取得省水利厅核发的“采砂船舶(机具)登记证”,经市采砂管理局(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鄱集团)登记在册,按规定集中停靠,在鄱阳湖九江市可采区承揽过采砂作业劳务,且没有非法采砂、干扰社会安全稳定等不良记录的采砂船舶(机具)纳入此次切割范围。此次切割以船主自愿申请为基本前提,重点切割船龄已满18年或将近满18年的采砂船舶(机具)。

五、补助原则及标准

(一)补助原则。

1.统一时间。相关鄱阳湖过剩采砂船必须在本方案下发之日一个月内完成切割登记;

2.统一标准。补助标准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变;

3.主动从优。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鄱阳湖九江水域实行了集中停靠,积极提出申请、申报相关基础性资料、配合切割淘汰工作的,补助从优。

(二)补助标准。

对持合法有效船舶证书(船舶检验证、所有权证、国籍证)的,给予不高于评估价值(本方案所有“评估价值”均指船舶现值)30%的补助,每缺少一个证书在此基础上减少1%。

六、资金来源和切割要求

1.此次鄱阳湖过剩采砂船切割淘汰的补助资金、切割及评估费用等由赣鄱集团承担,具体拨付工作由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和流程予以办理。

2.鄱阳湖过剩采砂船的价值评估、切割工作,由领导小组依法依规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切割公司统一实施。

3.切割后废铁大小不超过1米×0.8米,切割后的废铁和机电设备由相关船主自行处置。

七、具体实施

鄱阳湖过剩采砂船切割淘汰按照“自愿申报、逐级审查、机构评估、统一切割、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的程序实施,切割一艘、验收一艘。切割淘汰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2023年12月-2024年6月30日,具体按以下步骤实施:

1.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鄱阳湖过剩采砂船切割补助具体政策和管理要求,做好摸底登记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不愿切割船主的思想工作,引导其合理表达诉求。

2.受理申请。鄱阳湖过剩采砂船主向领导小组提出自愿切割申请。

3.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提出切割申请的鄱阳湖过剩采砂船进行资格审查。

4.评估鉴定。领导小组按程序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鄱阳湖过剩采砂船进行鉴定、评估。采砂船主对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书面申请复核。

5.评估公示。公示切割鄱阳湖过剩采砂船登记鉴定、评估结果(公示时间为7天)。

6.实施切割。与切割企业签订含安全责任书在内的协议,组织实施具体切割工作。

7.核查验收。对切割的鄱阳湖过剩采砂船进行核查验收、资料核验。

8.拨付资金。根据切割进展情况按比例拨付补助资金。

9.资料归档。对通过切割验收的鄱阳湖过剩采砂船进行归档,每船一档。

八、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鄱阳湖过剩采砂船切割淘汰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逐级审核把关,保障切割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要吃透相关政策,采取多种措施,要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活动,做深入细致的群众思想工作,取得采砂船主的充分理解、支持,营造良好氛围,增强社会效益。

三是切实防范风险。切割遵循“碎片化”原则,以1米×0.8米为标准对鄱阳湖过剩采砂船实施整体切割,采砂作业的各类动力设备、机器必须切割到位。要把切割工作和维稳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制定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落实维稳、安全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切实防范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

四是严肃责任追究。要强化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狠抓工作落实,对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虚报冒领、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采砂船主的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九江市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分组安排


附件

九江市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分组安排

为落实责任,明确分工,保障鄱阳湖九江市可采区过剩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及工作需要并征求了各相关部门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九江市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及其分组安排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长:鲍成庚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熊晋喜   市政府副市长

员:孙勇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砂管局局长

汪秋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信访局副局长

黎咏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曹素芳   市审计局副局长    

     水利局三级调研员

刘达生   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副局长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副总编辑)

吕卫平   市砂管局副局长

  市砂管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邹平友   市砂管局二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孙勇军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切割工程组、监督检查组、验收及资金拨付组、维护稳定组,具体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鄱阳湖过剩采砂船切割工作的协调调度、宣传引导、情况汇总,受理采砂船主的切割申请并做好资格审查等工作。

  长:张浔

  员:、沈建俭、黄嘉蓓

   二、切割工程组。主要负责切割协议的签订和切割的具体实施等工作。

      长:邹平友     

      员:韩文忠、陈佩、徐姝、於   

三、监督检查组。主要负责对鄱阳湖过剩采砂船价值评估,切割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干部作风各个环节等进行监督检查。

  长:吕卫平

  员:李雅婷、熊林华、潘东明

四、验收及资金拨付组。主要负责鄱阳湖过剩采砂船价值评估,对切割的鄱阳湖过剩采砂船进行核查验收、资料核验和拨付已切割鄱阳湖过剩采砂船的补助资金。

  长:万

  员:吴建兰、潘劲松、刘

五、维护稳定组。主要负责依法打击切割工作中的不法行为,来访接待,政策解释,化解矛盾纠纷,协调处置切割过程中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长:汪秋平

副组长:黄

员:曾月华、吴智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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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鄱阳湖九江市可采区过剩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27 14:14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鄱阳湖九江市可采区过剩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2月27

此件主动公开


鄱阳湖九江市可采区过剩

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鄱阳湖九江市可采区采砂船舶(机具)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切实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处理过剩采砂船舶的指导意见》(赣水政法字〔2012〕82号)和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处置过剩采砂船舶奖励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农〔2012〕1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鄱阳湖九江市可采区过剩采砂船舶(机具以下简称鄱阳湖过剩采砂船)切割淘汰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的工作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国企担当、船主自愿、适当补助”的基本原则。在保障采砂船主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对鄱阳湖九江市可采区符合切割淘汰条件、自愿申请切割的过剩采砂船舶(机具)予以适当补助。

二、工作目标

依据省水利厅《关于处理过剩采砂船舶的指导意见》(赣水政法字〔2012〕82号)和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处置过剩采砂船舶奖励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农〔2012〕126号)文件精神,逐步清理过剩采砂船舶(机具)。从源头上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我市鄱阳湖可采区船龄满18周年的采砂船舶(机具)到期有序退出,确保我市涉砂领域秩序平安稳定。

三、组织领导

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及工作需要并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九江市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及工作职责进行调整,具体负责此次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调整后的九江市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切割工程组、监督检查组、验收及资金拨付组、维护稳定组。

四、范围和对象

凡取得省水利厅核发的“采砂船舶(机具)登记证”,经市采砂管理局(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鄱集团)登记在册,按规定集中停靠,在鄱阳湖九江市可采区承揽过采砂作业劳务,且没有非法采砂、干扰社会安全稳定等不良记录的采砂船舶(机具)纳入此次切割范围。此次切割以船主自愿申请为基本前提,重点切割船龄已满18年或将近满18年的采砂船舶(机具)。

五、补助原则及标准

(一)补助原则。

1.统一时间。相关鄱阳湖过剩采砂船必须在本方案下发之日一个月内完成切割登记;

2.统一标准。补助标准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变;

3.主动从优。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鄱阳湖九江水域实行了集中停靠,积极提出申请、申报相关基础性资料、配合切割淘汰工作的,补助从优。

(二)补助标准。

对持合法有效船舶证书(船舶检验证、所有权证、国籍证)的,给予不高于评估价值(本方案所有“评估价值”均指船舶现值)30%的补助,每缺少一个证书在此基础上减少1%。

六、资金来源和切割要求

1.此次鄱阳湖过剩采砂船切割淘汰的补助资金、切割及评估费用等由赣鄱集团承担,具体拨付工作由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和流程予以办理。

2.鄱阳湖过剩采砂船的价值评估、切割工作,由领导小组依法依规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切割公司统一实施。

3.切割后废铁大小不超过1米×0.8米,切割后的废铁和机电设备由相关船主自行处置。

七、具体实施

鄱阳湖过剩采砂船切割淘汰按照“自愿申报、逐级审查、机构评估、统一切割、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的程序实施,切割一艘、验收一艘。切割淘汰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2023年12月-2024年6月30日,具体按以下步骤实施:

1.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鄱阳湖过剩采砂船切割补助具体政策和管理要求,做好摸底登记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不愿切割船主的思想工作,引导其合理表达诉求。

2.受理申请。鄱阳湖过剩采砂船主向领导小组提出自愿切割申请。

3.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提出切割申请的鄱阳湖过剩采砂船进行资格审查。

4.评估鉴定。领导小组按程序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鄱阳湖过剩采砂船进行鉴定、评估。采砂船主对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书面申请复核。

5.评估公示。公示切割鄱阳湖过剩采砂船登记鉴定、评估结果(公示时间为7天)。

6.实施切割。与切割企业签订含安全责任书在内的协议,组织实施具体切割工作。

7.核查验收。对切割的鄱阳湖过剩采砂船进行核查验收、资料核验。

8.拨付资金。根据切割进展情况按比例拨付补助资金。

9.资料归档。对通过切割验收的鄱阳湖过剩采砂船进行归档,每船一档。

八、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鄱阳湖过剩采砂船切割淘汰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逐级审核把关,保障切割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要吃透相关政策,采取多种措施,要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活动,做深入细致的群众思想工作,取得采砂船主的充分理解、支持,营造良好氛围,增强社会效益。

三是切实防范风险。切割遵循“碎片化”原则,以1米×0.8米为标准对鄱阳湖过剩采砂船实施整体切割,采砂作业的各类动力设备、机器必须切割到位。要把切割工作和维稳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制定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落实维稳、安全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切实防范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

四是严肃责任追究。要强化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狠抓工作落实,对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虚报冒领、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采砂船主的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九江市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分组安排


附件

九江市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分组安排

为落实责任,明确分工,保障鄱阳湖九江市可采区过剩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及工作需要并征求了各相关部门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九江市采砂船舶(机具)切割淘汰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及其分组安排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长:鲍成庚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熊晋喜   市政府副市长

员:孙勇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砂管局局长

汪秋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信访局副局长

黎咏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曹素芳   市审计局副局长    

     水利局三级调研员

刘达生   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副局长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副总编辑)

吕卫平   市砂管局副局长

  市砂管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邹平友   市砂管局二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孙勇军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切割工程组、监督检查组、验收及资金拨付组、维护稳定组,具体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鄱阳湖过剩采砂船切割工作的协调调度、宣传引导、情况汇总,受理采砂船主的切割申请并做好资格审查等工作。

  长:张浔

  员:、沈建俭、黄嘉蓓

   二、切割工程组。主要负责切割协议的签订和切割的具体实施等工作。

      长:邹平友     

      员:韩文忠、陈佩、徐姝、於   

三、监督检查组。主要负责对鄱阳湖过剩采砂船价值评估,切割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干部作风各个环节等进行监督检查。

  长:吕卫平

  员:李雅婷、熊林华、潘东明

四、验收及资金拨付组。主要负责鄱阳湖过剩采砂船价值评估,对切割的鄱阳湖过剩采砂船进行核查验收、资料核验和拨付已切割鄱阳湖过剩采砂船的补助资金。

  长:万

  员:吴建兰、潘劲松、刘

五、维护稳定组。主要负责依法打击切割工作中的不法行为,来访接待,政策解释,化解矛盾纠纷,协调处置切割过程中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长:汪秋平

副组长:黄

员:曾月华、吴智军、王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