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深入推进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深入推进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工作方案
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新模式,是有效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的现实需要。为纵深推进“一市一点”改革探索项目,不断深化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盘活农产品未来收益权,做实做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服务,更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三农”金融服务需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九江农业发展实际,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作为我市金融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创新举措,聚焦重点县、重点产业、重点农业经营主体,加强政策引导,强化评估问效,靶向施策、精准“滴灌”,进一步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体制和配套措施,优化融资服务,推动改革探索项目不断取得新成效,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品牌。
二、重点工作
(一)组建价值评估专家库。围绕粮食、水产、茶叶、油料、禽蛋等重点产业,在农业农村部门、各类农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金融机构中,推选经验丰富、具备中高级职称的农业和经济专业人员,分领域、分品类组建种植养殖环节的农产品未来收益价值评估专家库,为银行机构的价值评估、贷款主体的农业生产等提供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完善价值评估参数库。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最新测产数据和市场价格,对现有的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未来收益价值评估参数库进行品类扩充、参数优化和动态调整。银行机构可依据参数库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未来收益价值评估,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农产品加工等环节的未来收益价值评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行九江市分行、相关金融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创新推广信贷产品。指导银行机构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产品,在合同文本或子合同等材料中体现“农产品未来收益贷”名称。通过内部考核评价等方式,激励发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并制定专属的推广方案。(责任单位:人行九江市分行、相关金融机构)
(四)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指导银行机构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的确权方式、质押登记流程、质押物处置及农产品未来收益变现后资金监控的措施和办法,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责任单位:人行九江市分行、相关金融机构)
(五)优化贷款投向。大力支持粮食、水产、茶叶、油料、禽蛋等重点产业发展,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向重点产业的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深入调查摸底,了解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建立重点产业优质经营主体贷款需求“白名单”动态库,及时共享信息资源。(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相关金融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提升信贷服务质效。银行机构精简贷款申办的材料和流程,制作业务办理手册,主动对接联系“白名单”动态库经营主体,积极宣传产品信息,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放款的“三优先”服务。坚持授信额度一次审批、期限内循环使用;鼓励银行机构对当年评估价值不能完全覆盖融资需求额度的经营主体,可适当延长质押期限,尽可能满足其融资需求;经营主体可根据生产周期灵活提款,同时提供差异化还款方案,减轻还款压力。(责任单位:人行九江市分行、相关金融机构)
(七)建立贷款贴息制度。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粮食、水产、茶叶、油料、禽蛋等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产生的利息,按最高不超过利息额的50%给予贴息(具体贴息政策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人行九江市分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用好货币政策工具。通过“再贷款+信贷产品”,单列支农支小再贷款专项额度,用于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发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且加大贷款投放力度,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责任单位:人行九江市分行、相关金融机构)
(九)强化保险保障。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配套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鼓励各县(市、区)以水产、茶叶、油料、禽蛋等产业为重点,大力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对创新开办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较好的县(市、区),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适当进行奖补(具体奖补政策由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减少自然灾害和市场带来的经营风险;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商业性保险,确保未来收益稳定。保险机构简化理赔流程,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理赔义务,严厉打击套保、骗保行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九江金融监管分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金融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强化绩效评估。对照《九江市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评估办法(试行)》,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考核评估的重要参考,并作为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等工作的依据,推动银行机构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规模,做优融资服务。(责任单位:人行九江市分行、市政府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相关金融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2025年5月)。市领导召集市直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召开会议,研究探讨金融支农改革的重点工作,深入剖析深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存在的突出问题,谋划工作的总体思路,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5年5月至12月)。市、县相关部门深入企业、农户、金融机构实地调研,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广泛听取各地意见建议。认真对照工作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举措落地实施。常态化调度推进工作,针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及时研究解决。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全面总结深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工作推进情况,客观评估工作成效,形成一套涵盖价值评估、质押贷款、制度保障等方面的可操作、成体系的制度。激发各县(市、区)、各金融机构推出更多原创性、典型性的金融支农改革举措,有效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信贷的便利度,为我市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金融活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工作,列入了2025年“一市一点”改革探索项目,由市分管领导牵头推进,市农业农村局、人行九江市分行、市委政研室、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九江金融监管分局、相关金融机构负责具体任务实施。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重要意义,压实责任,推进具体工作举措落地落实,取得新成效。
(二)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工作有力有序开展,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和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协同解决好工作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
(三)营造良好氛围。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积极开展政银企对接交流活动,宣传推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产品,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产品的知晓度。用好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工作举措,积极打造全省乃至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品牌,为深入推进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