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决策公开 > 文件库 > 市政府文件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畅通九江”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4-08-04 00:00 【字体: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有效治理我市城区日趋严重的交通拥堵状况,从根本上缓解“行车难、停车难”问题,使市区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的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最大限度的便利广大市民的生产生活需求,依据“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建管并举、市区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方针,经研究,决定在市区开展“畅通九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以广泛运用科技手段管理交通为先导,以发挥交通综合管理机构职能为保障,以提高管理队伍素质及市民交通意识为基础,以重点解决城市交通的堵点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着力打造平安畅通之城,为我市打造大门户,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畅通九江”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成立“畅通九江”工作领导小组。详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畅通九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九办字201451)文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掌握、宣传报道和督导检查等方面工作,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支队长殷建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大办公厅副主任吴望发、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副支队长杨方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建设规划局、市规划局、市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抽调工作人员常驻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浔阳区政府、庐山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畅通九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工作任务成立 8个小组:

(一)交通规划组。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民防局等。负责各项交通规划编制、组织规划评审和报批、编制土地使用计划等。

(二)交通项目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建设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防局、浔阳区政府、庐山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等。负责城市交通建设项目(含停车场)的实施和进度情况汇总。

(三)公路项目组。牵头单位:市建设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公路局、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浔阳区政府、庐山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等。负责各类公路交通建设项目、公交场站及其管理系统等公交项目的实施和进度情况汇总。

(四)宣传教育组。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建设规划局、浔阳区政府、庐山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等。负责开展文明交通宣传,跟踪报道“畅通九江”工作情况。

(五)交通管理组。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等。负责道路交通组织、交通秩序整治、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

(六)营运管理组。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行政执法局、市残联、市文明办、浔阳区政府、庐山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等。负责对营运车辆的管理及非法营运的整治

(七)政策法规组。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规划局、市行政执法局、市物价局等。负责研究制定与交通有关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八)资金保障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浔阳区政府、庐山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等。负责及时审核拨付交通项目建设资金和有关工作经费,市级管辖项目和区级管辖项目资金来源各负其责。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行人优先。统筹考虑行人、车辆和道路等要素,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畅通、规范、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依据九江市城市交通体系总体规划,结合九江城市发展的现状,在统一规划和部署下,分步实施,协同推进。

()坚持综合治理,系统解决。采取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相结合的管理工作机制,在市中心城区疏散人口、完善功能,有效降低市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

四、工作目标

长期目标: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建立快速公交系统(BRT),配套建设自行车租赁系统和服务站点。规划、建设城市快速路,扩大城市框架结构。用三年时间,基本完善城区道路骨干网络,实观城区交通管理科学化、智能化,使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近期目标:以“防堵治堵”为重点,通过加速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交叉口、人行过街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加强交通设计和交通组织,大力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倡导文明出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使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问题有所缓解。

五、工作措施

(一)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城区道路交通中长期管理规划,建立并落实市区统一的交通组织规划引导机制和重要公建项目交通影响评估机制。

(二)加速现有路网改造。加快城区主干道路和支路建设,推进入城口改造,打通断头路,构建内畅外达的道路体系;治理改造城市拥堵节点,提升拥堵路段的通行能力。

(三)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1.制定、施行《九江市停车管理办法》;2.规划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力度,新开发一批地下停车场。3.科学整合现有停车设施,全面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现象,组织专项清退行动。对停车场的管理机构、计时收费标准等进行详细的规定。

(四)全面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建立统分结合,城乡一体的公交服务体系。

(五)加快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将公共自行车建设纳入城市交通规划体系,三年内力争各区全面推行公共自行车系统。

(六)加快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充分发挥智能交通系统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的重要作用。

(七)加快推进城市立体交通建设工作。

(八)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建立社会参与、群众互动的推进机制,通过各种形式教育提示广大出行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克服交通陋习,提倡文明礼让,营造良好氛围。

(九)对城市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对闯红灯、超速、路口违法穿插排队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十)开展交通拥堵点段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和堵段进行摸排调研,绘制拥堵点分布图,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整治措施。

六、实施步骤

“畅通九江”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147月至12月)。主要任务:1.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基本摸清市区交通拥堵的现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订完善具体的实施细则;2.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专项规划;3.加快路网改造、路口渠化,打通断头路;4.修建和改造一批停车场,制定停车管理办法制度;5.增设和改造一批公交站点;6.全面开展“畅通九江”宣传活动;7.新建一批慢行交通系统;8.进行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

(二)第二阶段:(20151月至201610月)。主要任务:完善交通管理措施,整治非法营运车辆,深入开展机动车静态交通秩序治理整顿,推行公交优先战略,全面实施交通秩序整治、公交提升、拥堵点改造、停车位建设、交通组织优化等工作,公交设施建设取得预期目标,行车秩序普遍好转,继续推进完善智能交通系统,基本缓解拥堵点,市民出行满意度明显提高,“畅通九江”工作初见成效。

(三)第三阶段(2016 11月至12月)。主要任务:考核验收、巩固提高。领导小组将专门组织人员对整治成果进行年度考核验收,对出色完成工作目标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中总结出来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巩固和提高,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施“畅通九江”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对于推进九江城镇化发展,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建设美丽九江、魅力九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做到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

(二)高效联动、形成合力。实施“畅通九江”工作涉及的内容广泛,工作难度大,各组长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牵头的作用,组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组长单位的分工,积极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推动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工作,使“畅通九江”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邀请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拓展宣传形式、构建宣传网络,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四)加强督导检查,狠抓落实。“畅通九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结果报告市“畅通九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畅通九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文件通知要不折不扣的落实,“畅通九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

(五)加强信息反馈。“畅通九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检查制度,通报制度,督办制度。要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工作通报,积极反映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将通报情况上报市“畅通九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市四套领导班子。每季度对各单位的“畅通九江”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全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年终目标任务考核。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请各单位从即日起,每周四之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至“畅通九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ctgc2011@163.com,联系电话:8189134)“畅通九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周通报各部门工作动态。

20147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收缩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畅通九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8-04 00: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有效治理我市城区日趋严重的交通拥堵状况,从根本上缓解“行车难、停车难”问题,使市区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的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最大限度的便利广大市民的生产生活需求,依据“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建管并举、市区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方针,经研究,决定在市区开展“畅通九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以广泛运用科技手段管理交通为先导,以发挥交通综合管理机构职能为保障,以提高管理队伍素质及市民交通意识为基础,以重点解决城市交通的堵点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着力打造平安畅通之城,为我市打造大门户,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畅通九江”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成立“畅通九江”工作领导小组。详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畅通九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九办字201451)文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掌握、宣传报道和督导检查等方面工作,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支队长殷建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大办公厅副主任吴望发、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副支队长杨方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建设规划局、市规划局、市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抽调工作人员常驻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浔阳区政府、庐山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畅通九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工作任务成立 8个小组:

(一)交通规划组。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民防局等。负责各项交通规划编制、组织规划评审和报批、编制土地使用计划等。

(二)交通项目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建设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防局、浔阳区政府、庐山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等。负责城市交通建设项目(含停车场)的实施和进度情况汇总。

(三)公路项目组。牵头单位:市建设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公路局、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浔阳区政府、庐山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等。负责各类公路交通建设项目、公交场站及其管理系统等公交项目的实施和进度情况汇总。

(四)宣传教育组。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建设规划局、浔阳区政府、庐山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等。负责开展文明交通宣传,跟踪报道“畅通九江”工作情况。

(五)交通管理组。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等。负责道路交通组织、交通秩序整治、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

(六)营运管理组。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行政执法局、市残联、市文明办、浔阳区政府、庐山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等。负责对营运车辆的管理及非法营运的整治

(七)政策法规组。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规划局、市行政执法局、市物价局等。负责研究制定与交通有关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八)资金保障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浔阳区政府、庐山区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里湖新区管委会等。负责及时审核拨付交通项目建设资金和有关工作经费,市级管辖项目和区级管辖项目资金来源各负其责。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行人优先。统筹考虑行人、车辆和道路等要素,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畅通、规范、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依据九江市城市交通体系总体规划,结合九江城市发展的现状,在统一规划和部署下,分步实施,协同推进。

()坚持综合治理,系统解决。采取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相结合的管理工作机制,在市中心城区疏散人口、完善功能,有效降低市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

四、工作目标

长期目标: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建立快速公交系统(BRT),配套建设自行车租赁系统和服务站点。规划、建设城市快速路,扩大城市框架结构。用三年时间,基本完善城区道路骨干网络,实观城区交通管理科学化、智能化,使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近期目标:以“防堵治堵”为重点,通过加速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交叉口、人行过街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加强交通设计和交通组织,大力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倡导文明出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使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问题有所缓解。

五、工作措施

(一)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城区道路交通中长期管理规划,建立并落实市区统一的交通组织规划引导机制和重要公建项目交通影响评估机制。

(二)加速现有路网改造。加快城区主干道路和支路建设,推进入城口改造,打通断头路,构建内畅外达的道路体系;治理改造城市拥堵节点,提升拥堵路段的通行能力。

(三)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1.制定、施行《九江市停车管理办法》;2.规划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力度,新开发一批地下停车场。3.科学整合现有停车设施,全面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现象,组织专项清退行动。对停车场的管理机构、计时收费标准等进行详细的规定。

(四)全面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建立统分结合,城乡一体的公交服务体系。

(五)加快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将公共自行车建设纳入城市交通规划体系,三年内力争各区全面推行公共自行车系统。

(六)加快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充分发挥智能交通系统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的重要作用。

(七)加快推进城市立体交通建设工作。

(八)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建立社会参与、群众互动的推进机制,通过各种形式教育提示广大出行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克服交通陋习,提倡文明礼让,营造良好氛围。

(九)对城市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对闯红灯、超速、路口违法穿插排队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十)开展交通拥堵点段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和堵段进行摸排调研,绘制拥堵点分布图,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整治措施。

六、实施步骤

“畅通九江”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147月至12月)。主要任务:1.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基本摸清市区交通拥堵的现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订完善具体的实施细则;2.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专项规划;3.加快路网改造、路口渠化,打通断头路;4.修建和改造一批停车场,制定停车管理办法制度;5.增设和改造一批公交站点;6.全面开展“畅通九江”宣传活动;7.新建一批慢行交通系统;8.进行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

(二)第二阶段:(20151月至201610月)。主要任务:完善交通管理措施,整治非法营运车辆,深入开展机动车静态交通秩序治理整顿,推行公交优先战略,全面实施交通秩序整治、公交提升、拥堵点改造、停车位建设、交通组织优化等工作,公交设施建设取得预期目标,行车秩序普遍好转,继续推进完善智能交通系统,基本缓解拥堵点,市民出行满意度明显提高,“畅通九江”工作初见成效。

(三)第三阶段(2016 11月至12月)。主要任务:考核验收、巩固提高。领导小组将专门组织人员对整治成果进行年度考核验收,对出色完成工作目标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中总结出来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巩固和提高,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施“畅通九江”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对于推进九江城镇化发展,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建设美丽九江、魅力九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做到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

(二)高效联动、形成合力。实施“畅通九江”工作涉及的内容广泛,工作难度大,各组长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牵头的作用,组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组长单位的分工,积极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推动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工作,使“畅通九江”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邀请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拓展宣传形式、构建宣传网络,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四)加强督导检查,狠抓落实。“畅通九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结果报告市“畅通九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畅通九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文件通知要不折不扣的落实,“畅通九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

(五)加强信息反馈。“畅通九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检查制度,通报制度,督办制度。要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工作通报,积极反映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将通报情况上报市“畅通九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市四套领导班子。每季度对各单位的“畅通九江”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全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年终目标任务考核。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请各单位从即日起,每周四之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至“畅通九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ctgc2011@163.com,联系电话:8189134)“畅通九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周通报各部门工作动态。

2014723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