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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2-04-15 10:19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415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决策部署,推进“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现状编制。

一、形势分析

  (一)取得的进展。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大力实施消防综合治理,不断锤炼应急救援能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火灾形势总体平稳,消防救援事业改革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取得显著成效。在省政府201720182019年度市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中,我市均获评“优秀”,列为全省先进。2021年,我市在代表省政府迎接国务院2020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初见成效。坚决贯彻中央改革决策,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出台《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推进全市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十余个配套政策文件。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主动融入和服务大局,坚持边转制边建设边应急,顺利完成改革转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2020年,市消防救援支队被中宣部评为“时代楷模”。

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效果显著。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进一步完善了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政府消防工作督导考核,推动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履职尽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隐患自查自改,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积极实施“五位一体”新型监管模式1,持续开展精准消防安全治理,组织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冬春火灾防控、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养老机构、危化品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车通道等专项治理,精准治理突出火灾风险隐患。“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发生火灾3909起,火灾形势保持总体平稳。

社会消防安全基础持续加强。全面推进城乡消防规划编制,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落实《江西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实施办法》《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社会多元消防力量蓬勃发展,城乡消防安全基础不断夯实。“十三五”期间,全市建设城市消防站22个、乡镇专职消防站61个、市政消火栓2680个,配备消防车76辆、装备4.6万件(套)。

消防综合救援能力不断增强挂牌省级水域救援机动大队1支、省级石油化工灭火救援机动大队1支、省级地质灾害救援机动大队1支、战勤保障机动大队1支,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加快构建。强化各类灾害处置技术战法课题攻关,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实战演练,大力加强应急状态建设,灭火救援能力加快升级。“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有效处置灾害事故1.6万起,营救疏散遇险群众3.6万余人,保护财产价值22.4126亿元,成功打赢2018年“3.12”九江石化爆炸和20207月环鄱阳湖流域超历史洪水等大仗硬仗。

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范畴,同步规划推进。建成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有效覆盖队伍管理、灭火救援、火灾防控、社会服务等方面。全力推动消防信息网、指挥调度网、卫星通信网实现各级贯通,规划开展消防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及“消防一张图”建设,推广应用消防移动指挥终端,为深入推进作战指挥模式由“传统经验型”向“科学智能型”转变奠定了坚实基础。根据省“智赣119”2工作要求同步统筹推进,物联网规模化应用持续加强,消防治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将消防安全纳入干部培训、文明城市创建、老旧小区改造、社会综治和普法教育范畴,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3,扎实推进“一警六员”4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社会化、公益化、多样化消防宣传教育格局更趋成熟。“十三五”期间,全市组织各类大型消防主题宣传、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等6千余场次;在公共传播媒介滚动播放消防常识1.2亿次;九江消防微信进入全国消防影响力前列,抖音阅读量接近2亿人次。

   (二)挑战与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国家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全面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及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将更加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群众投身消防工作的热情将不断增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更加有力,消防改革创新将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将不断完善,消防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强化。同时,伴随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高科技手段的集成运用,将更加有力支撑和驱动全市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但是,产业模式换档升级、城市建设不断提速以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旧消防风险并存、隐患问题交织叠加等情况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加之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全灾种、大应急”的新职责要求,消防救援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社会火灾防控难度不断增加。伴随城镇化、市场化快速发展,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多,产业规模持续扩大,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大型商业综合体骤增。城中村、老旧小区、“多合一”、“九小场所”5传统与非传统消防安全风险叠加交织,高风险单位场所体量巨大,人员密度高,火灾荷载大,用火用电多,发生火灾风险较高。同时,随着新业态、新材料、新工艺大量涌现,新老问题交织并存,“城中村”、群租房、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消防通道占堵等风险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火灾总量控制难度加大。

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有待提升。我市消防救援工作面临诸多新业态下的事故救援挑战: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工艺处置要求较高,森林火灾、地质灾害、水域救援等领域的专业化程度较强,消防救援队伍立足全灾种、大应急的应对准备不够充分、专业人才相对短缺、综合能力亟待提升,尤其是面对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各地防灾减灾资源社会化、模块化、集中化程度不高、联勤联动机制弱化、多元消防力量重建轻管等现实问题依旧突出,运行效率难以满足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需求。

消防安全责任尚未夯实。受改革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尚不清晰,部分地方政府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不健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发挥作用不明显。乡镇、街道办事处缺乏专业消防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管理水平较低,大多数农村消防工作发展相对滞后。公安(派出所)、应急(安监站)以及消防等部门,既有职责交叉又有管控盲区。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不强,管理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隐患自查措施不力,自主管理能力较差。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训词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固强基础、健全机制,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职能定位,深入推动消防救援转型升级,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再创九江辉煌、再现九派荣光”提供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协调合作。坚持党对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完善市县一体、部门协作高效运转机制。

2.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消防安全的新期待新要求,筑牢安全防线,防范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3.坚持改革转型、固强补弱。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消防工作制度体系,稳固发展根基,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消防体制机制和执法改革不断走深走实。

4.坚持科技引领、创新发展。突出数字化引领工作变革、业务流程再造、助推转型发展,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快消防科技自主创新,实现有关消防工作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推动消防救援科技创新,提高消防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三)发展目标。

紧贴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加快构建与九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相适应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到2025年,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向好,防范火灾事故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公共消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更加凸显,应对处置巨灾大难能力显著提升。

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火灾总量和亡人火灾数量稳中有降,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消防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各相关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实现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社会专业力量深度参与消防治理;基层消防工作全面推进,群众广泛参与消防工作,筑成坚实的消防安全人民防线。

消防安全基础更加牢固。深度融合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融合协调发展,消防经费保障机制与城市建设发展相匹配,新增市政消火栓6000个,新建城市消防站31个(含高速公路救援站),新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站37个,新建“卫星”消防站83个,训练基地1个,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16个。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成覆盖城乡的消防基础设施网络。

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规模稳步增长,组建省级抗洪抢险救援专业队、省级重型石油化工灭火救援专业队、省级重型地震救援专业队、省级重型排涝专业队和市级地下有限空间、山岳救援、城市高空绳索救援编队,新增政府专职队员497名,围绕“全灾种、大应急”职责要求,全面提升应对复杂灾情的应急救援能力。

消防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大数据、物联网、5G等技术在消防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全面形成“火灾防控多元共治、应急救援科学智能、队伍管理正规精细、公众服务普惠便捷和应急通信融通可靠”的消防信息化新格局,物联网泛连接规模数力争达到30万,“智慧消防”成效全面显现,消防救援工作科技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消防人文环境更加优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更加完善,公共消防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不断丰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和渠道。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减少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事故,持续提升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

十四五”时期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基期值

2025年目标值

属性

1

城市消防站数量(个)

40

71

预期性

2

城市消火栓数量(个)

6038

12038

预期性

3

消防车辆量(辆)

214

328

预期性

4

政府专职消防员数量(个)

720

1217

预期性

5

亿元GDP火灾损失率

万分之0.90

以内

万分之0.86

以内

预期性

6

物联网泛连接规模数

(万个)

10

30

预期性

7

万人拥有消防员数6(人)

3

4.09

预期性

8

公众消防知识知晓率(分)

54.6

70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各级党委、政府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全面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综合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下级政府落实消防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研究1次消防工作,每半年听取1次消防工作整体汇报,组织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演练工作,负责建设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大力发展消防救援事业。

2.强化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将消防安全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总结、同评比,纳入行业安全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和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内容,作为内设安全监管机构职责,实行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3.强化基层消防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综治、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等作用,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推进消防治理重心下移。将消防安全网格融入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纳入基层“多网合一”综合网格一体化管理。结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执法范畴,依托网格管理组织、力量、机制,落实网格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强化对小微企业、小单位、小场所的监管,筑牢社会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4.强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在单位内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7,实施标准化管理,加快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提档升级。以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服务机构、学校、医院、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等单位、场所为重点,分类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并实行标准化管理,打造一批行业标杆示范单位。

5.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加大火灾延伸调查力度,坚持原因调查和责任处理并重,推进火灾“一案三查”,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逐一严格倒查追责,震慑违法犯罪,警示社会公众,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建立火灾调查与刑事司法案件衔接机制,加大火灾事故涉嫌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等刑事案件的调查移送力度。各级政府建立火灾事故倒查工作机制,严肃追究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

   (二)提高火灾风险防控能力。

6.采取多样化监管手段。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对接“互联网+监管”系统,各相关部门共享消防监管信息,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曝光、督办、联合惩处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的联合监管。对隐患突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加大抽查力度,实施重点监管。完善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监管机制,消防信用信息全面纳入地方信用信息平台,各相关部门对消防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探索消防安全强制保险,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作用。

7.织密消防安全监管网络。完善行业监管网络,各相关部门结合行政管理活动,加强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事项的把关,加大对本行业、本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基层监管网络,依托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委员会、社区(村)应急服务站,乡镇消防队,社区、农村志愿消防队等组织建设,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检查巡查。消防救援机构切实按照消防安全综合监管的职能要求,优化各级消防监督人员配置,向基层一线倾斜,吸收各行业领域专家成立专家库、专家组,开展专家检查,推行消防员参与执法、消防文员辅助执法工作,壮大消防监督力量。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加强其分级监管。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落实对辖区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依托政府专职消防队打造“三员一队”8。各地安排一定数量事业编制专项用于扩充一线消防监督力量。

8.强化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对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考评办法改革,进一步完善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分级挂牌、公示曝光、跟踪治理等机制。对问题突出,整治难度大的重大隐患,由各级政府挂牌督办,促进各级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单位“应挂尽挂”。对区域性火灾隐患,科学制定规划进行整治。强化整治措施,着力解决集贸市场、多产权单位等隐患严重、久拖不改的“老、大、难”问题。严格管控源头,避免在城市规划建设中产生新的区域性火灾隐患。

   (三)提升消防公共基础水平。

9.夯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修城乡消防专项规划并纳入“多规合一”,将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训练基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规划建设消防队站,采取新建、改建、配建、租赁等方式及模块化、移动式消防队站等多种形式,加密消防队站布点,到2025年,新建城市消防站31个(含高速公路救援站),新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站37个,新建“卫星”消防站83个,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16个。支持国家重点镇和经济发达镇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提格建站。结合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城市更新行动和特色小镇建设,所有乡镇根据国家标准和省有关要求规划消防队站建设用地,配备基本消防通信设备和消防装备设施,合理设置取水点、消火栓、消防宣传阵地等,实现城乡消防安全基础提质增效。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到2025年,全市新增市政消火栓6000个(其中2021年新增1900个、2022年新增2300个;2023年新增800个),完好率不低于98%

10.提升全灾种消防救援装备。针对“全灾种、大应急”任务,建立完善与之相应的现代化灭火救援装备体系,其中特种灾害救援装备配备比例不低于10%2022年,4支省级综合性应急救援机动大队完成各类专业救援装备配备,县(市、区)完成“4+1”灭火救援作战基本单元装备9配备;2023年,各设区市因地制宜配齐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地震、水域、山岳等典型灾害事故处置装备,有条件的配备挖掘、破拆、装载等工程机械,补充地质灾害、雨雪冰冻、森林防灭火等自然灾害救援装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装备;到2025年,基本形成“适应灾种、品类齐全、功能完备、高效集成”的现代化消防救援装备体系。

11.提高立体多元战勤保障能力。各级政府采取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等方式,支持加强消防战勤保障力量,充实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响应现场指挥部战勤保障力量,配齐所需车辆装备,储备持续时间不少于72小时的战勤保障物资,实体化建设运行战勤保障机构,提升大批量、成建制、长时间、全灾种任务遂行保障能力。2021年,市、县分级建成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分队,构建“1小时”保障圈。市县两级建立消防卫勤保障实体化运行机制,实现“平时消防救援人员医疗康复保障、战时应急卫勤遂行作战保障”;到2025年,形成“多层级、一体化”消防战勤保障体系。

12.提升装备物资投送能力。2021年,建成市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升级改造县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2022年,市县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全部投入使用;2023年,整合市、县两级储备资源,分级分类落实物资储备和车辆装备配备标准,提升储备模块化、包装单元化、装配集成化和装卸机械化水平。依托社会储备和投送资源,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紧急生产供应、收储轮换、调拨调用、优先通行、征用补偿等机制,到2025年,形成“快速响应、模块储运、多元投送”的应急救援物资投送体系。

   (四)强化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13.系统构建消防救援队伍力量格局。优化力量布局和作战编成,组建一批省(市)级和区域、拳头力量,提高综合救援能力。2021年,组建省级抗洪抢险救援专业队、省级重型石油化工灭火救援专业队、省级重型地震救援专业队、省级重型排涝专业队和市级地下有限空间、山岳救援、城市高空绳索救援编队,2022年建强各类专业救援队,推动各类专业队人员取得相应资质;2023-2024年,参加全省各类专业队基地轮训,逐一开展资质评估;2025年建成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和航空消防救援编队。

14.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全面落实《江西省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建设管理办法》,细化制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招录退出、职业发展、综合保障等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出台《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标准》和《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管理规定》。到2025年,新增政府专职消防员497人,万人消防员占比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逐步实现城乡灭火救援公共服务均等化。符合建队要求的企业单位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生产、加工、储存易燃易爆品企业建立工艺处置队。积极发展农村志愿消防力量,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和未达到建设专职消防队标准的乡镇建立志愿消防队。鼓励发展社会志愿救援力量,建立健全民间救援组织登记备案、培训考核、事故现场准入等制度,依法引导街道、社区、企业单位等基层应急力量协助承担一定的抢险救灾职能,倡导红十字会、保险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组织积极投身防灾减灾事业。

15.加强灭火救援能力建设。坚持战斗力标准,强化消防救援队伍实战化训练,改革训练内容,推动训练由“单一灾种”向“全灾种”转变。到2025年,市级训练基地模拟训练设施达到国家标准。依托庐山西海国家区域性水域救援训练基地10,承担洪水、泥石流、堰塞湖、急流、静水、潜水等灾害事故及应急救援实战任务;在永修建设化工应急救援训练基地,承担全省化工事故应急救援力量驻训轮训和危化行业等特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大抓实战训练,改革训练内容,积极探索整建制基地化轮训新模式,实施等级达标评定,重点围绕化工火灾和山岳、水域、森林、航空、地震和地质灾害等特种救援,强化演练、比武和竞赛,不断提升实战打赢能力。

   (五)推进数字智慧支撑体系。

16.加强应急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市、县二级政府主导的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021年,市级指挥中心完成升级改造,打造智能指挥中枢,完成智能接处警系统、智能指挥系统和消防“一张图”建设,接入执勤实力、消防水源、重点单位、道路交通、“天网”监控等基础作战信息;2023年,县级指挥中心完成升级改造;2023-2024年,研发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管理系统,逐步接入行业部门、社会联动力量数据资源,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2025年,全面实现一体化战备值守、预警研判、信息发布、力量调度、联合指挥、作战监测、事故评估等功能。

17.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2021年,市级配齐大型方仓式通信指挥车、新增灾害事故现场宽窄带通信组网设备、完成智能接处警升级和应急指挥信息网接入工作,市、县两级配齐前突先导车,各县(市、区)完成“轻骑兵”前突小队、瑞昌市完成志愿消防速报员建设,并配有物资和经费保障;2022年,建成“省---现场”四级互通、固移结合的370PDT消防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完善市中心城区和庐山中继站台建设,全市消防指挥系统优化升级,各县(市、区)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队完成接处警系统、会议视频系统和营区监控建设及通信装备;2023年,执勤车辆100%配备一体化车载通信终端;2025年,基本实现可视化动态通信指挥,370PDT消防数字集群通信系统覆盖所有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加快消防救援领域长航时大载重无人机、智能跟踪拍摄机器人、高适应性卫星通信、宽窄带智能中继、5G、无人机集群等新装备、新技术、新战法建设应用,满足特殊灾害现场实时通信需要。

18.推进“数字化”改革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与消防工作融合应用,鼓励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主动探索信息化、智能化消防安全监管手段。有序推进“智赣119”系统建设,融入“智慧城市”,加强与城市大脑、消防内部业务系统及其他平台的对接整合,打通网络和信息屏障,建立社会各方协同建设、合作共赢、共建共享机制。卫健、教育、民政、文旅等重点行业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建立消防物联网监测监控系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地下)建筑、重点单位改造升级消防物联网,养老福利机构、“三合一”场所等普及安装NB-IoT消防智能终端设备。

19.提升消防科技创新能力。落实市级专项科研业务经费,用于消防技术革新鉴定、消防产品研发等。依托跨地区、跨部门应急救援交流合作平台,积极承办务实创新项目,持续扩大对外业务交往。发展地区消防救援装备和产品生产企业自主创新,重点开展无人化、智能化高精尖消防救援装备和高效适体防护装备升级研发,加强新型装备示范配备和定型列装,推动主战装备高端化、高精尖装备国产化,提升消防装备现代化水平。

   (六)落实消防救援保障机制。

20.完善消防职业保障机制。按照《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重点解决好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落户迁户、看病就医、绩效奖励、家属随调、退休保障等难题,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人员纳入全省各级党政表彰奖励体系,激励广大消防救援人员忠诚履职、许党报国,落实“119”、“春节”等重大节日党委政府走访慰问机制,形成尊崇消防职业的社会氛围。发放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保障卡,将改革性、奖励性补贴,高危补助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21.健全专兼职消防救援人员保障机制。加大乡镇、行政村消防工作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投入,建立基层组织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工作补贴制度和乡镇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民间救援队参与应急救援任务物资损耗补偿机制,并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七)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22.深化消防媒体宣传多元融合。积极融入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2021年,建成市级消防全媒体中心,强化市级全媒体中心和县(市、区)级消防宣教站运营。完善和配备信息处理、应急处置、宣传编辑、消防教育、宣传通信等装备。2022年,市本级配备多功能大型消防宣传车;2023—2025年,按照60%80%的进度,县(市、区)完成消防宣传车配备。推动消防宣传与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深度融合,2022年,建成市级消防主题公园;2025年前,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建设消防主题公园、消防文化广场或街区。

23.稳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宣讲队伍,2021年,各县(市、区)组建消防志愿者队伍,全市逐年发展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1000人;到2023年,全市消防志愿者注册人数不少于5000人。开展“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引导有社会责任感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消防宣传、开展消防公益活动,推动消防公益事业发展。持续推进“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到2025年,新增15万“准消防员”。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针对老人、儿童、务工人员、特殊工种等群体强化消防安全培训。

   (八)壮大消防救援人才队伍。

24.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的消防救援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和任务清单,建立人才库,加强支队与九江学院的战略合作,摸索高等教育与消防救援队伍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为人才库建设提供智力支撑。拓宽消防救援人员成才渠道,将领导干部纳入市委党校调训范围,按照学历提升合作协议协调市高校给予消防救援人员学历提升政策支持。鼓励将消防救援技能列入市级技能赛事,将消防救援人才纳入地方党委政府人才引进工程,支持参评地方荣誉奖项;探索使用事业编制周转池吸引高层次人才充实市级火调技术中心。

25.加强消防职业文化建设。挖掘选树宣传先进典型,推动消防职业文化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擦亮“时代楷模”消防文化九江品牌。2021年起,全市消防救援队伍队史馆(荣誉室)逐步达标。主动协调文化、宣传等部门,依托文化宣传阵地,广泛传播消防知识。针对消防队伍建设发展需要,抢抓机遇、系统策划,打造符合时代特征的职业文化,推出一批创意新、品位高、质量优、效果好的消防文化作品。

四、重点工程

(一)省级化工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工程。加强化工应急救援基础建设,在永修建设省级化工应急救援训练基地,组建一支常态化执勤备战的化工专业处置力量,熟练掌握危化品处置相关知识技能、处置战术战法“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承担全省化工事故应急救援力量驻训轮训和危化行业等特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2022年开工建设,2024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开展化工救援专业队伍基地化轮训,提升化工安全事故处置水平。

(二)全市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按照市级“1小时投送半径”目标,建立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网络。以原战勤保障大队为主基地,设立湖口县、武宁县、共青城市三个分基地。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队站建设及利用地方物资储备库等方式,建设面积不小于300㎡的保障物资库(规模及标准可参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建标121-2009),2021年建设完成。2022年投入使用,各项物资储备率达到70%2023年按标准完成全部物资储备。实现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分区保障、快速投送。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壮大升级工程。按照城市消防救援站建设标准壮大政府专职消防队,到2025年,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97人,升级达标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87支,补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力量不足。逐年实施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达标计划,落实以奖代补等政策措施,支持配备一批适应新型城镇化、美丽乡镇建设的灭火和应急救援车辆装备,提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整体水平。

(四)“智赣119”建设提升工程。坚持“统筹规划、集约共建”原则,将“智赣119”建设应用纳入九江市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融入各级智慧城市建设管理一体化推进,持续升级大数据平台功能,有序研发智慧感知、防控、指挥、管理、保障等模块,探索防消一体建设模式。2022年,建成市、县两级“智赣119”物联网大数据运维中心,实现与“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实战指挥、综治信息、雪亮工程等系统平台数据资源的互联共享。

(五)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推进网上学习平台功能扩展升级。立足九江实际,以提升公众自防自救能力为重点,完成1个省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10个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命名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素质调查评价机制,定期调查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全面评估本地区“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情况,认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要按照本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定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跟踪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细化分解主要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加强推进落实。

(二)加强保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江西省地方消防救援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节约”的原则,科学编制“十四五”消防项目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统筹安排相应经费予以保障。对于县级财政困难地区消防救援事业建设,市级财政统筹相关资金予以必要支持。各级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消防救援职业保障机制,促进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三)加强规划衔接。各地要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空间规划等对接,将消防规划内容纳入区域各项规划范畴,确保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消防专项规划顺利推进,在规划建设项目审批中重点做好公共消防设施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备勤公寓等设施的用地规划控制。

(四)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对规划推进工作的检查督导,健全督查督办和帮扶指导制度。建立科学的规划推进评价机制,对重大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并逐项明确具体目标、时间节点及完成标准。将消防规划推进落实情况作为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市消防救援支队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


   附件:1.十四五”期间九江市消防救援队站建设项目规划表

2.十四五”期间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车辆购置规划表

3.“十四五”期间九江市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项目规划表

4.“十四五”期间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净增表


附件1

十四五期间九江市消防救援队站建设项目规划表

单位

开工年度、项目类别、个数

合计

2021年小计

项目类别

2022
小计

项目类别

2023
小计

项目类别

2024
小计

项目类别

2025
小计

项目类别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

训练基地

一级、二级城市站

小型站

政府专职站

卫星站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

训练基地

一级、二级城市站

小型站

政府专职站

卫星站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

训练基地

一级、二级城市站

小型站

政府专职站

卫星站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

训练基地

一级、二级城市站

小型站

政府专职站

卫星站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

训练基地

一级、二级城市站

小型站

政府专职站

卫星站

支队本级

3

1



1




2

1

1





0







0







0







浔阳区

15

7



2

1


4

2

1





1

2






2

2






2

2






2

濂溪区

16

8



2

1


5

2

1





1

2






2

2






2

2



1



1

经开区

15

6



0

1


5

3

1


1



1

2






2

2






2

2






2

柴桑区

14

3



1


1

1

4

1




1

2

2



1



1

3





1

2

2






2

庐山市

10

2



1

1



3

1




1

1

1






1

2



1


1

0

2





1

1

八里湖

2

1



1




1

1






0







0







0







湖口县

9

3



1


1

1

2

1





1

2





1

1

1



1




1






1

都昌县

9

3



1


1

1

3

1




1

1

1






1

1






1

1




1



彭泽县

11

4





1

3

3

1





2

2



1


1


1






1

1






1

瑞昌市

11

3



1


1

1

2

1



1



2



1


1


2





1

1

2





1

1

武宁县

10

2



1


1


4

1




1

2

2





1

1

1




1



1






1

修水县

19

2




1

1


6

1




3

2

4



1


3


3





2

1

4





3

1

德安县

8

1






1

3

1




1

1

1



1




1






1

2





1

1

共青城市

8

2



1



1

3

1


1


1


1






1

1






1

1






1

永修县

10

2



1



1

3

1

1



1


1






1

2





1

1

2





1

1

小计

169

49

0

0

13

5

7

24

46

16

2

2

1

10

15

25

0

0

5

0

7

13

24

0

0

2

1

6

15

25

0

0

1

1

7

16

备注:2022年在福银高速昌九段建设一支高速公路救援站;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市本级为新建,县城区可依托现有队站建设。

附件2

十四五”期间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车辆购置规划表

序号

单位

内容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合计

1

市本级

63米大跨距举高车

1(采购中)





11

重型泡沫车

1(采购中)





方舱指挥车

1(采购中)





抢险救援车


1(八里湖站新增)




水罐消防车



1(八里湖站新增)



干粉泡沫联用车





1(八里湖站新增)

宿营消防车




1(保障分队新增)


被装洗涤车



1(保障分队新增)



机器人装载车


1(保障分队新增)




消防宣传车


1(支队宣传科新增)




冷藏车


1(保障分队新增)




2

浔阳区

重型水罐消防车



1(战备路站新增)



8

重型泡沫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1(湓浦路站淘汰更新)

1(战备路站新增)



抢险救援车

1(采购中)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1(战备路站新增)

1(湓浦路站淘汰更新)


干粉泡沫联用车



1(战备路站新增)



登高平台消防车






运兵车



1(战备路站新增)



3

濂溪区

重型水罐消防车


1(新港镇站新增)




11

重型泡沫车



1(姑塘站新增)



举高喷射消防车


1(前进路淘汰更新)




抢险救援车

1(采购中)

1(新港镇站新增)

1(姑塘站新增)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2(新港镇站新增)




干粉泡沫联用车


1(新港镇站新增)




登高平台消防车





1(前进路淘汰更新)

运兵车




1(前进路新增)


4

经开区

重型水罐消防车





1(新建一级站新增)

9

重型泡沫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抢险救援车





1(新建一级站新增)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2(保税园站新增



1(新建一级站新增)

干粉泡沫联用车




1(京九路新增)

1(新建一级站新增)

登高平台消防车






运兵车



1(京九路新增)


1(新建一级站新增)

5

柴桑区

重型水罐消防车


1(赤湖站新增)

1(高铁站新增)



10

重型泡沫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1(锦绣路淘汰更新)




抢险救援车


1(赤湖站新增)

1(高铁站新增)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12022年乡镇站新增)

2(高铁站新增)

12024年乡镇站新增)


干粉泡沫联用车



1(高铁站新增)



登高平台消防车






运兵车






6

庐山市

重型水罐消防车






10

重型泡沫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1(白鹿路淘汰更新)



抢险救援车


3(白鹿路淘汰更新、大林沟路淘汰更新、温泉站新增)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3(温泉站新增、2021年小型站新增、2022年乡镇新增)


1(大林沟路淘汰更新)

12025年乡镇站新增)

干粉泡沫联用车






登高平台消防车




1(白鹿路站新增)


运兵车






7

八里湖新区

重型水罐消防车






4

重型泡沫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1(沙阎路消防站新增)




抢险救援车


1(沙阎路消防站新增)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1(沙阎路消防站新增)


1(大林沟路淘汰更新)


干粉泡沫联用车






登高平台消防车


1(沙阎路消防站新增)




运兵车






8

湖口县

重型水罐消防车

1(采购中)





8

重型泡沫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1(石钟山站淘汰更新)




抢险救援车


1(柘矶路站新增)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2(柘矶路站新增、2022年乡镇站新增)

12023年乡镇站新增)

1(石钟山站淘汰更新)


干粉泡沫联用车






登高平台消防车





1(石钟山站淘汰更新)

运兵车






9

都昌县

重型水罐消防车






7

重型泡沫车


1(城西大道站新增)




举高喷射消防车



1(迎宾大道站淘汰更新)



抢险救援车


1(城西大道站新增)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2(城西大道站新增、2022年乡镇站新增)




干粉泡沫联用车






登高平台消防车





1(迎宾大道站淘汰更新)

运兵车




1(迎宾大道站新增)


10

彭泽县

重型水罐消防车






7

重型泡沫车


1(培罗成大道新增)




举高喷射消防车





1(澎浪路站淘汰更新)

抢险救援车


1(澎浪路站新增)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1(澎浪路站新增)

12023年乡镇站新增)

1(澎浪路站淘汰更新)


干粉泡沫联用车






登高平台消防车






运兵车

1(采购中)





11

瑞昌市

重型水罐消防车






10

重型泡沫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1(湓城路淘汰更新)




抢险救援车



1(湓城路淘汰更新)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22022年小型站新增)

12023年乡镇站新增)

12024年乡镇站新增)

12025年乡镇站新增)

干粉泡沫联用车


1(码头镇站新增)




登高平台消防车





1(湓城路淘汰更新)

运兵车


1(码头镇站新增)




12

武宁县

重型水罐消防车






11

重型泡沫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1(建昌路淘汰更新)



抢险救援车



1(工业园站新增)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12022年乡镇站新增)

3(工业园站新增22023年乡镇站新增1

22024年小型站新增)


干粉泡沫联用车



1(工业园站新增)



登高平台消防车





1(建昌路淘汰更新)

运兵车



1(工业园站新增)



13

修水县

重型水罐消防车






13

重型泡沫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1(芦良大道站淘汰更新)



抢险救援车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32022年乡镇站新增)

32023年乡镇站新增)

22024年乡镇站新增)

32025年乡镇站新增)

干粉泡沫联用车






登高平台消防车






运兵车





1(芦良大道站新增)

14

德安县

重型水罐消防车


1(丰林站新增)




8

重型泡沫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1(广场西路站淘汰更新)




抢险救援车


1(丰林站新增)

1(广场西路站淘汰更新)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12022年乡镇站新增)


1(广场西路站淘汰更新)

12025年乡镇站新增)

干粉泡沫联用车






登高平台消防车






运兵车





1(广场西路站新增)

15

共青城市

重型水罐消防车






7

重型泡沫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1(南湖路站淘汰更新)




抢险救援车


1(蓝天路站新增)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1(蓝天路站新增)



1(南湖路站淘汰更新)

干粉泡沫联用车


1(蓝天路站新增)




登高平台消防车



1(南湖路站淘汰更新)



运兵车




1(南湖路站新增)


16

永修县

重型水罐消防车

1(采购中)





8

重型泡沫车



1(虬津站新增)



举高喷射消防车

1(采购中)





抢险救援车



1(虬津站新增)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12022年乡镇站新增)

1(虬津站新增)

12024年乡镇站新增)

12025年乡镇站新增)

干粉泡沫联用车






登高平台消防车






合计

9

56

37

18

22

142

备注:"十四五"期间,新购更换各类消防车辆142辆(淘汰更新消防车辆为28辆,114辆为新购)。本表所需消防车辆不含“卫星”消防站所需消防车数量。各地消防宣传车辆另外按照每年政府目标任务书要求完成购置。

附件3

十四五期间九江市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项目规

市县类别
和年份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一级乡镇专职队

二级乡镇专职队

一级乡镇专职队

二级乡镇专职队

一级乡镇专职队

二级乡镇专职队

一级乡镇专职队

二级乡镇专职队

一级乡镇专职队

二级乡镇专职队

九江

柴桑区

.










瑞昌市


夏畈镇




横立山乡


高丰镇


武蛟乡

共青城市




苏家垱乡







庐山市




海会镇




星子镇


横塘镇

武宁县


罗坪镇


泉口乡


横路乡





修水县


杭口镇


白岭镇
港口镇
何市镇


古市镇
溪口镇
竹坪乡


黄龙乡
上杭乡


漫江乡
四都镇
石坳乡

永修县




滩溪镇




三角乡


江上乡

德安县




河东乡






林泉乡

都昌县


中馆镇


南峰镇







湖口县


大垅乡




付垅乡





彭泽县


天红镇




东升镇





小计

0

7

0

10

0

7

0

6

0

7

附件4

十四五期间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净增表

年 份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政府专职消防员计划数(人)

123

128

122

79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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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15 10:1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415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决策部署,推进“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现状编制。

一、形势分析

  (一)取得的进展。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大力实施消防综合治理,不断锤炼应急救援能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火灾形势总体平稳,消防救援事业改革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取得显著成效。在省政府201720182019年度市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中,我市均获评“优秀”,列为全省先进。2021年,我市在代表省政府迎接国务院2020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初见成效。坚决贯彻中央改革决策,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出台《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推进全市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十余个配套政策文件。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主动融入和服务大局,坚持边转制边建设边应急,顺利完成改革转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2020年,市消防救援支队被中宣部评为“时代楷模”。

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效果显著。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进一步完善了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政府消防工作督导考核,推动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履职尽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隐患自查自改,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积极实施“五位一体”新型监管模式1,持续开展精准消防安全治理,组织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冬春火灾防控、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养老机构、危化品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车通道等专项治理,精准治理突出火灾风险隐患。“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发生火灾3909起,火灾形势保持总体平稳。

社会消防安全基础持续加强。全面推进城乡消防规划编制,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落实《江西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实施办法》《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社会多元消防力量蓬勃发展,城乡消防安全基础不断夯实。“十三五”期间,全市建设城市消防站22个、乡镇专职消防站61个、市政消火栓2680个,配备消防车76辆、装备4.6万件(套)。

消防综合救援能力不断增强挂牌省级水域救援机动大队1支、省级石油化工灭火救援机动大队1支、省级地质灾害救援机动大队1支、战勤保障机动大队1支,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加快构建。强化各类灾害处置技术战法课题攻关,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实战演练,大力加强应急状态建设,灭火救援能力加快升级。“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有效处置灾害事故1.6万起,营救疏散遇险群众3.6万余人,保护财产价值22.4126亿元,成功打赢2018年“3.12”九江石化爆炸和20207月环鄱阳湖流域超历史洪水等大仗硬仗。

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范畴,同步规划推进。建成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有效覆盖队伍管理、灭火救援、火灾防控、社会服务等方面。全力推动消防信息网、指挥调度网、卫星通信网实现各级贯通,规划开展消防智能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及“消防一张图”建设,推广应用消防移动指挥终端,为深入推进作战指挥模式由“传统经验型”向“科学智能型”转变奠定了坚实基础。根据省“智赣119”2工作要求同步统筹推进,物联网规模化应用持续加强,消防治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将消防安全纳入干部培训、文明城市创建、老旧小区改造、社会综治和普法教育范畴,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3,扎实推进“一警六员”4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社会化、公益化、多样化消防宣传教育格局更趋成熟。“十三五”期间,全市组织各类大型消防主题宣传、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等6千余场次;在公共传播媒介滚动播放消防常识1.2亿次;九江消防微信进入全国消防影响力前列,抖音阅读量接近2亿人次。

   (二)挑战与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国家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全面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及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将更加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群众投身消防工作的热情将不断增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更加有力,消防改革创新将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将不断完善,消防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强化。同时,伴随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高科技手段的集成运用,将更加有力支撑和驱动全市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但是,产业模式换档升级、城市建设不断提速以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旧消防风险并存、隐患问题交织叠加等情况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加之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全灾种、大应急”的新职责要求,消防救援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社会火灾防控难度不断增加。伴随城镇化、市场化快速发展,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多,产业规模持续扩大,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大型商业综合体骤增。城中村、老旧小区、“多合一”、“九小场所”5传统与非传统消防安全风险叠加交织,高风险单位场所体量巨大,人员密度高,火灾荷载大,用火用电多,发生火灾风险较高。同时,随着新业态、新材料、新工艺大量涌现,新老问题交织并存,“城中村”、群租房、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消防通道占堵等风险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火灾总量控制难度加大。

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有待提升。我市消防救援工作面临诸多新业态下的事故救援挑战: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工艺处置要求较高,森林火灾、地质灾害、水域救援等领域的专业化程度较强,消防救援队伍立足全灾种、大应急的应对准备不够充分、专业人才相对短缺、综合能力亟待提升,尤其是面对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各地防灾减灾资源社会化、模块化、集中化程度不高、联勤联动机制弱化、多元消防力量重建轻管等现实问题依旧突出,运行效率难以满足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需求。

消防安全责任尚未夯实。受改革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尚不清晰,部分地方政府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不健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发挥作用不明显。乡镇、街道办事处缺乏专业消防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管理水平较低,大多数农村消防工作发展相对滞后。公安(派出所)、应急(安监站)以及消防等部门,既有职责交叉又有管控盲区。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不强,管理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隐患自查措施不力,自主管理能力较差。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训词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固强基础、健全机制,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职能定位,深入推动消防救援转型升级,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再创九江辉煌、再现九派荣光”提供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协调合作。坚持党对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完善市县一体、部门协作高效运转机制。

2.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消防安全的新期待新要求,筑牢安全防线,防范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3.坚持改革转型、固强补弱。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消防工作制度体系,稳固发展根基,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消防体制机制和执法改革不断走深走实。

4.坚持科技引领、创新发展。突出数字化引领工作变革、业务流程再造、助推转型发展,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快消防科技自主创新,实现有关消防工作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推动消防救援科技创新,提高消防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三)发展目标。

紧贴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加快构建与九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相适应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到2025年,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向好,防范火灾事故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公共消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更加凸显,应对处置巨灾大难能力显著提升。

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火灾总量和亡人火灾数量稳中有降,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消防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各相关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实现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社会专业力量深度参与消防治理;基层消防工作全面推进,群众广泛参与消防工作,筑成坚实的消防安全人民防线。

消防安全基础更加牢固。深度融合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融合协调发展,消防经费保障机制与城市建设发展相匹配,新增市政消火栓6000个,新建城市消防站31个(含高速公路救援站),新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站37个,新建“卫星”消防站83个,训练基地1个,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16个。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成覆盖城乡的消防基础设施网络。

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规模稳步增长,组建省级抗洪抢险救援专业队、省级重型石油化工灭火救援专业队、省级重型地震救援专业队、省级重型排涝专业队和市级地下有限空间、山岳救援、城市高空绳索救援编队,新增政府专职队员497名,围绕“全灾种、大应急”职责要求,全面提升应对复杂灾情的应急救援能力。

消防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大数据、物联网、5G等技术在消防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全面形成“火灾防控多元共治、应急救援科学智能、队伍管理正规精细、公众服务普惠便捷和应急通信融通可靠”的消防信息化新格局,物联网泛连接规模数力争达到30万,“智慧消防”成效全面显现,消防救援工作科技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消防人文环境更加优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更加完善,公共消防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不断丰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和渠道。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减少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事故,持续提升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

十四五”时期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基期值

2025年目标值

属性

1

城市消防站数量(个)

40

71

预期性

2

城市消火栓数量(个)

6038

12038

预期性

3

消防车辆量(辆)

214

328

预期性

4

政府专职消防员数量(个)

720

1217

预期性

5

亿元GDP火灾损失率

万分之0.90

以内

万分之0.86

以内

预期性

6

物联网泛连接规模数

(万个)

10

30

预期性

7

万人拥有消防员数6(人)

3

4.09

预期性

8

公众消防知识知晓率(分)

54.6

70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各级党委、政府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全面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综合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下级政府落实消防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研究1次消防工作,每半年听取1次消防工作整体汇报,组织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演练工作,负责建设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大力发展消防救援事业。

2.强化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将消防安全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总结、同评比,纳入行业安全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和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内容,作为内设安全监管机构职责,实行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3.强化基层消防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综治、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等作用,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推进消防治理重心下移。将消防安全网格融入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纳入基层“多网合一”综合网格一体化管理。结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执法范畴,依托网格管理组织、力量、机制,落实网格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强化对小微企业、小单位、小场所的监管,筑牢社会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4.强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在单位内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7,实施标准化管理,加快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提档升级。以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服务机构、学校、医院、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等单位、场所为重点,分类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并实行标准化管理,打造一批行业标杆示范单位。

5.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加大火灾延伸调查力度,坚持原因调查和责任处理并重,推进火灾“一案三查”,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逐一严格倒查追责,震慑违法犯罪,警示社会公众,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建立火灾调查与刑事司法案件衔接机制,加大火灾事故涉嫌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等刑事案件的调查移送力度。各级政府建立火灾事故倒查工作机制,严肃追究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

   (二)提高火灾风险防控能力。

6.采取多样化监管手段。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对接“互联网+监管”系统,各相关部门共享消防监管信息,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曝光、督办、联合惩处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的联合监管。对隐患突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加大抽查力度,实施重点监管。完善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监管机制,消防信用信息全面纳入地方信用信息平台,各相关部门对消防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探索消防安全强制保险,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作用。

7.织密消防安全监管网络。完善行业监管网络,各相关部门结合行政管理活动,加强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事项的把关,加大对本行业、本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基层监管网络,依托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委员会、社区(村)应急服务站,乡镇消防队,社区、农村志愿消防队等组织建设,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检查巡查。消防救援机构切实按照消防安全综合监管的职能要求,优化各级消防监督人员配置,向基层一线倾斜,吸收各行业领域专家成立专家库、专家组,开展专家检查,推行消防员参与执法、消防文员辅助执法工作,壮大消防监督力量。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加强其分级监管。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落实对辖区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依托政府专职消防队打造“三员一队”8。各地安排一定数量事业编制专项用于扩充一线消防监督力量。

8.强化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对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考评办法改革,进一步完善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分级挂牌、公示曝光、跟踪治理等机制。对问题突出,整治难度大的重大隐患,由各级政府挂牌督办,促进各级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单位“应挂尽挂”。对区域性火灾隐患,科学制定规划进行整治。强化整治措施,着力解决集贸市场、多产权单位等隐患严重、久拖不改的“老、大、难”问题。严格管控源头,避免在城市规划建设中产生新的区域性火灾隐患。

   (三)提升消防公共基础水平。

9.夯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修城乡消防专项规划并纳入“多规合一”,将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训练基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规划建设消防队站,采取新建、改建、配建、租赁等方式及模块化、移动式消防队站等多种形式,加密消防队站布点,到2025年,新建城市消防站31个(含高速公路救援站),新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站37个,新建“卫星”消防站83个,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16个。支持国家重点镇和经济发达镇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提格建站。结合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城市更新行动和特色小镇建设,所有乡镇根据国家标准和省有关要求规划消防队站建设用地,配备基本消防通信设备和消防装备设施,合理设置取水点、消火栓、消防宣传阵地等,实现城乡消防安全基础提质增效。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到2025年,全市新增市政消火栓6000个(其中2021年新增1900个、2022年新增2300个;2023年新增800个),完好率不低于98%

10.提升全灾种消防救援装备。针对“全灾种、大应急”任务,建立完善与之相应的现代化灭火救援装备体系,其中特种灾害救援装备配备比例不低于10%2022年,4支省级综合性应急救援机动大队完成各类专业救援装备配备,县(市、区)完成“4+1”灭火救援作战基本单元装备9配备;2023年,各设区市因地制宜配齐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地震、水域、山岳等典型灾害事故处置装备,有条件的配备挖掘、破拆、装载等工程机械,补充地质灾害、雨雪冰冻、森林防灭火等自然灾害救援装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装备;到2025年,基本形成“适应灾种、品类齐全、功能完备、高效集成”的现代化消防救援装备体系。

11.提高立体多元战勤保障能力。各级政府采取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等方式,支持加强消防战勤保障力量,充实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响应现场指挥部战勤保障力量,配齐所需车辆装备,储备持续时间不少于72小时的战勤保障物资,实体化建设运行战勤保障机构,提升大批量、成建制、长时间、全灾种任务遂行保障能力。2021年,市、县分级建成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分队,构建“1小时”保障圈。市县两级建立消防卫勤保障实体化运行机制,实现“平时消防救援人员医疗康复保障、战时应急卫勤遂行作战保障”;到2025年,形成“多层级、一体化”消防战勤保障体系。

12.提升装备物资投送能力。2021年,建成市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升级改造县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2022年,市县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全部投入使用;2023年,整合市、县两级储备资源,分级分类落实物资储备和车辆装备配备标准,提升储备模块化、包装单元化、装配集成化和装卸机械化水平。依托社会储备和投送资源,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紧急生产供应、收储轮换、调拨调用、优先通行、征用补偿等机制,到2025年,形成“快速响应、模块储运、多元投送”的应急救援物资投送体系。

   (四)强化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13.系统构建消防救援队伍力量格局。优化力量布局和作战编成,组建一批省(市)级和区域、拳头力量,提高综合救援能力。2021年,组建省级抗洪抢险救援专业队、省级重型石油化工灭火救援专业队、省级重型地震救援专业队、省级重型排涝专业队和市级地下有限空间、山岳救援、城市高空绳索救援编队,2022年建强各类专业救援队,推动各类专业队人员取得相应资质;2023-2024年,参加全省各类专业队基地轮训,逐一开展资质评估;2025年建成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和航空消防救援编队。

14.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全面落实《江西省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建设管理办法》,细化制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招录退出、职业发展、综合保障等配套政策措施,推动出台《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标准》和《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管理规定》。到2025年,新增政府专职消防员497人,万人消防员占比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逐步实现城乡灭火救援公共服务均等化。符合建队要求的企业单位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生产、加工、储存易燃易爆品企业建立工艺处置队。积极发展农村志愿消防力量,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和未达到建设专职消防队标准的乡镇建立志愿消防队。鼓励发展社会志愿救援力量,建立健全民间救援组织登记备案、培训考核、事故现场准入等制度,依法引导街道、社区、企业单位等基层应急力量协助承担一定的抢险救灾职能,倡导红十字会、保险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组织积极投身防灾减灾事业。

15.加强灭火救援能力建设。坚持战斗力标准,强化消防救援队伍实战化训练,改革训练内容,推动训练由“单一灾种”向“全灾种”转变。到2025年,市级训练基地模拟训练设施达到国家标准。依托庐山西海国家区域性水域救援训练基地10,承担洪水、泥石流、堰塞湖、急流、静水、潜水等灾害事故及应急救援实战任务;在永修建设化工应急救援训练基地,承担全省化工事故应急救援力量驻训轮训和危化行业等特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大抓实战训练,改革训练内容,积极探索整建制基地化轮训新模式,实施等级达标评定,重点围绕化工火灾和山岳、水域、森林、航空、地震和地质灾害等特种救援,强化演练、比武和竞赛,不断提升实战打赢能力。

   (五)推进数字智慧支撑体系。

16.加强应急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市、县二级政府主导的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021年,市级指挥中心完成升级改造,打造智能指挥中枢,完成智能接处警系统、智能指挥系统和消防“一张图”建设,接入执勤实力、消防水源、重点单位、道路交通、“天网”监控等基础作战信息;2023年,县级指挥中心完成升级改造;2023-2024年,研发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管理系统,逐步接入行业部门、社会联动力量数据资源,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2025年,全面实现一体化战备值守、预警研判、信息发布、力量调度、联合指挥、作战监测、事故评估等功能。

17.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2021年,市级配齐大型方仓式通信指挥车、新增灾害事故现场宽窄带通信组网设备、完成智能接处警升级和应急指挥信息网接入工作,市、县两级配齐前突先导车,各县(市、区)完成“轻骑兵”前突小队、瑞昌市完成志愿消防速报员建设,并配有物资和经费保障;2022年,建成“省---现场”四级互通、固移结合的370PDT消防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完善市中心城区和庐山中继站台建设,全市消防指挥系统优化升级,各县(市、区)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队完成接处警系统、会议视频系统和营区监控建设及通信装备;2023年,执勤车辆100%配备一体化车载通信终端;2025年,基本实现可视化动态通信指挥,370PDT消防数字集群通信系统覆盖所有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加快消防救援领域长航时大载重无人机、智能跟踪拍摄机器人、高适应性卫星通信、宽窄带智能中继、5G、无人机集群等新装备、新技术、新战法建设应用,满足特殊灾害现场实时通信需要。

18.推进“数字化”改革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与消防工作融合应用,鼓励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主动探索信息化、智能化消防安全监管手段。有序推进“智赣119”系统建设,融入“智慧城市”,加强与城市大脑、消防内部业务系统及其他平台的对接整合,打通网络和信息屏障,建立社会各方协同建设、合作共赢、共建共享机制。卫健、教育、民政、文旅等重点行业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建立消防物联网监测监控系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地下)建筑、重点单位改造升级消防物联网,养老福利机构、“三合一”场所等普及安装NB-IoT消防智能终端设备。

19.提升消防科技创新能力。落实市级专项科研业务经费,用于消防技术革新鉴定、消防产品研发等。依托跨地区、跨部门应急救援交流合作平台,积极承办务实创新项目,持续扩大对外业务交往。发展地区消防救援装备和产品生产企业自主创新,重点开展无人化、智能化高精尖消防救援装备和高效适体防护装备升级研发,加强新型装备示范配备和定型列装,推动主战装备高端化、高精尖装备国产化,提升消防装备现代化水平。

   (六)落实消防救援保障机制。

20.完善消防职业保障机制。按照《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重点解决好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落户迁户、看病就医、绩效奖励、家属随调、退休保障等难题,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人员纳入全省各级党政表彰奖励体系,激励广大消防救援人员忠诚履职、许党报国,落实“119”、“春节”等重大节日党委政府走访慰问机制,形成尊崇消防职业的社会氛围。发放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保障卡,将改革性、奖励性补贴,高危补助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21.健全专兼职消防救援人员保障机制。加大乡镇、行政村消防工作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投入,建立基层组织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工作补贴制度和乡镇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民间救援队参与应急救援任务物资损耗补偿机制,并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七)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22.深化消防媒体宣传多元融合。积极融入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2021年,建成市级消防全媒体中心,强化市级全媒体中心和县(市、区)级消防宣教站运营。完善和配备信息处理、应急处置、宣传编辑、消防教育、宣传通信等装备。2022年,市本级配备多功能大型消防宣传车;2023—2025年,按照60%80%的进度,县(市、区)完成消防宣传车配备。推动消防宣传与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深度融合,2022年,建成市级消防主题公园;2025年前,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建设消防主题公园、消防文化广场或街区。

23.稳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宣讲队伍,2021年,各县(市、区)组建消防志愿者队伍,全市逐年发展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1000人;到2023年,全市消防志愿者注册人数不少于5000人。开展“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引导有社会责任感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消防宣传、开展消防公益活动,推动消防公益事业发展。持续推进“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到2025年,新增15万“准消防员”。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针对老人、儿童、务工人员、特殊工种等群体强化消防安全培训。

   (八)壮大消防救援人才队伍。

24.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的消防救援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和任务清单,建立人才库,加强支队与九江学院的战略合作,摸索高等教育与消防救援队伍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为人才库建设提供智力支撑。拓宽消防救援人员成才渠道,将领导干部纳入市委党校调训范围,按照学历提升合作协议协调市高校给予消防救援人员学历提升政策支持。鼓励将消防救援技能列入市级技能赛事,将消防救援人才纳入地方党委政府人才引进工程,支持参评地方荣誉奖项;探索使用事业编制周转池吸引高层次人才充实市级火调技术中心。

25.加强消防职业文化建设。挖掘选树宣传先进典型,推动消防职业文化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擦亮“时代楷模”消防文化九江品牌。2021年起,全市消防救援队伍队史馆(荣誉室)逐步达标。主动协调文化、宣传等部门,依托文化宣传阵地,广泛传播消防知识。针对消防队伍建设发展需要,抢抓机遇、系统策划,打造符合时代特征的职业文化,推出一批创意新、品位高、质量优、效果好的消防文化作品。

四、重点工程

(一)省级化工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工程。加强化工应急救援基础建设,在永修建设省级化工应急救援训练基地,组建一支常态化执勤备战的化工专业处置力量,熟练掌握危化品处置相关知识技能、处置战术战法“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承担全省化工事故应急救援力量驻训轮训和危化行业等特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2022年开工建设,2024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开展化工救援专业队伍基地化轮训,提升化工安全事故处置水平。

(二)全市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按照市级“1小时投送半径”目标,建立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网络。以原战勤保障大队为主基地,设立湖口县、武宁县、共青城市三个分基地。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队站建设及利用地方物资储备库等方式,建设面积不小于300㎡的保障物资库(规模及标准可参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建标121-2009),2021年建设完成。2022年投入使用,各项物资储备率达到70%2023年按标准完成全部物资储备。实现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分区保障、快速投送。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壮大升级工程。按照城市消防救援站建设标准壮大政府专职消防队,到2025年,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97人,升级达标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87支,补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力量不足。逐年实施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达标计划,落实以奖代补等政策措施,支持配备一批适应新型城镇化、美丽乡镇建设的灭火和应急救援车辆装备,提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整体水平。

(四)“智赣119”建设提升工程。坚持“统筹规划、集约共建”原则,将“智赣119”建设应用纳入九江市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融入各级智慧城市建设管理一体化推进,持续升级大数据平台功能,有序研发智慧感知、防控、指挥、管理、保障等模块,探索防消一体建设模式。2022年,建成市、县两级“智赣119”物联网大数据运维中心,实现与“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实战指挥、综治信息、雪亮工程等系统平台数据资源的互联共享。

(五)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推进网上学习平台功能扩展升级。立足九江实际,以提升公众自防自救能力为重点,完成1个省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10个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命名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素质调查评价机制,定期调查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全面评估本地区“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情况,认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要按照本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定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跟踪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细化分解主要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加强推进落实。

(二)加强保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江西省地方消防救援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节约”的原则,科学编制“十四五”消防项目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统筹安排相应经费予以保障。对于县级财政困难地区消防救援事业建设,市级财政统筹相关资金予以必要支持。各级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消防救援职业保障机制,促进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三)加强规划衔接。各地要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空间规划等对接,将消防规划内容纳入区域各项规划范畴,确保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消防专项规划顺利推进,在规划建设项目审批中重点做好公共消防设施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备勤公寓等设施的用地规划控制。

(四)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对规划推进工作的检查督导,健全督查督办和帮扶指导制度。建立科学的规划推进评价机制,对重大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并逐项明确具体目标、时间节点及完成标准。将消防规划推进落实情况作为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市消防救援支队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


   附件:1.十四五”期间九江市消防救援队站建设项目规划表

2.十四五”期间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车辆购置规划表

3.“十四五”期间九江市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项目规划表

4.“十四五”期间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净增表


附件1

十四五期间九江市消防救援队站建设项目规划表

单位

开工年度、项目类别、个数

合计

2021年小计

项目类别

2022
小计

项目类别

2023
小计

项目类别

2024
小计

项目类别

2025
小计

项目类别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

训练基地

一级、二级城市站

小型站

政府专职站

卫星站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

训练基地

一级、二级城市站

小型站

政府专职站

卫星站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

训练基地

一级、二级城市站

小型站

政府专职站

卫星站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

训练基地

一级、二级城市站

小型站

政府专职站

卫星站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

训练基地

一级、二级城市站

小型站

政府专职站

卫星站

支队本级

3

1



1




2

1

1





0







0







0







浔阳区

15

7



2

1


4

2

1





1

2






2

2






2

2






2

濂溪区

16

8



2

1


5

2

1





1

2






2

2






2

2



1



1

经开区

15

6



0

1


5

3

1


1



1

2






2

2






2

2






2

柴桑区

14

3



1


1

1

4

1




1

2

2



1



1

3





1

2

2






2

庐山市

10

2



1

1



3

1




1

1

1






1

2



1


1

0

2





1

1

八里湖

2

1



1




1

1






0







0







0







湖口县

9

3



1


1

1

2

1





1

2





1

1

1



1




1






1

都昌县

9

3



1


1

1

3

1




1

1

1






1

1






1

1




1



彭泽县

11

4





1

3

3

1





2

2



1


1


1






1

1






1

瑞昌市

11

3



1


1

1

2

1



1



2



1


1


2





1

1

2





1

1

武宁县

10

2



1


1


4

1




1

2

2





1

1

1




1



1






1

修水县

19

2




1

1


6

1




3

2

4



1


3


3





2

1

4





3

1

德安县

8

1






1

3

1




1

1

1



1




1






1

2





1

1

共青城市

8

2



1



1

3

1


1


1


1






1

1






1

1






1

永修县

10

2



1



1

3

1

1



1


1






1

2





1

1

2





1

1

小计

169

49

0

0

13

5

7

24

46

16

2

2

1

10

15

25

0

0

5

0

7

13

24

0

0

2

1

6

15

25

0

0

1

1

7

16

备注:2022年在福银高速昌九段建设一支高速公路救援站;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市本级为新建,县城区可依托现有队站建设。

附件2

十四五”期间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车辆购置规划表

序号

单位

内容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合计

1

市本级

63米大跨距举高车

1(采购中)





11

重型泡沫车

1(采购中)





方舱指挥车

1(采购中)





抢险救援车


1(八里湖站新增)




水罐消防车



1(八里湖站新增)



干粉泡沫联用车





1(八里湖站新增)

宿营消防车




1(保障分队新增)


被装洗涤车



1(保障分队新增)



机器人装载车


1(保障分队新增)




消防宣传车


1(支队宣传科新增)




冷藏车


1(保障分队新增)




2

浔阳区

重型水罐消防车



1(战备路站新增)



8

重型泡沫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1(湓浦路站淘汰更新)

1(战备路站新增)



抢险救援车

1(采购中)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1(战备路站新增)

1(湓浦路站淘汰更新)


干粉泡沫联用车



1(战备路站新增)



登高平台消防车






运兵车



1(战备路站新增)



3

濂溪区

重型水罐消防车


1(新港镇站新增)




11

重型泡沫车



1(姑塘站新增)



举高喷射消防车


1(前进路淘汰更新)




抢险救援车

1(采购中)

1(新港镇站新增)

1(姑塘站新增)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2(新港镇站新增)




干粉泡沫联用车


1(新港镇站新增)




登高平台消防车





1(前进路淘汰更新)

运兵车




1(前进路新增)


4

经开区

重型水罐消防车





1(新建一级站新增)

9

重型泡沫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抢险救援车





1(新建一级站新增)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2(保税园站新增



1(新建一级站新增)

干粉泡沫联用车




1(京九路新增)

1(新建一级站新增)

登高平台消防车






运兵车



1(京九路新增)


1(新建一级站新增)

5

柴桑区

重型水罐消防车


1(赤湖站新增)

1(高铁站新增)



10

重型泡沫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1(锦绣路淘汰更新)




抢险救援车


1(赤湖站新增)

1(高铁站新增)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12022年乡镇站新增)

2(高铁站新增)

12024年乡镇站新增)


干粉泡沫联用车



1(高铁站新增)



登高平台消防车






运兵车






6

庐山市

重型水罐消防车






10

重型泡沫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1(白鹿路淘汰更新)



抢险救援车


3(白鹿路淘汰更新、大林沟路淘汰更新、温泉站新增)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3(温泉站新增、2021年小型站新增、2022年乡镇新增)


1(大林沟路淘汰更新)

12025年乡镇站新增)

干粉泡沫联用车






登高平台消防车




1(白鹿路站新增)


运兵车






7

八里湖新区

重型水罐消防车






4

重型泡沫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1(沙阎路消防站新增)




抢险救援车


1(沙阎路消防站新增)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1(沙阎路消防站新增)


1(大林沟路淘汰更新)


干粉泡沫联用车






登高平台消防车


1(沙阎路消防站新增)




运兵车






8

湖口县

重型水罐消防车

1(采购中)





8

重型泡沫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1(石钟山站淘汰更新)




抢险救援车


1(柘矶路站新增)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2(柘矶路站新增、2022年乡镇站新增)

12023年乡镇站新增)

1(石钟山站淘汰更新)


干粉泡沫联用车






登高平台消防车





1(石钟山站淘汰更新)

运兵车






9

都昌县

重型水罐消防车






7

重型泡沫车


1(城西大道站新增)




举高喷射消防车



1(迎宾大道站淘汰更新)



抢险救援车


1(城西大道站新增)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2(城西大道站新增、2022年乡镇站新增)




干粉泡沫联用车






登高平台消防车





1(迎宾大道站淘汰更新)

运兵车




1(迎宾大道站新增)


10

彭泽县

重型水罐消防车






7

重型泡沫车


1(培罗成大道新增)




举高喷射消防车





1(澎浪路站淘汰更新)

抢险救援车


1(澎浪路站新增)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1(澎浪路站新增)

12023年乡镇站新增)

1(澎浪路站淘汰更新)


干粉泡沫联用车






登高平台消防车






运兵车

1(采购中)





11

瑞昌市

重型水罐消防车






10

重型泡沫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1(湓城路淘汰更新)




抢险救援车



1(湓城路淘汰更新)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22022年小型站新增)

12023年乡镇站新增)

12024年乡镇站新增)

12025年乡镇站新增)

干粉泡沫联用车


1(码头镇站新增)




登高平台消防车





1(湓城路淘汰更新)

运兵车


1(码头镇站新增)




12

武宁县

重型水罐消防车






11

重型泡沫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1(建昌路淘汰更新)



抢险救援车



1(工业园站新增)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12022年乡镇站新增)

3(工业园站新增22023年乡镇站新增1

22024年小型站新增)


干粉泡沫联用车



1(工业园站新增)



登高平台消防车





1(建昌路淘汰更新)

运兵车



1(工业园站新增)



13

修水县

重型水罐消防车






13

重型泡沫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1(芦良大道站淘汰更新)



抢险救援车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32022年乡镇站新增)

32023年乡镇站新增)

22024年乡镇站新增)

32025年乡镇站新增)

干粉泡沫联用车






登高平台消防车






运兵车





1(芦良大道站新增)

14

德安县

重型水罐消防车


1(丰林站新增)




8

重型泡沫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1(广场西路站淘汰更新)




抢险救援车


1(丰林站新增)

1(广场西路站淘汰更新)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12022年乡镇站新增)


1(广场西路站淘汰更新)

12025年乡镇站新增)

干粉泡沫联用车






登高平台消防车






运兵车





1(广场西路站新增)

15

共青城市

重型水罐消防车






7

重型泡沫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1(南湖路站淘汰更新)




抢险救援车


1(蓝天路站新增)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1(蓝天路站新增)



1(南湖路站淘汰更新)

干粉泡沫联用车


1(蓝天路站新增)




登高平台消防车



1(南湖路站淘汰更新)



运兵车




1(南湖路站新增)


16

永修县

重型水罐消防车

1(采购中)





8

重型泡沫车



1(虬津站新增)



举高喷射消防车

1(采购中)





抢险救援车



1(虬津站新增)



水罐或泡沫消防车


12022年乡镇站新增)

1(虬津站新增)

12024年乡镇站新增)

12025年乡镇站新增)

干粉泡沫联用车






登高平台消防车






合计

9

56

37

18

22

142

备注:"十四五"期间,新购更换各类消防车辆142辆(淘汰更新消防车辆为28辆,114辆为新购)。本表所需消防车辆不含“卫星”消防站所需消防车数量。各地消防宣传车辆另外按照每年政府目标任务书要求完成购置。

附件3

十四五期间九江市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项目规

市县类别
和年份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一级乡镇专职队

二级乡镇专职队

一级乡镇专职队

二级乡镇专职队

一级乡镇专职队

二级乡镇专职队

一级乡镇专职队

二级乡镇专职队

一级乡镇专职队

二级乡镇专职队

九江

柴桑区

.










瑞昌市


夏畈镇




横立山乡


高丰镇


武蛟乡

共青城市




苏家垱乡







庐山市




海会镇




星子镇


横塘镇

武宁县


罗坪镇


泉口乡


横路乡





修水县


杭口镇


白岭镇
港口镇
何市镇


古市镇
溪口镇
竹坪乡


黄龙乡
上杭乡


漫江乡
四都镇
石坳乡

永修县




滩溪镇




三角乡


江上乡

德安县




河东乡






林泉乡

都昌县


中馆镇


南峰镇







湖口县


大垅乡




付垅乡





彭泽县


天红镇




东升镇





小计

0

7

0

10

0

7

0

6

0

7

附件4

十四五期间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净增表

年 份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政府专职消防员计划数(人)

123

128

122

79

45







































来源:中国九江网